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思考

时间:2022-08-25 08:50:08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思考,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有关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思考

有关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思考3篇

第一篇: 有关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思考

(一)综治工作室职责

一、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指示精神,制定本村(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创建计划、措施,做好社会稳定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人民调解、治安巡逻、安全防控等组织,组织开展平安村庄、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

三、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和消除不稳定因素。

四、经常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等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点人口管理工作,协助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防范和控制敌对势力破坏活动,做好反邪教和防范、控制非法宗教活动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公安机关等部门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六、认真收集和报送信息,形成社情动态分析,坚持每月向乡(镇、街道)联动中心上报各种报表,及时上报治安、不稳定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七、认真做好综治办工作台帐,做到资料齐全,有案可查。

八、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综治工作室制度

一、学习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交流工作情况,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

二、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综治办全体人员办公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报告制度。遇有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群体性纠纷、重大事件苗头等,在先期介入、控制事态的同时,迅速向村党支部和上级职能部门报告。

四、值班制度。建立日常工作值班制度,并将值班情况登记在册,值班人员要做到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信息畅通。五、考核制度。建立规范、科学、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结合月度工作和年度工作绩效进行考评,将个人考核成绩与工资奖金挂钩,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六、台帐制度。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建立健全治安防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制宣传、预防违法犯罪、开展平安创建、重点人口安置帮教、巡逻记录等各项工作台帐,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真实反映日常工作情况。

(三)综治工作机制

一、治安防控工作机制。定期发布治安预警预报及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治安联防工作网络,健全各项防范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动,指导督促落实内部安全保卫措施,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科技防范手段。

二、疏导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制、教育等方法疏导化解矛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

三、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服务维权工作机制。根据需要,努力为村民、员工提供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法制和救助等服务,积极维护村民、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

1.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组织群众性治安防范,开展看门护院、值班巡逻和安全检查等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措施,预防和制止扰乱治安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2.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3.协助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居民家庭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和解除少年教养不满三年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4.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教育改造。

5.对有可能危害社会管理的民间纠纷和闹事苗头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6.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后,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并保护现场,为查明案件和事故提供线索。

7.向党委、政府或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反映敌、社情动态以及群众对社会管理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工作建议。

8.向人民群众进行遵守社会主义法律、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

(五)治安巡逻队任务

一、做好治安巡逻和执勤工作,及时预防、控制、发现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治安安全检查、消除各种治安隐患,配合其他部门调处矛盾纠纷。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节庆、重大活动期间的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四、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护好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

五、对广大群众、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

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六)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1.积极调解民间纠纷。要全力调解好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控制矛盾纠纷总量,稳定社会关系。同时,要结合实际,妥善处理疑难复杂纠纷和热点、难点问题,务求把纠纷解决在基层。

2.深入开展防激化工作。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掌握民间纠纷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把纠纷化解在激化之前,防止“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3.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可以采取以案释法、以事议法或根据纠纷发生的季节性、地域性等规律,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
也可以根据形势和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进行宣传,解惑答疑。

4.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效果。人民调解工作要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村规民约”、民主监督等工作,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七)调解工作有关制度

1.主持人规则

(1)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调解工作知识,熟练掌握调解工作技巧。

(2)调解前要调查研究,收集证据,核实情况,掌握事实,熟悉案情,拟定调解方案。

(3)调解前,要宣布纪律,告知当事人等相关的权利义务,并提出具体要求。

(4)调解中,要安排当事人等先后有序地提出请求,陈述事实与理由,进行举证和质证,以求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提出调解意见。视调解进展情况宣布暂停或下次调解的时间,调解成功的案件要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以示负责。

(5)要廉洁公正,主持公道,以理服人,以法教育人。

(6)当事人对调解主持人提出回避要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予以调换。

2.调解人规则

(1)在调解主持人的主持下,依法、依德进行调解工作。

(2)调解前要认真熟悉案情,掌握案件的事实真相。

(3)调解中应以法以德为依据,以说服教育的方法引导双方当事人分清是非,承担相应的责任。

(4)调解中态度要严肃认真,主持公道,能够熟练运用调解技巧,全面配合主持人开展调解工作,控制调解进程。

(5)要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以示负责。

3.记录人规则

(1)记录人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记录调解主持人、调解人、当事人、第三人及证人等参加下的调解的全过程。

(2)记录要用统一制定的固定格式用纸,交由当事人、第三人、调解人和调解主持人阅读补正后签字,以示准确无误。

(3)记录人要及时整理现场材料,与调解协议书一起立卷归档。调解协议书要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并送给当事人、第三人等。

4.当事人须知

(1)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2)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自觉遵守调解纪律;
认真接受主持人、调解人的开导、引导和批评;
不得谩骂、侮辱、诽谤对方当事人;
不得无理搅、闹、缠主持人和调解人。

(3)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前准备好有关证据、申请或答辩材料。调解过程中,要如实陈述案情,要讲团结、求大同、心平气和,合理提出自己的要求,要以理服人,大胆承担自己的过错和民事、经济等法律责任。

(4)当事人要在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和其他法律文书上签字。对暂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接到再次调解通知后,应当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5.纠纷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自己决定接受、不接受或终止调解。

(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5)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6)遵守调解规则。

(7)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8)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八)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 制定本单位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3.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符合本单位生产生活实际的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4.规范各项工作制度,督促村民委员会认真按村民选举制度和村民议事制度办事,实行村务公开。

5.建立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监督村民自治章程的执行。

6.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信息,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严防集体上访等重大事件的发生。

7.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活动,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8.建立和健全普法依法治理档案,专人负责保管。

9.加强民主建设,发挥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带领村民建设现代化新农村。

10.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重点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对本辖区的重点人口做到底数清,分布情况明,要按规定分别登记造册,报乡(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备案。

2.每月向乡(镇、街道)综治办报告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情况及暂住人口登记办证、变更等变化情况。

3.关心重点人口的生活、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和闲散青少年要明确包帮对象,并与刑释解教人员双向签订帮教保证书。

4. 查验暂住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的计生手续。

5. 对有违法犯罪倾向、嫌疑、行为的重点人员及暂住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超计划生育等情况,要做好管控工作,并报公安机关备案监控。

6. 定期组织重点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教育他们遵纪守法。

(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联系点制度

1、包村干部应定期参加所包村会议,经常深入基层单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直接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

2、加强对基层综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积极配合所包村维护社会稳定,主动调解矛盾纠纷,帮助基层联系点找出综治工作中的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基层综治工作的水平。

3、协助村综治维稳信访联动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组织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为所包村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进一步加大服务基层力度。

4、总结好的做法和成果,培育工作典型,推广经验,积极采纳科学的建议和创新作法,不断改进基层综治工作。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地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地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年度消防计划;

三、为本地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根据消防法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在群众和企业员工中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十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保障本地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符合规定;

二、掌握本地本单位车辆、驾驶员的基本情况,掌握与本地本单位有长期运输业务往来的本地、外来车辆和驾驶员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应簿册;

三、建立创建交通安全单位的宣传阵地(窗口),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

四、及时掌握并报告管辖区域内及附近周边地区的事故黑点、黑段和危险路段,提出改进意见,落实人防措施,积极协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开展整治活动。

五、协助政府及职能部门做好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调处工作,加强对道路交通设施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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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有关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思考

全区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维护我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大力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健全专群结合、警民联防的治安防控网络,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各类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各类社会面防控机制落实在基层,全区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基层综治维稳力度明显增强,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巡防队伍建设。目前,我区已经建成一支220人的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具体负责社会面日常巡逻防控工作。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巡防队伍的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巡防队伍协助民警服务群众的水平,提升巡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协助民警参与巡逻防控工作的整体效能。

(二)大力实施“红袖章”工程。进一步健全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专门机构和巡逻队、护厂(场)队等治安队伍,督促建立健全保安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责任区包干联防制度,明确并落实保(治)安力量在做好内部巡逻防控工作的同时,必须统一佩戴“红袖章”,配合公安机关对单位附近区域内社会面进行巡逻防范。

(三)强化治保会队伍建设。各镇(街道)要把治保组织建设成为辖区群防群治工作主体。要督促、指导在辖区社区(村)中,按照不少于10人的标准组建、扩充巡逻队、护村队,并建立值班巡查工作制度,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进一步夯实社区、农村治安防范基础。各地综治部门、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治保会队伍的指导,督促其以“邻里守望”和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统一佩戴“红袖章”,开展好居民住宅区、主要街道、治安重点地段等覆盖整条村或社区的巡逻防范工作。

(四)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由区团工委牵头,组织动员热心公益事业的干部群众,建立治安志愿者队伍,义务参与社会面巡逻防控、治安交通管理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高度出发,把群防群治工作作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宣传栏、广播、报纸等有效形式对群防群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平安创建和群防群治专题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真正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管理,奖惩结合。公安、消防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业务指导,提高群防群治组织成员法律意识和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治安防范的业务技能。区综治委不定期对各地群防群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致使辖区案件高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三篇: 有关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思考

加强公路路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思考

灌云县公路管理站韩冰

二十一世纪的竞争,归根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迅猛发展,公路交通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显得更为重要。在新的历史时期,公路路政作为交通运输行业一支尤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队伍,肩负着保护路产、维护产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重要使命。面对人民群众对公路服务公众出行的需求越来越高的今天,如何加强公路路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是摆在我们政工干部面前研究的重要课题。现就新时期加强公路路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谈一些个人的体会。
一、强化公路路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是适应新形势下公路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十一五”以来,公路路政队伍无论在人员素质上、管理手段上、体制变革上还是科技化装备上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就灌云县公路管理站而言,目前路政队伍达26人,承担着全县境内127公里国省干线和324公里县道的管理任务,45周岁以下执法人员全部达到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7辆路政巡查车均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电台和车载监控设备,每个路政中队均配备执法专业车、数码照相机及摄

像机等调查取证装备,路政执法实现网络无纸化办,基本满足现代化路政日常巡查和管理需要。今年7月1日施行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确公路管理机构是法规授权执法组织,进一步理顺公路管理机构在交通运输行业执法中的地位。面对这一新形势、新机遇,公路路政管理要实现“四转变”,从简单执法向刚柔相济执法转变,从单兵作战向综合治理转变,从管理型向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转变,从人力管理向科技化管理转变。同时,随着公路服务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的不断提高,对公路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如何抓好路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也被赋予了新的内容,需要在思想观念、队伍管理、制度建设上实现新转变。
其一,复杂多变的公路治超形势是抓好路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客观要求。作为行政管理执法门类的公路路政部门,必须一切站在从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角度出发,站在保护公路产权、保障公路桥梁运行安全的角度出发,这也是服从和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前,公路管理面临着相当严峻的形势:一方面,随着2009年二级公路收费站撤站,众多重载货运车辆纷纷选择绕行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行驶,60%以上的货运车辆车货总重高达130吨以上。受利益驱动,许多运输业主不顾公路桥梁承受力“多拉快跑”,并采取暴力抗法、蓄意占道造成堵车、冲岗逃避检查、短途驳载等方式与路政部门展开“游击战”、“拉锯战”,致使治超工作面

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另一方面,近年来货运车辆向大型和特大型车辆发展,且迅速增多,致使公路桥梁遭遇严重损坏,2010年底刚完成大修任务的204国道,不到两个月其上行线就出现车辙、纵向裂缝等路面病害,部分建好不到三年的县乡公路已基本无法通行。面对这一严峻形势,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思路滞后、方法滞后、观念滞后等问题变得日益突出,使得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需要更加注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公路路政管理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其二,路政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是强化路政思想政治工作的必然要求。由于受机制体制的约束,目前路政队伍老龄化趋势严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十多年基本无新鲜血液充实,主要体现在:一方面,路政队伍部分人员原有文化层次较低,一直未引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加之近年来在职职工培训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载体,知识倒退现象严重,人员素质得不到很好提高;
另一方面,执法为民理念不足,受社会自由主义、信息网络不良风气传播以及管理相对人吃请的诱惑,部分执法人员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出现了权钱交易、权权交易、趋利执法侵蚀执法队伍肌体,少数路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发生了偏差,理想和信念在得与失、利与弊、是与非面前不堪一击。因此,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已经成为提高队伍法纪意识和为民服务理念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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