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认识和思考(心得发言)(范文推荐)

时间:2022-08-02 12:10:05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认识和思考(心得发言)(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有关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认识和思考(心得发言)(范文推荐)

有关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认识和思考(心得发言)3篇

【篇1】有关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认识和思考(心得发言)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思考
作者:冉芳
来源:《党史博采·理论版》2016年第07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多次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推行组织制度创新,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基层人民银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既要在思想上有清晰的认识,也要在实践上有具体的措施。

        一、基层人民银行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存在的问题

        (一)纪检监察机关相对独立性不强,影响监督执纪问责效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使纪检机关的相对独立性有了政策上的支撑。但是针对基层央行,还缺乏具体、细化的配套制度,影响了纪委的监督执纪效果。

        一是同级监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由于纪委更多的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上级纪委的领导主要是业务上的指导,纪委不愿、不敢、也不善于监督同级党委,同级监督缺失成为纪委监督工作的常态。

        二是追责存在较大阻力。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存在较大制约,整改难、追责难的问题较为突出。

        三是纪检监察工作保障不足。一些行党委不肯投入必要的资源,使从事纪检工作的人员感觉在党委面前不被重视,导致纪委不能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二)部分监督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深刻,监督执纪问责的环境有待改善

        一是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主要表现在部分领导干部把一些本该党委承担的工作推给纪委去做,或者给纪委分派一些与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关系不大的工作。

        二是机关内设部门不能有效承接和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存在一定的敷衍应付思想。

        三是党员干部和普通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有偏差。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查办腐败案件,与自身关系不大,不重视党规党纪的学习,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篇2】有关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认识和思考(心得发言)

市财政局纪检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工作情况汇报

  市纪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传达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省市有关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全市财政系统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到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现将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市财政局通过政策引导,助推脱贫;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强化措施,落实移民搬迁资金;真抓实干,助推包扶村脱贫致富等工作举措,并结合涉农各项政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大胆探索,先后制定出台了三项重要举措,精心策划财政支持精准脱贫“组合拳”,积极寻求脱贫解困突破口,加大扶贫工作力度,确保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落实到位,且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确保扶贫政策资金到位的关键保障措施,坚决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一、认真学习政策法规。扶贫开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有财政扶贫、专项扶贫,也有社会扶贫,涉及的政策多、法规多、资金多、项目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如何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都十分关心,老百姓高度关注,迫切要求财政工作人员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吃透上情,熟悉下情,方能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提出对策建议,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一方面,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充分发挥好财政监督作用,为扶贫工作添智添力,助推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并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对扶贫领域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实行“一案三查”,真正达到“问责一个、通报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篇3】有关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认识和思考(心得发言)

监督执纪 严格问责
作者:陈娟
来源:《商情》2015年第39期

        【摘要】纪律是党的生命,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党纪、严格执纪,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笔者从三个方面浅析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关键词】监督执纪 问责

        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构建“组织协调更加科学、监督执纪更加有力、队伍建设更加高效”的监督体系,现就从三个方面浅谈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一、围绕“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监督执纪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中纪委王岐山书记强调,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

        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在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形成有力震慑的同时,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防止党员干部由违纪发展到违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而不是等到问题积累多了、十分严重了再去处理,这样才能够形成氛围、形成常态。为此,工作当中要更加注重关注干部的思想情绪、行为动向,一有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理。要更加重视从每一个投诉、举报等渠道中发现问题线索,规范线索管理,深化线索处理。要更多地采用谈话、函询方式,有关内容记录在案,形成完整的廉政档案,以备日后核对,以确定是否隐瞒问题、欺骗组织,进而从严惩处。要更加严格按照纪律标准对照,该立案的立案,该初核的初核,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谈话教育的谈话教育,通过分类施策,严肃处理,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现全省正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以集中专项整治为契机,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和上级院部署,对那些反映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干部,主动交代问题,或者没有谈话就主动交代问题并配合组织查清本人或他人问题的,可以按照规定从宽处理;
对于问题一般的,可视情节后果,给予调整岗位、免职、降级等组织处理;
对于问题严重的,严格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一句话,就是真正做到查而纠、纠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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