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区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2-06-23 11:05:0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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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区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精选推荐】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根据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更高水平推进柯桥区域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以“一年补短板、两年抓提升、三年见成效”为目标,以落实源头减量和精准投放为基础,以强化全程管控为核心,以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提升治理能力,建立健全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标

  (一)20xx年补短板:进一步补齐源头减量不够、分类投放不准、处置能力不足、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短板。

  1.推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45%、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区生活垃圾实现零增长;

  2.推行符合柯桥实际、行之有效的投放模式,完成收集容器和投放点规范化配置,城镇分类准确率达到75%以上,农村分类准确村比率达到20%以上,创建省级分类示范小区15个、示范村6个、示范片区5个;

  3.推行分类定时定点收集模式,规划并完成60%的集置点(集中投放点)建设;

  4.推行分类运输专业化模式,完成分类车辆规范化配置和现有垃圾中转站提档升级,规划并启动中转站新建工作;

  5.推进各类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实施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6.推行垃圾分类管理政策化、制度化、智能化,基本形成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和制度政策体系,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智能化大数据监管平台,建成生活垃圾分类互动体验宣传教育基地。

  (二)2021年抓提升:进一步提升源头减量、分类质量和处置能力,完善收运体系。

  1.深化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60%;

  2.进一步提升分类质量,城镇分类准确率达到80%以上,农村分类准确村比率达到40%以上,高标准建成具有引领作用的示范小区15个、示范村6个、示范片区5个;

  3.全面完成集置点(集中投放点)建设;

  4.基本建成运作顺畅的分类收运体系,全面完成中转站新建工作;

  5.完成可回收物工厂化分拣拆解等项目建设;

  6.构建完备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健全自治与法治相结合的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三)2022年见成效:实现源头减量科学化、分类投放精准化、分类收运规范化、分类处置多元化、分类覆盖全域化。

  1.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

  2.全面提升分类质量,城镇分类准确率达到85%以上,农村分类准确村比率达到60%以上;

  3.建成运转高效的分类收运体系;

  4.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应用尽用、日产日清,满足各类垃圾处置能力需求。

  三、工作任务

  (一)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1.提升源头减量体系建设。

  (1)20xx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中长期规划。

  (2)开展专项行动。①限塑行动:在全区超市门店和农贸市场全面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厚度的塑料袋。②光盘行动:在全区餐饮企业、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推行,餐饮企业应提供打包服务,建立并落实相应的鼓励打包措施。③净菜进城行动:在全区城镇集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推广净菜进城。④限制一次性消费品行动:全区星级酒店、大型连锁酒店、餐饮店不得主动提供、摆放一次性消费用品。⑤绿色快递行动:重点推进快递行业广泛使用循环中转袋、包装袋、包装箱,每个快递网点须设立绿色回收区,回收快递循环中转袋、包装袋、包装箱,提高循环中转袋使用率。居民小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设置快递包装袋绿色回收点,回收循环包装袋、包装箱。推进快递行业使用电子运单,减少纸质运单使用量。

  (3)推进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设施建设。每个镇(街道)每年要求设置1处以上易腐垃圾就地处置点。鼓励有条件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运用微生物就地处理技术实现源头减量。

  2.提升分类投放体系建设。

  (1)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要求,科学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逐步撤桶并点,减少收集容器和投放点数量,提升设置标准,逐步将室外收集容器设置在密闭或半密闭的构筑物(箱体)内,做到标志标识清晰规范可区分,周边环境协调整洁。具体设置要求:①居民区。各住宅小区、开放式居住区(历史文化街区等)、集镇建成区所在村(以下统称“居民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设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投放点,须设置1处以上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点,有条件的须设置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的集中投放点。没有条件设置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投放点的,可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收集,不得擅自堆放在公共区域。集中投放点须便于车辆通行,外观干净整洁,标志规范清晰,信息公布准确。住户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有序推进使用印有二维码、可溯源的专用垃圾袋。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公区域均设置1处有害垃圾投放点,多个单位集中办公的,以楼宇为单位设置1处有害垃圾投放点;
一般各楼层设置1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投放点。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的就餐区域、厨房洗配间等设置易腐垃圾(包括废弃食用油脂)密闭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油水分离器,视情况可增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点。生活区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点配置要求参照居民区。③公共场所。广场、公园、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的出入口附近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点。在易腐垃圾产生较多的区域,设置易腐垃圾投放点。农贸和果蔬批发市场除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投放点外,须增设单独的易腐垃圾(生鲜垃圾)投放点。临时大型活动场所,主办方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④道路沿线。除旅游景点等人流高度集中区域外,城市主干道、次干道以及历史文化街区等沿线不再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点,保留原有果壳箱。沿街商家和单位在室内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点,易腐垃圾产生较多的增设易腐垃圾投放点。投放点对外开放,使用印有二维码、可溯源的专用垃圾袋。

  (2)创新分类投放模式。住宅小区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投放时间为早、中、晚三次,具体时间由所在镇(街道)牵头组织依法确定。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投放模式,做到精准投放。①推行“易腐垃圾”精分模式。在住户规模较大、物业管理规范的小区推行“易腐垃圾”精分模式,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引进专业公司,在小区单独设置易腐垃圾投放点,由专业公司负责投放管理,重点确保易腐垃圾投放质量。②推行“桶长制”投放。在高层住宅较集中的小区推行“桶长制”投放模式。每个分类桶确立一名“桶长”,由楼道长或居民志愿者担任,实现“一人一桶”全程跟踪。“桶长”除做好每日的投放检查监督外,还要做好定期上门宣传和居民分类质量考核工作。③推行“共管共治”投放。将“枫桥经验”运用到垃圾分类工作中,采用督导员与义工相结合的方式,由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督导员和义工进行现场检查督导和定期上门宣传,并对分类质量进行排名。

  (3)提高分类投放质量。通过示范引领、网格管理、正向激励、倒逼推动等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全面提高分类质量。①开展示范引领。以镇(街道)为单位,全区每年创建省级示范片区3个、示范小区15个,以点带面,提升分类质量。按照“先公共机构,后相关企业”的要求,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xx年全区20%以上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建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单位。②强化网格管理。运用基层治理“四平台”,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双向派单机制,按照垃圾分类督导员-网格员-网格长-指挥中心的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派单解决。同时,指挥中心将垃圾分类指标任务派单给网格长、网格员,实行双向联动,全面推进基层垃圾分类工作。③完善奖惩机制。开展垃圾分类优秀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及个人等一系列评优评先活动。建立厨余垃圾有偿回收、积分奖励等激励机制,激发群众分类投放积极性,营造愿意分、分得清、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分类义务。建立垃圾分类诚信档案,对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被行政处罚的,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纳入企业或个人诚信档案。探索“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多收费”的倒逼机制,推动居民开展垃圾分类。

  3.提升分类收集体系建设。

  (1)规范集置点建设。居住小区超过 5000 人的必须设置,少于 5000 人的可与相邻区域联合设置,集置点建筑面积不宜小于80平方米,应满足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点暂存、收运的周转要求,设置相应的标识标线和公示信息(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分类投放点位分布、投放要求、分类收集流程和作业要求、监督举报电话、上门收集预约电话等)。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中配套建设的集置点,应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交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按垃圾产生规模单独或联合设置集置点。暂不具备设置条件的,要将垃圾归集到小区或单位门口合适位置,实行定点定时收集。

  (2)定时定点集中收集。全面推行定时定点集中收集,住宅小区和单位由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责任单位按职责要求按时将分类垃圾运至指定集置点。公共场所、主次干道沿线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实施定时上门收集,定时上门收集时间和投放时间无缝对接。历史文化街区和小街小巷纳入小区分类收运体系,不能纳入的由环卫部门实行上门收集。餐厨垃圾由处置企业负责全面实行上门收集。可回收物实行预约上门或定点回收,回收单位通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或电话预约进行上门收集,或定期到投放点收集。有害垃圾实行预约上门和定期收集,设立有害垃圾集中投放日(每月20日),可通过电话预约环卫部门上门收集,也可由环卫部门于集中投放日后3天内到投放点收集。

  (3)明确分类收集要求。规范收集作业,防止收集过程中垃圾散落,保持集置点、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点干净整洁。实施上门收集的不得随意更换收集点,收运车辆做到准点到达、准点离开。

  4.提升分类运输体系建设。

  (1)优化运输方式。分类垃圾采用直运(从垃圾生产单位直接运输至处置终端)、转运(通过中转站中转的方式运输)、驳运(通过以桶换桶、小车换大车的方式运输)等全面实行分类运输。易腐垃圾中的餐厨垃圾主要采用直运方式,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主要采用直运和转运相结合的方式,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主要采用转运方式,历史文化街区和背街小巷等清运车辆不易抵达的主要采用驳运方式。

  (2)提档分类车辆。垃圾分类清运车辆车身应按标准设置标识、喷涂相应颜色,并安装视频监控、车载定位等信息化设备。禁止使用人力车、电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专业作业车辆,提倡使用新能源车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采用厢式车;
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须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污水滴漏功能;
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宜采用密封或半密封车辆,其中大件垃圾运输车辆应有防雨和防渗漏设施。

  (3)升级中转站(贮存中心)。科学规划中转站(贮存中心)建设,新建中转站一般须采用综合性中转站,须具备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两种以上分类垃圾中转功能。现有中转站须提档改造,有条件的应改造成综合性中转站,并按规范要求,具备臭气、噪音控制和渗滤液处理等功能。可回收物中转站须具备分拣打包功能。有害垃圾中转站(贮存中心)须具备防泄漏和贮存功能。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中转站应具备分区堆放功能,须设置围挡,外观干净整洁,标志规范清晰。

  (4)加强运输管理。实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许可证制度。建立以环卫部门为主和市场化运输相结合的机制,环卫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的决定。经营企业按照许可证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加强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定时、定点、定线的运输体系,确定每辆作业车辆的运输时间和线路,并向社会公布。通过合同约定、检查考核、群众监督、执法保障等措施,严格执行分类运输,杜绝混装混运现象发生。落实分类运输责任。①易腐垃圾、其他垃圾:集置点至中转站或处置终端、道路沿线上门收集至中转站或处置终端运输由环卫部门负责;
历史文化街区和背街小巷等驳运由所在街道负责;
中转站至处置终端的由相关镇(街道)和环卫部门或专业作业企业负责。集镇转运或直运至处置终端由所在镇(街道)或环卫部门负责。②可回收物:投放点(或上门收集)到中转站或到分拣中心均由环卫部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运输单位负责。③有害垃圾:投放点(或上门收集)至中转贮存中心的运输由环卫部门负责,中转贮存中心管理和转运至处置终端的运输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④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投放点(上门收集)到中转站或到消纳处置场所均由环卫部门招投标确定的运输单位负责。

  5.提升分类处置体系建设。

  (1)推进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以产业化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实现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全覆盖。扶持回收废塑料、废玻璃等低价值的经营企业,对低价值可回收物实行兜底回收。全区培育5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打造2家龙头企业,建成2个以上再生资源智能化分拣中心。推进可回收物工厂化分拣拆解项目建设。创新回收模式,深化市场化机制,推进回收企业“收、储、拣、运、销”一条龙作业。

  (2)满足大件、园林、装修和建筑垃圾处置需求。建设1个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其中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优先采用碳化处置技术;
建成1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1.完善规划布局体系。

  (1)制定并落实发展规划。按照“集约高效、就近就便、利于保障”的原则,20xx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我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规划,统筹规划设计农村生活垃圾投运设施、中转站、处置站点等配置,明确不同区域村庄垃圾处置方式和垃圾去向,构建农村生活垃圾“全链条”处理系统。加强规划落地,建立任务指标数据库,实行项目库、实名制、清单式管理,分年度定目标、定计划、定任务、定措施,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

  (2)合理明确区域分工。20xx年1月底前编制完成一张可视化、形象化、动态化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区域分片图,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分合有序、协同推进、无缝对接。

  (3)完善分类处理体系。根据《绍兴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分类类别、标志、品种、投放、处置等要求,明确设施建设、回收利用、项目验收等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就地转运、减量处理,其中,易腐垃圾有条件纳入城镇处理设施的,就近就便纳入城镇处理体系,不便纳入城镇处理体系的村(社区),纳入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体系;
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
有害垃圾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
其他垃圾分类运输至垃圾焚烧场焚烧处理;
农村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农村面源污染物进入相关责任部门处置系统。

  2.提升源头分类质量。

  (1)开展高标准示范创建。以“分类质量好、运行机制顺、回收利用高、垃圾减量多”等为评价标准,全区每年创建省级示范村6个、示范片区 2个,以点带面,提升分类质量。突出党员示范引领,20xx年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家庭分类准确户比例达到 90%以上。

  (2)健全分类管理制度。创新和推广垃圾桶“二维码”、定时投放定时转运、党员(村民代表)联系包干、分拣督导员、积分超市、红黑榜等符合农村实际的有效做法,建立健全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的源头追溯、网格管理、计分奖惩等长效机制,到2021年行政村(社区)都建立起一套务实管用的分类管理制度。

  (3)大力倡导源头减量。把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纳入村规民约,利用“五星达标、3A 争创”、移风易俗创建等活动载体,倡导农村宴席“光盘打包”,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在民宿、农家乐倡导不使用或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品,鼓励农户按四分法(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一步细分生活垃圾,有效减少垃圾源头产生,20xx年即实现全区农村生活垃圾零增长。

  (4)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根据村域面积、人口和垃圾量,按村足额配备垃圾分类收运一线工作人员,一般每500人(常住人口)配备1名上门收集保洁员,鼓励设置分拣督导员、进仓管理员等不同岗位,提升分类质量。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绩效评估、工作激励,有效激发收运人员工作热情,培养一支爱本职、善管理、懂技术、能操作的保洁队伍。

  3.强化收运能力提升。

  (1)规范分类投放容器。农户家庭按“两分法”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置1处以上四分投放点。在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广场、主要道路两侧等公共区域应设置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农贸市场、家宴中心等人流密集、产生易腐垃圾较多的场所应增设大型易腐垃圾和可回收物的收集容器(果蔬等农产品集中收采、上市季节,动态增设单独的易腐垃圾投放点)。到 2021年基本实现所有分类投放点容器规范化、标准化,并建立常态化更新升级、定期维护机制。

  (2)优化分类收运车辆。按照“分类运输要定车”要求,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推广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消除“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杜绝混收混装混运,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在收运车辆上安装视频监控、车载定位等信息化设备,开展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大排查,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3)开展中转站提档整治。综合区域、人口、垃圾量,对接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辐射范围,按需设置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鼓励邻村共建共享,逐步改造或拆除原有固定式混装垃圾房,推行建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综合性中转站,改造提升不符合环保规范要求的中转站,加强废气、噪音控制和渗滤液处理,增强分拣、拆解、分类和暂存功能,提高与周边环境的整体协调性,20xx年全区完成70%的中转站改造提升任务,2021年底前面完成改造提升任务。

  4.健全处置体系建设。

  (1)合理布局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按照集约化、多元化、规范化要求,在科学测算基础上,合理规划建设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鼓励采用一镇(街道)一点、多村联建或跨镇(街道)区域合理配置建设,充分考虑本地区未来产业、人口、分类质量等发展趋势,留有处置能力的发展余地,确保处理能力和处理需求相适应,站点覆盖范围最优化、设施设备效益最大化。

  (2)科学选择终端工艺和技术。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安全可靠、技术成熟、先进环保、经济适用的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模式,防止简单照搬,确保分类处理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推广使用好氧堆肥、厌氧消化、生产沼气等工艺和技术,在秸秆产生量较大的区域配备秸秆破碎设备,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3)推进再生资源循环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每个镇(街道)设立一个再生资源回收中心站,通过单村单建或多村联建的方式,建成覆盖全域的再生资源回收点。推广垃圾资源化利用“兑换超市”、“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农村便利店等经营者就地设立便民回收点,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网购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实现回收方式多元化。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参与农村物资回收业务,优先扶持供销社再生资源利用平台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农村垃圾处理静脉园的建设和运行。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终端产生的有机肥、沼气、沼液进行统一开发利用,拓展绿色循环利用渠道。

  5.推进运行机制创新。

  (1)健全多元协同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社会化运行管理新模式,为社会组织、村(社区)和村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提供支持和保障,开启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垃圾分类的新格局。推动专家、社会志愿者和相关团体深入基层,宣传、指导村民垃圾分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开展定期测评,督促镇(街道)、村(社区)、企业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充分激活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以 PPP 等模式参与处置设施建设、收集运输和运营管理,促进生活垃圾收运网和再生资源回收网深度融合的市场化运行体系。鼓励经过资质认证的服务企业进入垃圾处理市场,参与各项垃圾“全链条”经营活动。逐步理顺垃圾收运、处理中的责权利关系,优化市场竞争和激励,完善垃圾减量化站点运行管理机制,建立责任清晰、权责统一的良性运行机制。

  (3)探索数字化管理机制。争取20xx年6月底前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数字化监管平台,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方式推进垃圾分类数字化建设,构建源头分类可评估、中端收集运输可估量、末端处置在线可检测的数据系统,全程管理垃圾分类处理链条,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理顺管理体制。按照“区级统筹、镇(街道)级组织、村(居、社区)落实”的思路,建立健全“二级管理、三级落实”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制。采用条块结合,发挥发改、市场监管、商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多部门作用,压实镇(街道)、村(居、社区)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协同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实体化办公。各单位(部门)、镇(街道)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狠抓责任落实。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及运输企业承担分类投放管理、分类收运责任。

  (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柯桥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柯桥区实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工作导则》《柯桥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柯桥区酒店一次性用品管理办法》《柯桥区限制使用塑料袋管理办法》《柯桥区推进快递绿色包装及循环利用管理办法》等,编制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系列专项规划。完善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政策,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差别化按量按效收费政策。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优惠政策,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制度,出台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分类处置和有害垃圾收集处置扶持政策。

  (四)落实要素保障。落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资金,重点保障基层一级运维经费和分类办工作经费。加大清运车辆、中转站等运行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尽快配置到位。加强与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及相关企业合作,推进垃圾治理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开发应用,引进园林垃圾碳化、可回收物智能化分拣和工厂化拆解、餐厨垃圾生物养殖等技术。落实《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合理设置环卫设施保障中心,提升改造原有环卫设施保障中心。

  (五)深化教育引导。建成一个贴合国家主旋律、符合省级新标准、吻合柯桥高站位的具有超前意识、能够予人启迪的省内有影响力的宣教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把各类群体代表“请进来”,直观接受教育引导,以一批人去影响更多的人。开展以“进社区(村、居)、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市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院校教育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等活动。以党建为引领,将垃圾分类纳入党员干部和机关干部培训体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用好“报、网、端、微、屏”,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群众垃圾分类意识,促进文明习惯养成。

  (六)强化考核监管。加强考核力度,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具体由区生活垃圾领导小组分类办公室负责实施。强化运行监管,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智能化监管平台,提升全流程监管水平。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媒体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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