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基层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优势、问题及对策建议【精选推荐】

时间:2022-08-17 12:55:0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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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基层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优势、问题及对策建议【精选推荐】

基层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的优势、问题及对策建议4篇

【篇1】基层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的优势、问题及对策建议

人大代表建议范文

导读:范文 人大代表建议范文


  【篇一:人大代表建议范文】

  自20XX年以来,我荣幸地当选为xx区第八届人大代表。任职以来,我十分珍惜代表资格,时刻牢记代表使命。始终觉得有无数双热烈、期盼和信任的目光盯着我,无时无刻鞭策、提醒我既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更是一名要为群众讲实话、做实事的人大代表。2年多来,在区教育局和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我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勇于承担责任。既做好单位的本职工作,同时又较好地履行了代表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努力发挥教育代表的作用。现将我履行代表职责作如下陈述: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

  学习是强根固本之举,不管工作再忙,我都不忘学习,是学习让我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在学习过程中,我坚持有“位”要有“为”的信念,胸怀“诚”字,抱定“勤”字,立足“实”字,始终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贯穿于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全过程,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及其他新知识学习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做到学用结合、学用相长。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着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高真才实学。教育工作随着经济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我不断地提高对工作要求,自己需要不断学习充电;
另一方面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做到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真才实学。

  克尽职守,切实履行代表职责。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最根本的职责就是为人民行使权利,面对党和人民的重托,我深深体会到,当代表就要履行职责,当代表就要把群众的意愿反映上去。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本人参与政府对教育管理,协助乡党委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流失,切实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禁止任何组织与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规定》。

  今年放暑假之前向秦皇台教委领导建议:廉洁执教,坚决杜绝个人有偿补课行为。同时和广大教师认真分析总结了教师有偿补课的弊端:教师个人有偿补课,有损于教师形象,有损于师德,有损于学生健康成长。有了金钱的诱-惑,就可以抛弃教师职业规范,就不能一心想着把培养学生成材为己任,就会逐渐失去事业心、责任感。教师个人有偿家教,于学生、于教师、于家庭、于社会,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旨在督促全体教师廉洁执教,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使全乡教育系统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在日常工作中,我身体力行,积极工作,尽可能避免工作的失误,以防影响代表、教师的声誉,来维护代表形象,同时也为向人代会提供质量较高的建议和议案积累素材。平时注重收集乡情民-意,时常在下班时间和“双休日”深入到教师中间、家长之间尽可能了解她们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积极倾听教师、家长的意愿和呼声,每次参加人代会,积极地把掌握的情况反映上去,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两年来,我们这一届人大代表向人代会提出的“加大政府力度,严格控瓯、“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秦皇台乡中心街路灯安装”等多个建议被学校、政府采纳,并予以实施。?

  立足本职工作,献身教育事业

  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又是一名人民教师,肩负着神圣而光荣的使命,应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多年我一直从事毕业班教学。因为是毕业班,肩上更多了一份责任感和使命感,我时刻告诫自己,一定要给初中学生生涯划上完满的句号。在平时的工作中,我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充分运用学校现有的教育教学资源,把学校提出的高效课堂教学落到实处。

  1、备课深入细致。平时认真研究教材,参阅各种资料,向经验丰富的教师请教,并一起讨论教学问题,力求深入理解教材,准确把握重难点。在制定教学目标时,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入手,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教学预案编写认真详尽,除此之外我还特别注重教学反思,学生的精彩发言,好的解题思路,教学中的困惑和障碍都是值得记录的宝贵资料,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才能使自己的教学能力快速提高。

  2、注重课堂教学效果。针对高年级学生特点,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为主线,注重讲练结合,注意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课堂上,我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兴趣,教给了学生知识,更教会了他们求知、合作、竞争,端正了学生的学习态度,培养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使学生学有所得,向40分钟要效益。对于后进生而言,仅仅靠40分钟的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我还利用课余时间对学困生进行辅导,及时查缺补漏,并与家长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使学校和家庭的力量联合起来,帮助学生走出学习的困境。

  3、坚持参加校内外教学研讨活动,不断汲取他人的宝贵经验。

  【篇二:县人大代表建议范文】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召开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中心议题是把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按照分口办理的原则,分配到县政府各相应的职能部门承办,确保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落到实处,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前面,政府办岳主任宣读了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安排意见,县人大、县政协的领导分别做了重要讲话。下面,我就办理工作再强调几点。

  一、提高对议案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办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办理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因此各承办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是做好这项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政治任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向政府提出的议案,是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如何对待和处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关系到尊重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健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问题。人民政协是我国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政协委员提案是人民政协发挥职能的一条重要渠道。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有利于疏通县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有利于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加快我县小康进程服务。

  二是做好这项工作是加强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个重要渠道。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优良传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重要途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从整体上讲,倾听代表和委员的建议,就是倾听人民的呼声。重视对议案和提案的研究办理,既可以使政府的各项工作更充分地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又可以通过代表和委员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更好地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

  三是做好这项工作能更好地推动政府各方面的工作。政府的各项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帮助和监督。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关心、爱护,也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支持和监督。通过认真研究和办理议案、提案,能更好地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加强政府自身的建设,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四是做好这项工作是政府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具体体现。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民公仆,必须把认真倾听和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视为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对议案和提案重视与否,办理得是否认真,是衡量为人民服务思想树立得是否牢固的一个重要尺度。

  二、突出重点,分类办理,努力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在每年的建议和提案所提问题中都要涉及一定数额的资金。根据我县的实际,在短期内全部解决这些问题显然没有这个财力。为了集中有限的财力解决最突出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实事求是,尽力而为,分类督办,务求实效”的原则,在议案和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清轻重缓急,突出办理重点,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统筹安排,讲求实效,扎实工作,分四个层次对议案、提案进行办理,努力让代表和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一是对于县城-管理、排危建校、人畜饮水、乡村医疗防疫、洛河污染治理等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紧迫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想方设法,竭尽全力,务求解决。

  二是对于各类项目,要结合我县的总体项目规划,分别不同情况,认真研究办理。对于已经立项和开工的项目,要作为办理重点,保证投入,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对已经做好前期工作的,要协调有关方面按照程序抓紧审批;
对前期工作不到位的,要帮助继续做好工作;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暂时无法解决的,各承办单位要在答复中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说清原因。

  三是对于生态保护、文教卫生、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四是对于各类政策性建议和提案,如人才引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优化投资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凡是能够采纳的要积极采纳。虽然解决这些问题不需要资金,但如果解决得好,同样会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不断拓宽办理思路,努力做到三个结合,着力提高议案提案的办理质量和水平

  一是把议案提案办理与全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议案提案的办结率。把议案提案

  与全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办理,是近年我们在“两案”办理工作中探索取得的一条成功经验。因此,各承办单位接到议案、提案后,要提前安排,统筹考虑,把议案提案办理纳入部门全年工作计划,同安排,同部署,确保把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把议案提案办理同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起来,走出去现场办理。为了使议案提案办理更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使问题得到科学合理的解决,办理人员要深入实际,详细查看,了解情况,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本着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的原则,想方设法现场办理解决。

  三是把议案提案办理同介绍县情、宣传经济政策结合起来,努力赢得代表、委员的信任和理解。有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自基层,对全县宏观经济的发展和政府中心工作缺乏全面的了解,提出的一些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为此,各承办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面对面的沟通、协商,进一步倾听代表、委员的意见,广泛开展面商活动。同时,充分利用下乡调研的机会,向他们通报县情和政情,通过耐心细致地介绍解释工作,让代表、委员了解全县的情况,提高函复的满意率,调动代表、委员的积极性。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今年的各项办理工作任务

  一要靠实责任,明确职责。各承办单位一定要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接受民-主监督、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我县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的内在需要出发,进一步深化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在本单位有位有为,思想上重视,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努力把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这次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并确定一名领导和办理人员,专门抓好办理工作。特别是涉及几个单位办理的议案和提案,要由主办单位牵头,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制定落实办法和措施,共同搞好办理工作。

  二要明确时限,抓紧办理。按照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意见和政协全会期间委员所提提案,一般应在接到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代表和委员,遇有特殊情况至迟不超过六个月予以答复。因此,各承办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抓紧办理,尽快落实。对能办理到的要立即办复;
对确因条件限制暂办理不到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办理,但不能无故拖延,确保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要从严把关,规范答复。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人大、政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照省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工作手册》,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规范办理工作。要通过加强对办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思想认识和办理水平,实现办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各主办单位在答复时,要以本单位正式文件函复;
对确有困难暂时难以解决的议案和提案,函复时要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说明原因,解释清楚。特别对一些需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议案和提案,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搞好二次答复工作,确保建议和提案所提问题得到最大限度解决。所有议案和提案均要在9月底前办复完毕,办理结果同时要抄送县政府办公室,以便整理总结。

  四要加强督查,保证质量。各承办单位要按照“特事特办,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不断拓宽办理方式,提高办理质量。在办理过程中,对确需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县上分管领导研究解决。建议、提案办理期间,县政府督查科要与人大办、政协办一起,定期不定期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同志们,今年是我县实施追赶战略,全面加快发展步伐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对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保持社会稳定,推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承办单位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负责,制定具体计划,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的各项办理工作任务,力争给各位代表和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篇三:人大代表建议范文】

  2005年,银监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负责地做好全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共承办全国人大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188件,其中建议131件、提案57件,内容涉金融支持国民经济建设,管控金融风险,修改、完善金融法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机构、业务准入管理,邮政储蓄体制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等当前经济金融生活中的热点问题。

  银监会收到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后,会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多次听取办公厅关于承办工作基本情况和工作安排的汇报,认真分析议案、建议和提案内容;
各承办部门高度负责,认真研究,精心准备,有针对性、实事求是地答复代表和委员,按时保质地完成了议案、建议和提案的承办工作。

  管控金融风险是银监会的一项重要职能。银监会把2005年确定为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年,认真吸收代表、委员意见,全面布置总结案件查防工作,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建立了案件通报和统计制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要求采取完善制度、开展“拉网式”业务大检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和加强思想教育等一系列措施防范案件风险,取得了明显成效。

  银监会对代表、委员关于加强对不良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管、规范对邮政储蓄机构监管等一系列的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在精心准备、深入调研、充分沟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作了回复。目前,已联合财政部制定并下发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正在修改制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等法规;
同时还加强了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处置项目的现场检查和对资产处置重大项目的持续监管力度,并组织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有关银行对不良资产剥离、管理和处置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有关责任人严格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银监会努力按照银行业监管标准、理念和手段,对邮政储蓄机构实施了持续性合规监管和风险监管;
对邮政储蓄网点进行了清理整顿并纳入规范化管理,积极督促邮政储蓄机构从内部管理上逐步向商业银行转型;
积极推进邮政储蓄体制改革,目前正在抓紧做好成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方案的设计及相关准备工作;
同时积极拓宽邮政储蓄资金运用渠道,鼓励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使用,支持“三农”发展。

  银监会新闻发言人赖小民表示,办好议案、建议和提案,既能够反映银监会对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的高度重视,也是做好银行业监管各项工作的具体体现。2006年银监会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做好“两会”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面履行银行业监管各项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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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基层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的优势、问题及对策建议

人大代表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肩负着依法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大使命。只有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才能得到有效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才能得到真正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人大代表都要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为当好人大代表指明了方向。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更是当好人大代表的集中体现。

  应当说,在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逐步推进的进程中,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有力地推动了人大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了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监督等各项职权的有效行使,代表的参与决策、桥梁纽带、监督协助、模范带头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目前,人大代表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更加凸现,在促进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的作用更加独到,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做出的贡献更加明显,赢得了全社会的更加尊重。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法律规定代表应当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新的期待相比,与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使命相比,特别是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相比,人大代表在认真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有的代表履职意识和责任感不够强。目前,有些代表对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理解不深,往往把当代表仅仅看作是一种荣誉和待遇,没有充分认识代表所肩负的重大使命,缺乏强烈的履职意识和应有的责任感,对参加人大会议期间工作和闭会期间活动热情不高、劲头不足,更谈不上积极主动,存在不作为的现象:有的当挂名代表,人大会议不能正常参加;
有的当“哑吧”代表,在人大会议上很少发表审议意见或几乎不发言,在被调查的单位中,代表发言率最低市约占50%、县约占60%、镇约占30%;
有的仅当“会议代表”,特别是有的“企业家代表”和“官员代表”,闭会期间很少参加甚至从不参加代表活动,在调查中,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参加率最低的市约占40%、县约占80%,镇约占75%,集中视察代表参加率最低的市约占75%、县和镇各约占80%,专题调研代表参加率最低的市约占10%、县约占50%、镇约占20%,执法检查代表参加率最低的市约占20%、县约占13%、镇约占20%,列席常委会代表参加率最低的市约占30%、县约占24%。

  二是有的代表对履职知识和履职要求掌握得不够好。一些代表不注意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太关注时事政治和政情社情,不努力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当了几年人大代表仍然不太熟悉履行代表职责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代表享有哪些权利、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应当发挥哪些作用不太清楚;
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特别是财政和计划报告、如何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如何搞好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等的基本要求也不太掌握,造成审议发言或提出议案、建议及撰写视察、调研报告时,不是无从下手,就是抓不住关键。在被调查的单位中,履职学习培训活动代表参加率最低的市约占65%、县和镇各约占80%。

  三是有的代表群众观念不够牢固。有的代表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虽然工作和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却不能很好地倾听群众的意见,体察群众的情绪,反映群众的意愿,甚至对群众的呼声听而不闻,对群众的疾苦视而不见。有的代表把联系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看作是件“麻烦事”,对按规定应当参加的联系群众活动也不能正常参加,没有很好地起到桥梁纽带和群众利益代言人的作用。在调查中,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参加率最低的市约占72%、县约占85%、镇约占80%。

  四是有的代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不够明显。有的当选人大代表后,不珍惜自己的代表职务,不注意维护代表的形象,仍然将自己混同于一般的普通老百姓,不仅不能很好地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在自己本职工作岗位上也不能当好表率。有的代表法律意识不强,不能模范地遵纪守法。

  五是有的代表对履职中的一些关系处理得不够恰当。有的代表不能正确处理自己原岗位工作与执行代表职务之间的关系,往往对自己原岗位工作比较重视,而没有将代表工作放上应有的位置。有的当选人大代表后,不是把心思放在更好为民代言、为民服务上,而是利用担任代表的便利条件和影响力,为自己经营的企业或从事的职业牟取不当利益等。

  六是有的代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高。实践中有的代表不能自觉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地听取人民群众对自己履行代表职责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
有的代表对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的规定存在不正确的看法,对开展的代表述职活动往往是被动应付;
有的代表没有将接受监督的压力变成更好履职的动力,缺乏积极履职的热情和激情。

  代表履职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应当说,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点:首先,在主观上部分代表主动履职的意识不够强。有些代表对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认为当代表荣誉多于责任,当“挂名代表”关系不大。其次,在客观上对代表的履职保障不够到位。目前在代表履职的条件和环境等方面,与代表更好履职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对代表更好发挥作用产生了不利影响。第三,在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上抓得不够有力。由于认识上、制度上、工作上等原因,存在着对代表履职管理松弛、监督不严的现象,造成了代表履职与不很好履职一个样。对代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对策,切实解决。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代表的“入口”把关,注重打好代表能够更好履职的基础

  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大代表组成的。要使人民代表大会能够更好地行使职权、发挥作用,首先要把人大代表选好。人大代表是一种政治性很强的职务,对其执行好代表职务的要求很高。在选举产生人大代表时,就必须高度重视代表人选的法定标准和条件,在严格把好代表人选的政治关、结构关的同时,也要严格把好代表人选的素质关、能力关。从以往选举人大代表的实践看,一般对代表人选的政治要求、结构要求比较重视,把关较严,而对代表人选的素质要求、能力要求重视不够,把关较松。在许多情况下把当人大代表仅仅看作是一种荣誉或待遇,认为对代表人选的政治要求和结构要求是硬指标,对代表人选的素质要求和能力要求是软任务。往往为了达到代表人选的政治要求和结构要求,而降低甚至放弃对代表人选的素质要求和能力要求,这就出现了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总体素质不太高、能力不太强的状况。在今后的人大代表选举中,必须改变只重视代表人选政治要求和结构要求、轻视代表人选素质要求和能力要求的现象,真正把代表人选的素质要求和能力要求放在与代表人选的政治要求和结构要求同等重要位置来对待,并且切实做到对于那些当选人大代表后履职意愿不强、热情不高的,不尽职尽责的,以及没有履职能力或履职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提名或继续提名为人大代表人选,注重从源头上把好代表的“入口”关。

  二、加强代表的履职学习培训,注重不断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和能力

  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的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强,涉及的知识面广、工作要求高。人大代表要执行好代表职务,既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又要有较强的履职能力。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和加强,对代表履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人大代表来自于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方面、不同的层次,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化程度、知识结构、社会经历等都各不相同,对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的了解也有多有少,这就造成了代表的履职意识和能力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差异,或者说存在“先天不足”。因此,要使人大代表能够胜任所肩负的重大责任,就必须加大“后天再补”的力度。要通过切实加强代表的履职学习培训,进一步促进代表更好掌握履职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要求,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水平,拓宽代表履职的视野和思路,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

  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代表履职的需要,科学合理地安排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的内容。一要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重要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协助代表更好地领会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充分了解面临的宏观形势和当前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紧跟不断发展的政治形势,牢牢把握政治大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宪法和人大工作的常用法律法规,协助代表正确理解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更好了解和熟悉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更好掌握法律武器,切实增强代表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依宪依法办事的观念,坚定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三要组织代表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理论,协助代表更好了解和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本质、特点等基本概念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作用,进一步提高代表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代表的人大意识、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代表自觉主动履职的积极性。四要组织代表认真学习人大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协助代表更好了解和掌握如何审议议案和各项报告、如何审查计划和预算、如何提出议案和建议、如何开展各项代表活动等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基本要求,不断提高代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五要组织代表认真学习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管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协助代表更多地了解有关专项工作,不断拓宽知识面,以适应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等的需要。要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履职经验交流,起到代表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启发、相互学习、相互激励的作用。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将履职学习培训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好制度和计划,科学合理地组织,统筹安排好代表的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确保法律关于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培训的规定落到实处。同时还要鼓励和倡导代表开展自学。要努力提高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的参与率,保证每位代表在一届任期内至少参加两次履职学习培训,并把参加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对代表考核、履职登记和述职的重要内容,促进代表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履职学习培训活动。

  三、加强代表的履职保障,注重创造代表履职的良好条件和环境

  我国人大代表是兼职的。要使代表的权利得到有效行使、义务得到更好履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必须进一步加强代表依法履职的服务和保障。

  要积极营造让代表充分发表意见的氛围。有关法律规定,代表在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这个规定主要是保障代表在审议发言和进行表决时能充分表达真实意愿,不至于因担心被追究法律责任而不敢发表意见或作违心的投票。过去曾发生某县级市人代会刚结束,设区的市有关方面就派调查组去该县级市调查代表在会上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后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直接督促下才撤走调查组的情况。因此,要高度重视、充分宣讲、认真执行这项规定,积极营造代表在人大会议上都能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的氛围,让代表在审议发言和表决时,能真正消除顾虑、放下包袱,敢于讲真话,能发表不同意见,使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要适当延长会期,保证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充分发表审议意见。

  要正确执行代表人身保障的规定。有关法律规定,在大会期间不经主席团同意,在闭会期间不经人大常委会同意,代表不能被逮捕或者刑事审判,也不能对代表采取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同时还规定对提请许可的申请要进行审查,以防止因追究不当而损害代表应有的地位。这方面要注意三点:一是不能简单地以主任会议代替人大常委会行使批准许可申请的权力。二是要防止司法机关采取变相措施限制代表的人身自由,如无限期地延长约谈(讯问)代表的时间。三是要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不能使有违法行为的代表成为逍遥法外的特殊公民。

  要增加代表履职的时间。由于人大代表是兼职的,必然要将开展原岗位工作的一部分时间用于执行代表职务。据此,省实施代表法办法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占用原岗位工作的时间,省、市、县人大代表一般每年十五天左右,乡镇人大代表一般每年十天左右。从实际情况看,如果保证代表都能正常参加闭会期间开展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联系群众(选民)、学习培训、应邀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等活动,以上规定的时间仍然偏短,最好将每年代表在闭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的时间增加到二十天至二十五天。

  要加大代表履职物质保障的力度。中央有关文件和有关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现在的关键是要把已有的规定执行好、落实好。一是适当调整代表活动经费的标准。目前许多地方代表活动经费标准仍偏低。在被调查的单位中,最少的市每位代表一年只有1300元、最少的县只有600元、最少的镇只有200元。各地应当根据中央和省委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代表活动经费标准作适当调整。二是落实和使用好代表活动经费。从已知的情况看,现在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普遍未依法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许多地方未能依法做到专款专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纠正。三是认真执行法律关于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本级财政应当给予适当补贴的规定。在被调查的单位中,目前仍有近1/3地方没有落实这项规定,这是需要认真改进的。四是适当发放代表履职补贴。为了保障代表更好履职,目前有不少地方每年直接给每位代表个人发放一定的代表活动经费,作为对代表履职的补贴。在被调查的单位中,目前已有44%这样做了,这是值得提倡的。五是落实代表培训经费。根据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的规定,要将代表培训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在被调查的单位中,还有超过26%没有落实这个规定。对此人大自身要做争取工作。

  要有效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帮助代表更好了解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本级国家机关开展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让代表知情知政,为代表更好履职创造条件,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各级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应当及时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现在的普遍现象是,各有关方面不能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有的也不能向代表提供相关的信息资料。在这方面人大常委会要带好头,同时要督促“一府两院”自觉执行这一规定。

  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优质服务和必要保障。依照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要重点做好为本行政区域内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同本级人大代表保持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
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要积极主动地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各种服务和保障。现在不少地方直接为代表履职服务的机构仍然存在“一人委”的问题,这种状况应当采取措施加以改变。“一府两院”和有关组织要认真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切实为代表开展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同时要认真研究处理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按规定向代表答复研究处理的情况。

  与此同时,对有义务协助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而拒绝履行义务的,阻碍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以及对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进行打击报复的,要根据情节,依纪依法给予相关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代表的履职管理监督,注重激发代表积极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

  去年以来,中共中央转发或下发的有关文件都强调,要着力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督促其积极履职尽责。这为加强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提供了理论和政策依据。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把中央文件的要求认真贯彻好、落实好,进一步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激发代表发挥作用的内生动力,努力形成代表积极履职尽责的新局面。

  要消除思想认识上的误区。长期以来,不少人认为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行使国家权力的主体,是国家的主人,其身份特殊,不宜对代表的履职进行管理和监督。由于在实际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代表履职不能管理监督、不敢管理监督、不想管理监督、不会管理监督的现象,这是造成一些代表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一个重要因素。要做好对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工作,首先要从思想认识上正本清源,克服一切不利于加强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要使代表能够更好发挥作用,就必须加强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观念,自觉地把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加到位。

  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无论是国家的法律,还是地方性法规,以及人大的工作制度,凡涉及到对代表履职进行管理监督的,其规定都显得过于原则、笼统,不够明确、具体,原则性的、指向性的比较多,可操作性不强。应当根据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实际需要,对涉及到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制度的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使其更加规范,更有操作性,从法律规定和工作制度上保证加强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工作得到更好地开展。

  要开展代表履职的表彰宣传。要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大力开展代表履职表彰和宣传活动,树立代表履职的榜样,增强代表履职的光荣感、责任感,激发代表积极履职、更好发挥作用的热情和动力。要通过表彰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先进个人等,增强代表参加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提高代表活动的水平和成效,推动代表活动更好地开展。要通过表彰优秀代表议案和建议,调动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积极性,提高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质量。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代表履职先进典型和事迹的力度,强化舆论引导,让全社会更多地知晓代表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为代表积极履职和全社会支持代表履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这是加强代表履职管理,促进代表更好履职的重要形式和有效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取填写代表履职登记卡或代表履职手册等方法,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记录代表出席人代会、提出议案和建议、参加各项代表活动、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联系群众(选民)等履职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这样做,对于增强代表主动履职的意识,促进代表自觉履职,全面掌握代表履职情况等,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在开展评先创优活动和推荐留任代表时,可把代表履职登记记录的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要强化对代表履职的监督。人大代表接受原选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是代表的法定义务,也是促进代表更好履职的重要举措。在实践中,一是督促代表通过走访选民(群众)、召开座谈会、人大网站、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询问,改进自己的履职工作。二是做到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在一届任期内至少向原选区的选民述职一次,并接受选民的评议和测评。同时,积极试行和推广间接选举的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做法和经验,并在总结和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全面推开。三是教育代表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督促代表不得利用代表身份,干预执法、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插手招投标等,牟取个人、小团体和特定关系人的利益;
严禁代表参会期间和参加履职活动时,拉关系、办私事、变相从事商业活动;
严禁代表在履职中接受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赞助等。四是建立代表退出机制,对于代表存在法定终止代表资格或暂停执行代表职务情形的,应当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或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
因工作变动不宜继续担任人大代表的,本人应当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违反社会道德或存在与人大代表身份不符的行为,应当对其进行约谈或函询,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应当责令其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立案审查的,犯罪事实已查清,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罢免其人大代表职务,以纯洁人大代表的队伍,维护人大代表的形象。

 

【篇3】基层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的优势、问题及对策建议

人大代表提建议

“一周的时间,我已经收集了17条诈骗垃圾短信”,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副处长陈伟才用了大部分空闲时间做了一件事——收集人大代表们手机中的垃圾短信。

曾经与国际刑警组织联合破案的陈伟才介绍,如今东南亚各国已经遍布面向中国的电信诈骗犯罪窝点,“通过改号器将号码转为国内号码”。而诈骗手段则包括假借“法院传票”、“汽车退税”、“涉嫌洗钱”、“邮包涉毒”等缘由诱使事主上当。

陈伟才提供的资料显示,仅2015年全国就发生了短信诈骗案件10万余起,造成群众损失40多亿元。而在陈伟才的建议中,提到电信运营商。“电信部门出于巨额利润的诱-惑,没有对群发的诈骗短信进行过滤,这是因小利失大义!”陈伟才不客气地指出。

“是技术上有难题不能甄别诈骗信息,还是运营商不愿做?”广州市副市长王东好奇地问。陈伟才举了一个去年发生的案件作为回应:2015年,广州市民杨先生不堪垃圾信息袭扰,将手机号码运营商告上法庭。结果作为被告方的公司接到法院传票后将原告列入一份“红名单”,并称“那份红名单基本都是政府重要领导等级别的人,原告能享此待遇,可看出我们的诚意”。

在陈伟才看来,这说明电信运营商完全有可能通过技术手段排除垃圾短信,比如一个号码群发上万条,就理应对其进行甄别。“这并不涉及对隐私的侵犯,因为很少有正常的短信会群发上万条”。

事实上,根据201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法规明确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陈伟才说,假如运营商们能够拦截垃圾短息却因为利益原因没有拦截,那么“和从犯没有什么区别”。

饶有意味的是,因为春节时候要给市民群发“警惕垃圾短信”的提醒短信,陈伟才所在的公安局迄今为止还欠了运营商18万元的短信费。

从2010年9月1日起,“手机实名制”正式实施,消费者去营业厅购买手机卡,必须持身份证才能办理。一个身份证在三家通信运营商最多可以开通18个手机号码。没有登记的老用户将在3年内逐步完成身份信息补登工作。

因为缺乏相关法规的规制,手机垃圾短信已严重干扰了人们的生活。据此,出席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华泰科技集团董事长吴自祥提交了相关建议,呼吁尽快制定相关法规加强监管,规范短信广告的发送时间,商家在每天晚上9时至第二天上午8时之间不得发送短信广告。

资料显示,2010年上半年中国手机用户每周平均收到短信条,其中垃圾短信条,占比%。其中,%的手机用户收到过欺诈类短信,这一比例位居用户收到的各类型垃圾短信第一位。而房地产推销短信和违法出售票证类短信分列二、三位。吴自祥认为,垃圾短信侵犯了收件人的通信自由权、消费自由权和隐私权,对手机消费者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加强监管已迫在眉睫。

吴自祥在建议中提到,应明确电信运营商的监控责任,要求电信运营商加大对发送商的前期审查和后期惩罚力度,重点跟踪每天短信发送量成百上千的用户,从源头上追查违法短信;用户只要向运营商提出申请,运营商就应在中转服务器上阻止相关发送者的短信。同时,对于发送广告短信的广告商加以规范,明确要求其在发布手机短信广告时,必须注明“广告”字样和发送者的单位及手机号码。如果手机用户不愿意接受该信息,所产生的电话费将由广告发送者承担,且商家在每天晚上9时至第二天上午8时之间不得发送短信广告。

对于垃圾短信产生的最大源头增值服务运营商,吴自祥则建议借鉴贵州移动的措施,由移动运营商与合作的信息服务接入商签订责任书,要求信息服务接入商未经客户允许,不得擅自发送商业广告,不允许发送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如信息服务接入商违反该约定,移动运营商有权将其业务线端口关闭,终止合作。

另一方面,吴自祥还指出,有些垃圾短信可构成犯罪,如传播淫秽短信,尤其是视频短信,根据刑法规定,可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因此应根据垃圾短信的表现形式、内容等不同,具体确定其行为性质加以处罚。

【篇4】基层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的优势、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人大代表的议案]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精选
关于人大代表的议案范文一
人大代表议案:警龄满25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近年来,环境行政执法刚性不够、执法手段较软、强制性偏弱、威慑性不强等问题普遍存在,建议公安部组建环保警察队伍,负责专门侦查资源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长梁志毅建议。
2月中旬,《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经中央审议通过。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就公安民警待遇、辅警管理等多个公安改革内容提交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春梅调研发现,很多时候,辅警干着和民警一样的工作,但他们的薪酬、晋升空间等,根本没法和民警相比。
她介绍说,作为公安机关的辅助力量,辅警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一些地区辅警人数甚至超过民警。但由于我国存在辅警立法保护空白等问题,致使辅警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
梁志毅认为,公安机关应在表现优秀的辅警中招录一定比例警察,“改革应考虑到他们的付出与贡献,要让这支队伍有奔头”。
当前,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公安机关任务繁重艰巨,公安民警“5+2”“白+黑”已成为工作常态,而且经常遇到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行为,工作、生活、精神各方面压力都很大。据统计,近年,全国平均每年有400多名民警牺牲、三四千人负伤。
“基层一线加班是家常便饭。”梁志毅说,长年累月的奔波劳累,导致民警超负荷运转,民警过劳死几率骤增。
他提出修改人民警察法,增加保障人民警察加班后补休权利的落实,安排人民警察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基层派出所、交警队、刑警队等一线单位,每名民警每年的休假时间可比其他国家机关单位增加5天等内容。
“一些民警因超负荷运转罹患重大疾病后,还要承受巨大的经济负担,给工作和家庭生活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梁志毅说,不能让民警流血又流泪,建议研究推出专门的警察职业医疗保险,并在国家层面建立公安民警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财政预算,在省、市或县区统筹设立相应基金会,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
除建议大幅提高警衔津贴,建立值勤津贴、加班补贴增长机制外,梁志毅认为,要通过高配和争取非领导职数等途径相应提高民警的政治待遇,努力解决民警职级偏低问题,避免千军万马都去挤行政职务晋升的独木桥。

关于人大代表的议案范文二
在日新月异的今天,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着交通运输的进步,地铁、高铁、城铁等更为高效快捷的交通形式应运而生。与此同时,交通运输的改善又反过来推动着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而湘乡作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重要工业基地和休闲旅游城市,在交通规划上明显处于弱势。一、当前的状况
一是交通规划运营形势严峻。根据国家发改委2021年2月正式批复的《长株潭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规划(2021—2021》,我省共规划建设7条城际轨道通线,总760公里,长株潭之间有轨联系,益阳、娄底、岳阳、常德、衡阳五市分别有城轨与长株潭衔接。特别是湘乡原计划等待从长沙至娄底的城际铁路,因沪昆高铁的开通改变了原规划,致使长沙至娄底的城际列车已改走沪昆高铁。而湘乡继与沪昆高铁“无缘”后,又未纳入长株潭有轨交通网的规划与设计,在交通规划处于劣势状态。与此同时湘乡还存在着交通基础设施闲置浪费,如火车站车次不多导致站台多余浪费、汽车北站迟迟未启用致使设施设备残破;交通出行不便,致使“黑的”市场繁荣等问题。
二是区域优势逐渐弱化。历史以来湘乡因距长沙、株洲、湘潭较近,境内还有沪昆铁路、沪昆高速公路、320国道等极具地理优势和交通便利。但从近年来兴建的交通线路来看,却大都是绕湘乡而过。沪昆高铁长怀段开通后,与京广高铁、广深高铁联通,这段高铁在湘潭设置的站点在湘潭北和韶山南,韶山15分钟左右即可到长沙。湘乡与韶山同样属湘中地区,离长沙的直线距离只与韶山相差20多公里,但到长沙的时间却至少要多出50分钟以上,湘乡的地理优势明显削弱。另外,走沪昆铁路,湘乡至长沙70分钟(经株洲120分钟,娄底至长沙115分钟,新邵至长沙300分钟,新化至长沙240分钟,怀化至长沙540分钟,很明显怀化、新化等湖南西部城市与湘乡的交通相比差距甚远。但现在经沪昆高铁,娄底至长沙41分钟,新邵至长沙67分钟,新化至长沙74分钟,怀化至长沙只需105分钟,而湘乡至长沙仍然要70分钟,湘乡的交通局面彻底被颠覆。
三是在同级别县市中处于弱势地位。2021年1月10日娄邵客运专线开通,依次经过娄底市娄星区、涟源市、双峰县,邵阳市邵东县、双清区、大祥区,接入邵阳市,双峰到长沙仅50分钟,邵东到长沙55分钟,邵阳到长沙70分钟。随着石长客运专线开通后宁乡县、益阳市、汉寿县、常德市、临澧县、石门县都拥有了高速铁路站。与此同时,怀邵衡铁路通车后,从怀化坐火车到衡阳将不到2个小时,也为途经的怀化、邵阳、衡阳3市的鹤城区、中方县、洪江市、洞口县、隆回县、邵阳县、北塔区、大祥区、双清区、邵东县、衡阳县、石鼓区、珠晖区、衡南县等14个县(市、区带来了极大的交通便利。常张黔客运专线开通后,我省的龙山县、永顺县、桑植县、张家界市、慈利县、桃源县、常德市的武陵区都将有快速铁路车站,另外,还有常岳九、岳吉、荆岳即将建设,靖永郴、桂郴赣、安张衡等铁路的前期准备工作也开始了。而湘乡目前拥有的仍然是一些普通线路。

湘乡火车站具备的条件早在2021年12月26日建成通车的湘乡火车站改扩建工程中,湘乡站已专门对城际轨道进行了预留,售票厅、候车室、站台等设施都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并且,当时湘乡火车站的设计就是与城际铁路站共用的,包括我市承建的火车站广场、火车站地下通道和地下超大型停车场,也都是针对城际铁路开通需要来设计的。对此,湘乡的人民群众一直对城际轨道的修建投入了很高的呼声和期盼,时常在湖南红网、中国湘乡网、龙城社区等网站栏目关注湘乡交通轨道交通建设情况,甚至积极献计献策,形成了盼建、助建的良好氛围。否则,湘乡火车站当初建成如此规模,不仅仅是造成国家资金资源的巨大浪费,更甚的是阻碍了湘乡经济的发展。三、建成的效果
“想致富先修路”,城际高速铁路修建后,将为我市带来巨大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更有助于推动“四个湘乡”建设。
一是有助于经济发展。城铁延伸之后,湘乡经济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发展都将进一步具有扩散效应和聚集效应。一方面通过城际铁路,能极大地推动道路资源、城市基础设施共享和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消费的发展和增长,尤其是带动服务和休闲的消费。另一方,交通的完善程度体现着整个城市的发展程度,城铁的建设也会使整个城市的功能更加完善,城市的综合水平和竞争力在提升的同时,也会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
二是更符合形势需要。当前湘乡在整个交通区域上已经呈现出了“边缘化”的趋势。如长株潭城际铁路延伸到了湘乡,湘乡至长沙120公里按城际列车每小时200公里计算,湘乡至长沙只需36分钟,到株洲只需21分钟,到湘潭只需13分钟,可以从时间上大大缩短和拉近湘乡与长沙、株洲、湘潭的距离。而城际列车与长沙的地铁相连,能进一步将沿线城市间的人流、物流、信息流交换加速,更加符合当前湘乡作为省直管县的发展需要。三是民众的期盼要求。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较之以往更为富足,生活节奏也随之越来越快,出行的欲望需求也更加强烈。城际铁路具有运输速度快、安全可靠、准时准点等优势,能有效打破地域的枷锁,是当下民众最为期待的交通工具。城际铁路将城市与城市相连,拉近了城市与城市的距离,能更好的满足民众在“小长假”、周末外出的愿望,甚至能实现在长沙、湘潭工作、在湘乡居住“双城生活”,真正将湘乡打造成长株潭的“后花园”。
根据目前湘乡轨道交通的劣势,虽然与建设高铁站擦肩而过,但如能将长株潭城际轨道延伸至湘乡将极大弥补高铁短板。目前,长株潭城际有轨交通正在加紧施工,我们强烈建议将长株潭轨道交通从湘潭延伸至湘乡。关于人大代表的议案范文三
重温人大代表提议案:中国地图不是公鸡图,应该是火炬图

两会期间,中国石化江西分公司总经理陈立国代表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修订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地图必须使用完整全图幅、同一比例尺且不得使用附图表示,同时禁止推广、出版、销售与使用南海诸岛微缩版的中国地图。
据了解,我国现行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国家测绘局2021年编制,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全图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南海诸岛版两种。"后者将面积多达356万平方公里的南海诸岛与海域,人为通过比例尺减半、视觉面积缩减为四分之一,以附图形式嵌入全图右下角,给人以强烈的国家领土被割裂、不完整的感觉。"陈立国认为。
"多年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与出版机构在全国推广、出版与使用最多的恰恰是南海诸岛版中国地图。"陈立国表示,这已经造成了不少国民对南海诸岛与海域面积、地理位置与重要性等多方面的误读,以及对海洋意识与国家版图意识的淡化等严重后果。究其原因,陈立国代表认为,首先在法律上,测绘法、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对中国地图全图与南海诸岛地图的关系和内容,没有作具体、明确的规定。其次在意识上,我国民众长期缺乏对海洋权益的敏感。这是海洋国土意识未真正上升到国家主权意识的具体体现。第三在利益上,抑或为了节省地图印刷成本,抑或使地图长宽比4:3在视觉上更美观,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才创制了南海诸岛微缩版的中国地图,并倾向性地推广该版本。"若再不及时纠正国民脑海中的国家版图意识,将有可能造成海域在人们意识中的淡忘与遗失。"为此,陈立国建议,修订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必须使用完整全图幅、同一比例尺且不得使用附图表示。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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