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有关开展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医保局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2-07-18 13:15:0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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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有关开展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医保局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情况汇报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发展,养老已经逐步成为全社会关心、关注的问题。为满足老年人专业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和家庭的责任关系,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工作,让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按照《***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职责,就开展全区养老服务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政策支撑多措并举

(一)取消退休人员大额医保费

2021年开始我市出台《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大额医保费缴费政策实现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用人单位缴费脱钩的通知》,2021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不再为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即取消用人单位为其退休人员缴纳费率为1.5%的大额医保费;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缴费期满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大额医保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按当年缴费基数的1%”调整为“与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的大额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致”。2021年度为60元/年(5元/月)。吃政策的出台主要实现了两个目标,一是大大减轻了用人单位及个人身份参保退休人员负担;

二是最大限度的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再因原单位的经济状况影响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二)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在即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目前我国在承德市、上海市、广州市、**市、成都市等15个城市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行试点。原则上覆盖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其中以长期失能参保人群为主。未来有医保就能实现“养老”,达到老有所依的目的。

按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意见》,按照“先职工、后居民,先试点、后推开”原则,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与医疗保险相对独立、互相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前沿区县,将于今年底正式实施,目前我区各项准备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届时,符合待遇享受对象的失能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入住长护保险协议机构(以下简称协议机构)集中护理服务或由协议机构提供上门护理服务。二、医养结合服务养老

2021年10月,国家卫健委与国家发改委、民政部、人社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要求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厘清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明确医保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意见》提出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

***区目前有4家医养结合机构,分别是***中医院周家坝分院、福安医院、上海文华医院、福鹏医院。

三、工作中的难点

4家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在***占比不算很大,接待能力也还十分有限。下一步我区将在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合理规划设置医养结合机构、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等方面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医养结合自2021年试点以来,不少地方单位已经参与试点,但试点过程中暴露出一个明显的问题,即某些医养结合机构将养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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