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时间:2022-05-28 15:20:1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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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有保障、可致富,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399户1023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014户9117人。搬迁至县城X镇安置点1134户4634人、X乡安置点1164户5204人。X年,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技能培训3000人以上,就业2700人以上。通过实施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多渠道开辟就业岗位,确保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实现至少“一户一人”以上就业。

二、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X年3月15日至4月28日)

1.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移民局局长和县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统筹部署。

2.摸清底数。各乡(镇)对搬迁至县城的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精准摸清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于4月28日前将调查核实的《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经乡(镇)主要领导

签字后报县就业局。

3.强化宣传。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召集各用工单位和企业研究落实用工人数、用工标准、待遇等相关事项,制定并发放县内企事业单位用工宣传手册。各乡(镇)要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就业培训相关政策,确保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第二阶段(X年4月28日至12月30日)

1.做好就业跟踪服务。各乡(镇)要对易地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按月更新《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对已就业劳动力做好跟踪管理,对未就业劳动力进行岗位推荐,确保向每个易地扶贫搬迁未就业劳动力推荐就业岗位3个以上,并将就业服务全过程录入《易地搬迁劳动力培训就业创业全程服务卡》,确保一户至少有一人以上稳定就业。

2.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根据我县产业发展需求和用工需求,针对性地对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未就业劳动力免费开展家政护工、挖掘机、电工、厨师等技能培训;县上玉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企业要对新招用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和“师带徒”培训,对有创业愿望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和电商培训等,切实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X年计划开展家政护工培训300人,挖掘机、电工、焊工、厨师等培训600人,企业岗前培训1400人,乡村特色旅游从业人员培训500人,创业电子商务培训200人。

3.加强劳务合作,推荐输出就业。加大与劳务协作帮扶地区沟通

协调,通过发布用工信息,举办易地搬迁专场招聘会等形式,组织县外和劳务协作帮扶地区规模以上企业进场招聘,提供适合易地搬迁群众的就业岗位,努力向县外以及帮扶劳务协作地区输送1500名以上劳动力外出就业。

4.建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扶贫点、扶贫基地并组建扶贫就业专班,吸纳就业。县上玉园区管委会、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要引导贵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辉公司等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力争吸纳500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县投促局要积极引进1-2家企业在易地扶贫搬迁居住点创建就业扶贫加工点,力争吸纳200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各乡(镇)要依托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等建立2-3个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力争吸纳200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

5.扶持鼓励创业。各乡(镇)安置点以及县城集中安置点,要利用临街门面等优势,积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200名以上搬迁劳动者就近创业,并带动其他搬迁对象实现就业。

6.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按照“控制总量、适度开发”的原则,合理安置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困难劳动力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增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就业资金承担60%,用人单位承担40%。(安置期限除聘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7.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单位发包的重点工程,要督促施工企业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力争全县组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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