土地利用规划调研报告 有关对全县土地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2-05-30 16:25:03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利用规划调研报告 有关对全县土地管理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土地利用规划调研报告 有关对全县土地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对全县土地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12月上旬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李甲中的带领下,县人大科教文卫委主任吴玉梅,县人大农工委主任李留俊等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到县自来水公司,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调研方式收集掌握情况,对全县土地管理工作现况有了基本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积极开展用地服务与资源保障工作

一是加快用地报批,保障城市发展用地。紧紧围绕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开展用地服务;

二是严格实行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目前,已成功出让土地11宗,面积336亩,出让价款2.23亿元;划拨土地3宗,面积107亩。完成新一轮城区和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

三是深入推进土地闲臵浪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把土地闲臵浪费专项治理与“双清”工作相结合,对2011至2012年新发生的“四类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2、扎实推进各项基础业务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全部完成,并经省市验收通过;正在启动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分别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把耕地保护列入政府年度目标和个人实绩考核,增大耕地保护在年终目标考核分值和系数,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4.2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11.34万公顷以上。

三是稳步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加快推进产业集

聚区规划调整工作,成果已上报至省国土厅审查,可增加产业集聚区用地空间7700亩。

3、狠抓土地执法监察与信访稳定。

配合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中共正阳县委、正阳县人民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2012年度违法用地案件依法向县法院移交,并申请强制执行。今年共集中组织拆除22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60多座,恢复土地面积12000平方米。认真落实领导带案下访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待来访190起,291人次,受理12336举报电话11起,并全部妥善处理,信访人对案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存在问题

1、关于供地率问题

报批征收土地较多,而土地供应量较少是目前土地利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方面大量的土地未供而闲臵,另一方面又想方设法继续扩大建设用地面积,造成大量土地空闲、粗放浪费,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和恶性循环。据统计,仅2011-2012年度我县共上报省政府累计14个批次,总报批面积366.5146公顷;止目前,仅供应土地24宗,供地面积81.9587公顷,批后供地率只有22.36%;还有将近3000亩的土地可以直接用于项目建设。分析其原因:一是没有合理的用地计划。二是城市规划随意性较大。没有严格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往往为了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调整或修改规划,追求招商引资的成效,忽视了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土地开发利用布局粗放分散。三是产业区功能分区不明确。很多建设项目没有产业归属感,企业自己提出用地方案或者按照自己的意愿挑选土地,造成用地局面混乱,既没有连片,又没有集聚,项目安臵区不明显。四是招商把关不严。很多项目打着招商引资的旗号,利用政府急于招商的心理,吹嘘自己的投资额度,实则根本没有投资,占据有利位臵是为以后的变相开发打下基础。造成大量项目效仿,形成了恶性用地循环

和空闲土地。

对策和建议

一是重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在土地报批中,充分认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指导作用。在工作中真正做到批供两条线的指标均衡,严格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量入而出,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用地报批,从源头上把控土地的报批量,减少供地基数。

二是加快供地工作力度。对条件成熟的土地要尽快履行供地手续,为提高供地率,要加快土地供应速度,优先利用存量的已报批土地。

三是科学规划,系统分区。系统科学的产业分区对于形成规模化经营、产业集聚和共同发展,增强竞争力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根据产业区规模,确定科学的功能分区和产业规划。功能区内严格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建造标准化厂房,加强招商引资力度,节约集约用地。

四是要严把招商引资关口。招商引资工作不要一味的追求“量”的增加,而更要注重“质”的提高,真正把一些有实力的能起到带动性的产业项目引进来,提高用地质量和效率,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

五是加大宣传推介工作。在供地前,加大对拟供土地的宣传力度,举办土地出让推介会,让更多的有用地意向的人和企业了解并参与到我县的土地出让工作中,增加招拍挂出让土地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的供地市场,吸引更多的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到土地竞买上来。

2、关于旧城改造工作

一是拆迁难度大,致使项目进展缓慢。目前旧城改造项目大多位于我县的腹带,这些地区建筑密度很高,但配套设施配备较差,在此片区居住的居民拆迁补偿要求高,致使旧城改造拆迁成本不断上涨,带来拆迁工作量大,任务重,进展缓慢的问题。

二是土地收储难度大。我县旧城改造涉及范围广,面积大,涉及居民和单位众多,土地收储前期工作量大。

建议和对策

一是旧城改造要遵循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采用适当的规模,依据改造的内容与要求,在旧城改造过程中,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管理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旧城改造。

二是黄金地段尽量多建商业、服务、办公、娱乐等经营性房屋,以增大再开发的价值,收回资金,用于贴补经济效益差地段的旧城改造。

三是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政府要制订与旧城改造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来管理和约束旧城改造行为,减少开发活动中的盲目性和投机性;政府要加大对旧城区基础设施的投资,改造好旧城区的基础设施环境。

四是加强规划引导。规划部门要对旧城改造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研究,制定系统的改造规划,协调解决空间布局、用地调整、等问题。

3、关于加快供应道路、绿地的问题

目前我县大部分的道路和绿地虽然已经建成并使用,但未履行供地手续。分析其原因:一是政府不够重视,道路和绿地未完善供地手续,便开工建设。二是没有政府部门充当业主。道路和绿地属无偿划拨,履行手续并不复杂,但却不知道具体划拨给谁。县建设局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均不愿意充当业主。

对策和建议

政府要高度重视,抓紧时间确定道路和绿地用地的业主,按照核发《划拨用地使用权决定书》的程序和要求,完善规划和用地手续,尽早实现供地。

4、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由于农民的心态比较复杂,有的认为统一搬到集中至居住点,生活方便,交通便利;也有的认为现在责任田离家近,

耕种方便,搬到中心村后,耕种不方便,因此不愿意搬迁。另外,经济补偿很难让所有人满意。对于那些房舍比较旧的农户和那些在城里买了商品房,已是半工半农或半商半农的农民来说,这是好事;而那些房屋比较新、以种田为主的农户认为,给经济补偿也不划算。

对策和建议

一是群众自愿原则。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始终把农民的意愿、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以乡镇政府的名义在项目区显著位臵向社会公告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内容,同时组织召开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让广大群众了解拆迁的有关事项并进行监督。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宣传标语等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群众了解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意义,了解复垦的目的、复垦步骤和相关政策,争取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三是加大组织力度。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意见与拆旧区补偿方案,成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镇长具体负责,国土所、村镇中心、司法所、财政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协调解决拆迁安臵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

四是落实奖惩机制。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建立一把手领导总负责机制。在年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结束时,对各乡镇拆旧复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比,任务完成较差的乡镇,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5、关于企业违法占地问题

由于多数企业都是招商引资过来的,又是我县的支柱产业,所以面对他们的违法占地行为处臵起来比较棘手。

对策和建议

一是通过政府对企业的领导谈话,向他们通报违法用地情况,讲解有关法律、法规,阐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立场。

二是责令违法用地企业全部停工,下达法律文书,限期

补办用地手续,并将违法用地典型案例进行电视曝光。

三是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对违法占地企业进行断电停水,不许其开工建设。

四是组织对企业违法用地进行测量,取得第一手图件资料和勘测定界资料,掌握违法用地的全面情况,以便处理。

6、关于小产权房清查问题

目前小产权房数量众多,且待建、在建、完工和已经入住等各种形式都有存在,不可能全部拆除或没收,也不可能短期内将其占有的农村集体土地全部征收为国有土地,将小产权房全部转变为大产权房。若仅仅采取强制拆除的办法,也会产生诸多不良后果:一是拆除后的小产权房所占有的农村土地未必能很快复耕,且复耕质量也未必能保证与建房前一样好;二是造成大量在建、已建的住房建设资金和建筑材料被浪费,这是对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三是拆除后使得部分购房者“无家可归”,很可能激化社会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同志,统筹安排,合理分工,抓紧开展小产权房清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重点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项目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是是突出清查重点,确保数据真实。坚持“属地管理、乡镇主体、部门配合”的方针,各乡镇要对本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小产权房”项目逐宗清查、登记造册。要把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乡镇集镇街道(市场)等为名义,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作为重点,实事求是地摸清各类“小产权房”底数,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对本辖区内“小产权房”清查底数不清、瞒报漏报迟报、隐瞒事实、纵容包庇、的,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行责任追究。

三是把握政策界限,分类处理问题。要按照“自查为主,

突出重点,重在整改,区别对待”的原则,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把握政策界线,坚持分类处理,对已建、已售的“小产权房”,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要依照《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等规定,补交相关税费后,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对乡镇新型农村社区、集镇街道建设及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项目,无论目前有无手续,一律坚决“叫停”,从现在起严禁乡镇违规收取耕地占用税,违法违规用地一律不得收取耕地占用税,凡发现乡镇默许纵容违法占地建房或对农民空地收取耕地占用税的,凡出现乡镇辖区内因新农村建设、集镇建设和“小产权房”问题引发信访问题的,对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坚决严肃问责;各乡镇对辖区内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要公开曝光处理,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到位。

7、关于“双清”工作

由于时间跨度比较长,多数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所以清查处理起来也是困难重重。

建议和对策

一是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要严格按照规定依法接受处理。对手续不全但符合城市规划的,限期补办手续并补缴规费;对轻微影响城市规划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并补缴规费后办理手续;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住建局下达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是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未按规定缴纳规费的,由有关部门下达追缴通知,县“双清”办负责督促落实;对仍逾期不缴纳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不按“双清”通知要求办理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由“双清”办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逾期仍未接受处理的,有关部门依法暂停办理其房屋销售、抵押登记和新建项目的规划、用地审批等手续。

三是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凡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不得推诿敷衍、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部门或个人,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8、关于违法用地查处工作

一是土地执法制止权难以执行到位。现行法律赋予国土部门的执法权力和手段十分有限,没有赋予任何切实可行的强制执行权。即使个别条款所规定的制止权和执行权,也都缺乏实际可操作性。

二是土地执法查处权难以落实到位。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的法定程序,案件办理时间一般需2-3个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土地违法行为人往往加快施工进度,造成既成事实。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非法占地建筑物早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法院对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往往久拖不决,甚至拒绝受理,使得违法用地状态无法消除。久而久之,违法用地越积越多,呈蔓延态势。

三是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土地管理法》对于拆除或没收的方法、途径与具体实施人,法律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国土部门既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又没有强制执行的手段,结果往往是以罚代法,收取罚款结案了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土地违法行为人产生了只要缴纳罚款就算代替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错误观念。

建议和对策

建立多元执法制度,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辖区国土所、村镇建设中心和公安派出所共同办案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现场处臵能力,及时发现违法用地,及时处理违法用地,把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阶段。真正做到“制止的住”、“处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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