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报告(2022年)

时间:2022-08-27 11:55:05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报告(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报告(2022年)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报告6篇

第一篇: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报告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

司法所的主要工作 解读

讲课人:雁山派出所教导员 陆少兄

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 , 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 守法公民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 部 (以下简称“两院两部” 按照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 , 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 , 联合制定了《社 区矫正实施办法》 , 自 2012年 3月 1日起施行。

这项工作对 大家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为帮助司法所人员全面准确理解 实施办法的精神和内容 , 特别是实际工作中结合《社区矫正 实施办法》做好此项工作,我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情况,给 大家讲解或者说是谈些体会,以供大家参考。

第七条 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后,应当及时向社区 矫正人员宣告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 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社区矫正期限;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 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社区矫 正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矫正小组人员 组成及职责等有关事项。

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矫正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 人员到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八条 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确定专门的矫正小 组。矫正小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组长,由本办法第三条

第二、第三款所列相关人员组成。社区矫正人员为女性的, 矫正小组应当有女性成员。

司法所应当与矫正小组签订矫正责任书,根据小组成员 所在单位和身份,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项矫正措 施落实。

第九条 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 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 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 针对性的监管、 教育和帮助措施。

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 适时予以调整。

司法所应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包括司法所和矫正小 组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 相关材料等。同时留存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

第十一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 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 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 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 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 市、县(旗 。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

所居住的市、县(旗 ,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 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 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 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四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 (市、区、旗 。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 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 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 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 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 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 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 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 到。

第十五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 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 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 时。

第十六条 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 务, 修复社会关系, 培养社会责任感、 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

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第十七条 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 具体情况,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个别教育和心理辅 导,矫正其违法犯罪心理,提高其适应社会能力。

第十九条 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人员个人生活、工 作及所处社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实地检查、通讯 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 况。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司法所应 当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有关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要 求社区矫正人员到办公场所报告、说明情况。

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司法所应当及时报告县级司 法行政机关组织追查。

第二十条 司法所应当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所 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的社区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的 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对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司法所应当定期与其治疗 医院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其身体状况及疾病治疗、复查结果 等情况,并根据需要向批准、决定机关或者有关监狱、看守 所反馈情况。

第二十一条 司法所应当及时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监 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情况,定期对其接受矫 正的表现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

分类管理。

第二十九条 社区矫正期满前,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作出 个人总结,司法所应当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 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其安置帮教 提出建议。

第三十条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 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 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 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 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 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 布执行期满, 解除管制; 对宣告缓刑的, 宣布缓刑考验期满, 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 罚执行完毕。

第三十四条 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期满的,司法所应 当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规定,与安置帮教工作部门妥善做好 交接,并转交有关材料。

以上讲的这些内容,在实际操作起来还是有难度的,但 我希望,各司法所只要落实好专人,今后加强培训和沟通, 一定能把这项工作做好,谢谢大家!

第二篇: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报告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篇一:20XX年双河
  20XX年双河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合理配置行刑资源,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努力提高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平安双河”、“法治双河”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坚持以“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三、工作目标
  一是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试点社区矫正对象不漏管、脱管,减少或杜绝重新犯罪;

  二是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加强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三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和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鉴定与奖惩的依据;
  四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和自控能力,提高矫正质量。
  四、工作措施
  1、在完成矫正对象衔接工作的基础上,对现有矫正对象再次进行摸底、调查。对矫正对象按犯罪性质、矫正期限及刑罚的不同,分别进行谈话了解,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家庭情况,详细记录每个矫正对象目前的思想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2、根据各个对象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矫正方案,建立健全个人档案,按照不同类型记录区分。

进一步完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社区矫正档案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移动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3、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在矫正对象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时给予不同的引导,根据个人身体、工作状况,分别安排社区公益劳动,参加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另外,特别是对于个别不服从管教的,依法予以严惩。
  4、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作用,加强对
  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保障制度;
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在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5、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规范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按规定组织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心理咨询、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专项教育的学习和培训,从解决矫正对象实际困难入手,制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依法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

  6、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业素质,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素质;
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
  7、坚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安排专人负责系统操作维护,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高效运作、安全稳定,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办事效率和科技含量,强化对重点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强化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
  8、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加强社会帮教力量。落实社会矫正对象与志愿者1:2的比例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实行动态管理;
  9、按上级部门要求配足社区矫正志愿者,使社区矫正
  工作向专业化迈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10、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工作目标考核,督促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11、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
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1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社区矫正报到制度,矫正对象在收到生效法律文书7日内到司法所报到,办理各项矫正手续,填写《社区矫正保证书》。二是工作例会制度,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月召开一次例会,通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矫正对象思想动态,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三是社区矫正管理制度,要求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每月定期参加公益劳动。四是考核奖惩制度,每月对矫正对象的学习情况、公益劳动表现和遵章守纪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五是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司法所建立规范的矫正工作档案,对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社区矫正的有关资料进行统一保管,严格按照“四书” “五表” “一录”的规定格式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单独立卷。
  13、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
  篇二: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 完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络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络。建立以分管政法工作副主任为组长,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团委、妇联、劳动所等单位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络。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奖励,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市上组织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集中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为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和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一定的激励奖惩机制,不断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二、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社区矫正台帐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移动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2.进一步完善定期会议制度。矫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例会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3.严格实行落实排查、走访制度。在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
  三、创新管理教育方法,提高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质量
  1、创新教育矫正方式。坚持教育矫正为主的原则,强
  化分类管理、科学矫治理念,重视发挥心理矫正、恢复性矫正的特殊功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法律知识、公民道德和时政教育,促使其认罪悔过、弃恶自新。
  2、拓宽教育工作载体。加强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
  等部门协作,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鼓励其自谋职业;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及时化解不良情绪和不安定因素。
  3、探索社会化管理模式。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及
  社会各界,凝聚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帮助社区服刑人
  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
  4、建立完善分析排查制度。通过定期分析排查,掌握
  辖区内那些情绪反常、不遵守监管规定、蓄意去省进京上访、日常行动异常的社区矫正对象情况,实施重点分析、重点管控、重点转化。
  5、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强与公安、检察和监
  狱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方位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严肃查处脱、漏管矫正对象,逐步建成社区矫正安全保证体系。
  6、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
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篇三:小桥司法所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小桥司法所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的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中共中央、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部署,为了扩大社会影响、理顺工作关系、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矫正质量,进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我所今年要积极研究新形势,发现新问题,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结合小桥实际特制定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 完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络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矫正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络。我所指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确保每个矫正对象都有专门社区矫正工作者。
  2.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奖惩分明,不迁就照顾,特别是在审前调查活动中,恪尽职守,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徇情枉法、徇私枉法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二、 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1.进一步完善定期会议制度。街道矫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例会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 1
  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2.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在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
  4.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社区矫正档案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三、 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突出重点,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2
  1、 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关。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对象,力求要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须知、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矫正方案。同时落实社区矫正监督人、志愿者,签订相关协议书。
  2、 着力解决矫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尤其要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措施到位,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既要以人为本,又要强化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
  3、 抓好季度考核评议工作。将考核评议工作作为对矫正对象强化教育的重要手段,规范程序,积极探索合理有效考核评议方法,既要做好集中对象的考核更要抓好分散对象(特别是外出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形成正常考核评议机制,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4、 从严要求,加强管理。每月主动了解矫正对象具体工作地点、基本活动情况,凡是矫正办组织的重大活动,矫正对象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论是学习或劳动),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事后须补课。无故不参加或找借口的,视情况按考核扣分规定执行,直到行政治安等处罚。
  3
  5、 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
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总之,要以县局《二0一一年工作要点》为指导,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小桥司法所
  20XX年3月9日
  4  

第三篇: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报告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思路

根据省委办(xx)9号关于《云南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云南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现提出二0xx年社区矫正工作思路:
二0xx年泼机镇社区矫正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和县司法局的工作要求;
坚持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工作主题,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法制化、社会化、科学化、人性化为方向,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促进泼机镇经济平稳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基本工作思路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完善教育监督管理机制,抓好矫正工作者教育管理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遏制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根据上述矫正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二0xx年泼机镇社区矫正工作重点做好“一次培训、二个活动、三项完善、四点落实”。
一、一次培训
行刑社会化是社区矫正的本质特点,也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保障。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队伍,就必须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工作。拟定上半年组织全镇村主任、管教干部、社会帮教志愿者的专业业务培训,聘请上级领导授课,提高村社区矫正工作者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使社区矫正工作者做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
二、二次活动
司法所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按规定参与社区矫正的各项活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意识。拟定今年在“清明”、“十二.四”节前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体活动。活动内容:①参观镇雄县革命烈士陵园;
②参加司法所主办的法制讲座专题培训会。
各村监管小组应当组织本村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村公益义务劳动,并做好记录报司法所备案,存入个人矫正档案。
三、三项工作完善
1、日常报到工作完善
日常报到是指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期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定期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以及其他活动情况。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日常报到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要求,检查、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履行日常报到的法定义务和管理规定,积极开展个别谈话教育,了解相关情况,做好日常报到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
因身体状况、文化素质以及其他特殊的制约因素,客观上造成社区矫正对象无法履行正常的日常报到。经司法所批准同意:无书写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可以采取口头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做好相应记录,并存入个人矫正档案;
身体状况原因,不能到司法所报到,可以委托其家庭监护人或社区矫正志愿者递交书面思想情况汇报。对未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和递交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书面汇报的矫正对象,司法所以电话通知和书面通知形式督促报到并做好记录存入个人档案;
如无故不报到和书面汇报,在月度考核和季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和批评教育,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行政惩处。
2、分级管理工作完善
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级管理、分类教育和分级处遇,既是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严格、科学、文明、人性化的管理原则的具体要求和体现,也是坚持从矫正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矫正对象刑罚类别及构成特点出发,进一步增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充分调动社区矫正对象的积极性。司法所根据日常监督管理考核奖惩情况,把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级别分为三级四等。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犯罪性质、刑罚类别及现实表现,司法所与村帮教小组共同确定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级别。
3、请假销假工作完善
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市,必须向司法所请假,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并经公安机关批准,方可外出。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期间,司法所可用通过电话或书信等方式联系,随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情况。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时间较长(暂定6个月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或固定住处,司法所可通过委托监管的方式,请求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目的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协助监管。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期间,需要续假的,可由监护人或亲属代为申请并办理续假相关手续,并承担督促社区矫正对象按时返回居住地报到的相关责任;
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返回居住地后应立即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并报告外出期间的情况,收回《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准假通知书》,并将销假情况记入档案。社区矫正对象未及时销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规定区域的,司法所应当及时会同公安派出所对其进行治安,直至刑事处罚。
四、四点制度落实
1、落实接收谈话制度
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坚持实行集体谈话制度,参加对象有: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村主任、管教干部、社区矫正志愿者、家庭监护责任人等。谈话内容:了解相关情况,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宣读有关法律文书和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社区矫正管理等级和有关规定,司法所与社区矫正对象家庭亲属签订监护责任书,与社区帮教志愿者签订帮教协议书。力求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须知、进行一次集体谈话、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特点和实际的矫正方案。

2、落实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列席会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指示精神,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则、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村管教干部、社区帮教志愿者季例会制度①汇报矫正对象基本情况②考核评议矫正对象奖惩分值③修正个别矫正对象矫正方案④研究制定监管措施。
3、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制度
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教育,促使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改造成为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
教育内容:政治思想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社会道德教育、政策时事教育、认罚服法教育、法律知识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观念教育等。
教育形式:集体教育、个别谈话教育、走访回访教育、亲属规劝教育、心理咨询教育、社会活动教育、社会志愿者帮教教育等。拟定今年由司法所组织两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①参观镇雄县革命烈士陵园②邀请泼机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邓书文同志讲法律知识。
4、落实矫正帮教志愿者报酬
为充分调动和保护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的积极性,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社区帮教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同时落实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的补助,确保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队伍的稳定性。积极探索通过组建“泼机镇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会”,加强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提升帮教者的能力和管理水平,更好的为泼机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第四篇: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报告

社区矫正:司法所职责

一,司法所主要职责:(共14项)

1.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NO3-1)

2.接收后的宣告(NO7)

3.确定矫正小组并签订责任书(NO8)

4.制定和调整矫正方案(NO9)

5.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NO10-2)

6.离开居住的县(市、旗)七日内的审批(NO13-2)

7.变更居住的县(市、旗)的签署意见(NO14-2)

8.采取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到场说明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情况及脱管报告(NO19)

9.定期走访(NO20)

10.记录矫正情况、进行考核、分类管理(NO21)

11.矫正期满前的鉴定、安置帮教建议(NO29)

12.组织解除矫正宣告(NO30-1、2、3)

13.与安置帮教部门衔接(NO34)

二,司法所的监管措施(NO19-21)

1.监 管: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到场说明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

2.走 访:定期到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医院和居住的社区了解、核实其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及身体状况及疾病治疗、复查结果等情况。必要时向有关机关反馈。

3.考 核:记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 实施分类管理。

三,决定适用社区矫正后送达法律文书材料:

1.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送达法律文书材料包括: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和送达回证以及社会调查材料、审判过程中的表现等。

2.裁定假释的,送达法律文书材料包括:假释裁定书、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和送达回证、监所鉴定等。

3.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送达法律文书材料包括: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疾病证明书或病残鉴定书、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和送达回证等。

四,宣 告:由司法所主持(NO7)

1.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主要内容。

2.明确社区矫正期限;
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
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
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等有关事项。

3.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矫正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到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五,矫正小组(NO8)

1.组 长:司法所工作人员

2.成 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

3.社区服刑人员为女性的,矫正小组应当有女性成员。

4.签订矫正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

六,矫正方案(NO9)

1.综合评估(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 )

2.针对性的矫正方案(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 )

3.适时调整(实施效果)

七,矫正档案(NO10)

1.执行档案: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文书

2.工作档案:司法所负责-包括司法所和矫正小组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记录,社区矫正人员相关材料等。同时留存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

第五篇: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报告

29团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1年,我团社区矫正工作在师团党委、师团政府和师司法局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紧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条主线,切实把矫正对象的衔接、管控、日常管理和教育措施作为重点加以落到实处,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29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团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名,其中男性**名,女性**名;
假释**名,剥夺政治权利**名,暂予监外执行**名。该**名社区矫正对象除刘跃新暂未找到外,其余**名矫正对象矫正工作进行顺利。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组织,加强领导,强化队伍,夯实基础

团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历来都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今年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方式方法,突出了工作要点。为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稳步推进,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任务、目标和职责,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

我团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师团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团领导小组与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

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团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

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团实际,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师团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工作者要积极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2、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3、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要针对矫正对象在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认为自己被社会、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情况。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29团司法所

2011-11-10

第六篇: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报告

工作计划:________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合理配置行刑资源,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努力提高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坚持以“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三、工作目标

(一)是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试点社区矫正对象不漏管、脱管,减少或杜绝重新犯罪;

(二)是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加强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三)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和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鉴定与奖惩的依据;四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和自控能力,提高矫正质量。

四、工作措施

1.在完成矫正对象衔接工作的基础上,对现有矫正对象再次进行摸底、调查。对矫正对象按犯罪性质、矫正期限及刑罚的不同,分别进行谈话了解,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家庭情况,详细记录每个矫正对象目前的思想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2.根据各个对象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矫正方案,建立健全个人档案,按照不同类型记录区分。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社区矫正台帐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移动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3.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在矫正对象每周一次见面谈话时给予不同的引导,根据个人身体、工作状况,分别安排社区公益劳动,参加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另外,特别是对于个别不服从管教的,依法予以严惩。

4.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作用,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保障制度;
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在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5.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规范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按规定组织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心理咨询、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专项教育的学习和培训,从解决矫正对象实际困难入手,制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依法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

6.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业素质,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素质;
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

7.坚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安排专人负责系统操作维护,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高效运作、安全稳定,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办事效率和科技含量,强化对重点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强化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

8.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加强社会帮教力量。落实社会矫正对象与志愿者1:2的比例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实行动态管理;

9.按上级部门要求配足社区矫正志愿者,使社区矫正工作向专业化迈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10..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
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工作计划

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

(资料仅供参考)

下载修改即可使用

推荐访问:矫正 分析报告 司法所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报告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报告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