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19 12:20:05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5篇

【篇1】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提示

1、年初制定积分标准。即党支部年初要根据上级的要求对积分标准进行研究规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完全按照县里的规定很多在具体支部里是不好操作的,县里的只是一个指导性的,具体到每个支部情况都有所不同,那么加分、扣分标准就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细化以后就是你们支部的党员积分标准。

2、月末积分登记:制定好积分标准后,结合每个月的主题党日每月进行了积分登记。

3、季度末公示:每个季度在党员积分公示栏进行了积分公示。其中,每个月的积分登记只登记加分和减分(加分减分要注明具体事由,特别是加分的按要求要提供具体材料和两名以上党员的证明,经过党支部审定后才可以算加分),每个季度末的公示也只公示这个季度的加分和减分情况,不要折算总分,年底综合评定的时候再折算总分。

3、年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综合评定,向党员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经全年累计积分,并经党支部大会认可:90分以上的评定为优秀党员等次;
70-89分的评定为合格党员等次;
60-69分的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6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等次。其中优秀党员等次按得分排名确定,最高不超过党员数的15%。

【篇2】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临沂大学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身份意识,提高党员日常管理水平,推进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实行量化积分管理,特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在全体党员中实行量化积分管理,目的是用积分的形式对党员的日常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探索形成一套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管理到位的党员管理新机制,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激励广大党员善作为、勇担当,做奉献、走在前,着力打造党建新品牌,为加快建设创新创业型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量化积分标准。党员的日常量化积分由基本分、奉献分、扣减分三部分组成。

.基本分。(满分为分)重点考核党员履行义务的情况,在履行岗位职责、推动本单位工作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主要包括:①政治素质高,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维护党内团结,思想言行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②爱岗敬业意识强,业务素质过硬,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个人岗位工作任务,推动本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③组织观念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④纪律观念强,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⑤密切联系师生,积极宣传党的主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⑥大局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维护党内团结,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等内容;
⑦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奉献分。重点考核广大党员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服务师生、参与和服务全校、院系重点(中心)任务、推动本单位工作开展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给予相应加分。重点看党员在全校或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表现情况。具体内容和分值由各基层党委结合实际集体研究确定。

.扣减分。与基本分相对应,主要针对党员未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侵害群众利益、不认真承诺践诺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扣减分。具体内容和分值由各基层党委结合实际集体研究确定。

对存在不执行党组织决定,弄虚作假骗取积分,无正当理由不参与奉献积分,无正当理由完不成公开承诺,学术不诚信,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其他未涉及事项,应作为增加或扣减分因素的,由各基层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因身体状况、岗位特殊等原因不能正常参与考核的,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批准后可不参与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是否参与由离退休党委自行决定。

(二)搭建奉献平台。通过开展“亮身份、亮承诺、做贡献,争做新时期好党员”活动(以下简称“两亮一做一争”活动),搭建一个示范带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动态管理的党员奉献新平台。

.亮身份。各单位党员特别是是窗口岗位要在工作岗位设立“共产党员岗”标识(含党员姓名、照片、职务等信息),主动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
规范党员证的管理使用,认真做好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等内容的记录工作,作为考察了解党员日常表现的重要依据。

.亮承诺。每年年初,组织广大党员围绕自身岗位职能、参与中心工作、服务奉献社会等方面作出项承诺,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后,通过党建网站(微博)、电子屏幕、党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党员和群众监督。承诺事项要体现党员带头、创先争优等党员先进性要求。

.做贡献。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把党员在全校或本单位重点工作中的表现具体化,积极搭建党员做奉献的平台载体,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在服务发展、服务师生和促进社会和谐中讲奉献、有作为。

(三)严格考评程序。各基层党委要以党支部为单位,成立奉献积分制考评小组,负责对党员进行跟踪考核记录。奉献积分制考评工作按照“申报—认定—评议—汇总”四个步骤进行。

.申报。党员本人将自己办实事、做奉献情况,每月至少向考评小组报告一次,由考评小组审核登记。

.认定。各支部考评小组综合党员履行义务、履诺践诺和个人提报材料,对党员增加分和扣减分、“一票否决”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由考评小组登记在党员积分卡上。

.评议。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考评会议,对党员履行承诺、参加组织生活会等情况进行评议,按照优秀(分—分)、合格(分—分)、基本合格(分—分)、不合格(分以下)四个等次计算党员的评议得分。

.汇总。积分由本单位积分制考评小组每半年汇总一次,年底计算总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年度积分基本分奉献分评议分扣减分。将公示贯穿于奉献积分确定的全过程,每学期通过电子屏幕、党务公开栏、积分考评榜等向党员群众公示积分情况。

三、结果运用

把党员的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党员和干部选拔使用、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党员年度积分排名前列的,可评为优秀党员,优先提拔使用、晋级晋职等。

对年度党员积分排名在本单位党员后三位和有一票否决等事项的,由党支部对其进行帮助谈话;
对经教育后仍没有明显改进的,报基层党委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意,按不合格党员处置。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两亮一做一争”活动、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我校党建工作的创新举措。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广泛宣传发动,逐级抓好落实。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安排专人抓好这项活动的组织协调、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各党支部要明确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责任人,确定记录员,做好积分制工作。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从年月份开始普遍展开,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

(二)结合实际推进。各基层党委要结合本单位业务和岗位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要立足本职,找准发力点,坚持与完成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切实把积分内容、积分标准、积分程序定好定准,落到实处,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三)严格督导检查。党委组织部将采取集中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面上指导与点上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党委开展活动的督促指导。同时,把开展“两亮一做一争”活动、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列入年度基层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探索完善改进,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营造活动的良好氛围。

附件:.月度量化党员积分申报表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记录卡

.党员量化积分民主评议表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汇总表

中共临沂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年月日

附件:

月度量化党员积分申报表

附件: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记录卡

附件:

党员量化积分民主评议表

附件: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汇总表

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名:

【篇3】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党支部评星定级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最新)

为认真落实《中共X省委办公厅印发的通知》(X办发〔X〕39号)、《中共X市委组织部印发的通知》(X组发〔X〕12号)和《中共X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X组通〔X〕2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以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振兴,现就实行农村党支部评星定级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按照村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坚持“科学考评、动态管理,分类指导、整体提高”的原则,科学设置指标体系,严格实行量化管理,进一步推动农村党支部和党员对标定位、改进提升,激发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推进富强美丽文明幸福新X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开展农村党支部评星定级

(一)主要标准。根据农村党支部工作职责,设置“5+X”评星定级标准。“5”,即针对农村党支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的任务,围绕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双规范双提升”运行机制,设置组织建设、村务管理、集体增收、和谐稳定、基础保障等五项共性标准;
“X”,即根据全镇每阶段担负的不同任务,设置标准。依照标准,以百分制评分方式开展星级评定,按照得分高低确定一星到五星五个等级。五项共性标准同时作为否决项,有一项存在问题的不得评定为五星级。五星级党支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农村党支部总数的20%。

(二)基本程序。农村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一般一年评定1次,集中在年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民主测评。镇党委派人组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测评会,听取村党支部工作情况报告,并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党支部进行书面测评。

【篇4】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细则

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细则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细则建设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细则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党员在工程建设工作中亮身份、亮承诺、做贡献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促进社会和谐、工程建设、服务群众中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增强党员信心,增进党员自觉,鼓舞党员斗志。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入公路建设事业中心工作。

二、基本原则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公路工程建设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由公司党委组织各党支部实施。

离退休党支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符合离退休党员管理实际需要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三、积分内容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加分、扣分构成(即党员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

(一)基础分。

每年度为80分。

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

基础分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年度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

每年度为度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任务,计一定分值。

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支部落实《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作进一步充实和细化,但充实和细化内容须报公司党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加分。

在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所属党员加6分;
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所属党员加4分;
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市级表彰,所属党员加2分。

加分项每年度以受到的最上一级的表彰计分,不得累加。

(四)扣分。

实行反向扣分。

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和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各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四、积分流程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月度具体组织实施,每月25日前将上一月的《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公司党委备案。

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一)支委初评。

每月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履职情况,依据《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履职计分事项和分值、扣分原因和分值。

(二)党员大会评定。

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履职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每名党员填写1张,每年填写完毕后,由各党支部留存。

(三)公示积分。

各党支部每年度末公示一次党员积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或向公司党委申诉,党支部或公司党委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向党员反馈核实情况,并在下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四)计算年度积分。

每年1月度积分(计算方法: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计算结果填入《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并在本支部公示后,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支部的上一年度《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公司党委备案1份,支部留存1份。

五、积分运用(一)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当向全体党员公布所属党员年度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优秀”等次;
年度积分在90分—80分(含8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合格”等次;
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8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二)作为评先评优和督促整改的重要依据。

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当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对符合有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六、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项目,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

(二)建立管理档案。

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履职计分事项、扣分原因等,形成党员积分档案。

各党支部的积分记录员一般应由党支部组织纪检委员担任,如特殊原因不能担任的,由支委指定一名综合素质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

各党支部的积分记录员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三)坚持阳光操作。

各党支部要用公示栏或者其他适当方式,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和监督,让党员全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积分位次和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做到统筹兼顾。

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与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结合起来,与”不忘**、**”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单位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做到考评内容上融合、工作环节上衔接、时间安排上结合,避免”两张皮”.(五)加强督促检查。

机关党委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调研、适时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将纳入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列入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抓在经常,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政治方面(30分)1.保持共产党员政治本色,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10分)。

存在信仰缺失、有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言论的,该项不得分。

有发布违反党的政策言论等的,以有关通报为准。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10分)。

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少1个学时扣分。

参加学习情况以党组织签到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为准。

3.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10分)。

不服从党组织决定,不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任务的,该项不得分。

以党组织反馈情况为准。

纪律方面(25分)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10分)。

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该项不得分。

违反相关纪律的,以有关通报为准。

2.按期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

即每月1次支委会、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1次党课等。

党委(党组)、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8分)。

党员每年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一般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1分;
党委(党组)、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未完成的扣1分。

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以党支部签到记录为准。

3.按期参加每月1次的主题党日活动,即参加集中学习、缴纳党费、过组织生活、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7分)。

无故缺席的,缺席一次扣1分。

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扣1分,超过半年补缴或不缴纳党费的,该项不得分。

参加党日活动以支部签到记录为准,党费缴纳情况以支部反馈为准。

品行方面(25分)1.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10分)。

以接到群众举报或有关通报为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团结同志,群众口碑好(8分)。

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

3.情趣健康、生活积极向上,反对浪费和奢靡之风,远离赌博、迷信等(7分)。

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该项不得分。

履职分工作方面(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1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不少于1件,完不成的该项不得分。

以党员个人或支部提供的相关依据为准。

【篇5】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管理局党员分层量化积分管理考核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美丽**服务先锋活动,破解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难题,建立党员发挥作用、保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委印发关于的通知》(江发„2014‟1号)文件精神,按照江直发„2014‟2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管理局2014年党员分层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以党支部书记杨岗为组长、支部副书记金爱芬为副组长、支部各委员为成员的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党建办,由组织委员汪自训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局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的组织开展和落实。
二、实施范围
党员分层量化积分制考核管理在全体党员中推行。按照党员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特点,以局党支部为单位,将全体党员划分为:
1、领导干部党员;
2、一般党员。三、方式、内容
每年年初,按照党员的工作岗位、工作特点等情况,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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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划分成机关事业单位、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员,根据党员的岗位、职务、年龄、身体状况、文化程度等,确定不同的积分内容。
积分按照“1+X”的模式,(“1”即基础积分,“X”即加分和扣分),实行百分制考核管理。可结合单位党组织实际和工作需要,实行月、季度、年度积分等。
(一)基础积分
1、平时表现积分。(40分)
主要包括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5分)、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5分)、服从组织安排搞好团结协作(5分)、组织生活出勤(5分)、按月按比例交纳党费(5分)、党员承诺履行(5分)、党员自我提高、带头发挥先进性(5分)、实践科学发展观(5分)。
(二)奖励积分(60分)
实行累计加分制。主要体现党员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等工作情况,具体包括工作业绩、联系和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弘扬正气、推动发展等方面作出的贡献和努力。奖励积分内容要注重与当前开展的美丽**服务先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活动中的公开承诺、评星授旗、联户帮扶、群众评议等工作相结合。具体工作中,领导党员干部和党员奖励积分如下:
一是做好日常工作加分情况:
1、本职工作业绩突出(股、室、队、办和个人参照自身岗位职责),完成任务好(15分);

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际效果好(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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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行政,综合执法形象好(10分);

4、创先争优,美丽*****服务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好(5分);

5、廉洁奉公,履行公开承诺好(8分);
6、弘扬正气,维护社会稳定好(7分);
7、献计献策,推动单位发展好(5分)。二是受到表彰加分情况:1、受国家表彰的一次20分;
2、受省级表彰一次15分;
3、受市级表彰一次10分;
4、受县级表彰一次5分;
5、受本局表彰一次3分。(三)违纪扣分。
实行倒扣分制。反映党员违纪违法,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村规民约和社会公德,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等方面的情况。警告处分扣5分,严重警告处分扣10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扣15分,留党察看处分扣20分;
其他应扣分的事项情况如下:
1、上班有迟到早退现象的,每记录到1次扣3分;
2、上班旷工或有事未请假事后也未补交假条的,每次扣5分;

3、开会迟到或早退,每次扣3分;

4、开会时缺席或有事未请假事后也未补交假条的,每次扣5分;

5、工作出现失误的,每次扣3分;
6、工作出现较大失误的,每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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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作和执法中不遵守相关纪律的,每次扣5分;
8、出船出海时不按要求装备的,每次扣5分;
9、不按上级指示工作,顶撞上级的,每次扣5分;
10、工作懒散、拖拉,消极怠工的,每次扣3分;
11、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每次扣5分;
12、不服从行政工作安排的,每次扣5分;
13、同事之间的打架斗殴,每次扣5分;
14、被上级或有关部门点名批评的,每次扣10分;
15、受单位或有关部门处分或书面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16、参与聚众赌博的,一次扣5分;
17、违规办理案件的,一次扣5分;

18、有重大恶性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影响恶劣的一次扣10分;
19、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未按照要求完成上交的,每项扣5分;

20、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其他应被扣分事项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
四、操作流程
1、党员申报。由党支部适时(每季度)向党员发放积分卡,基础积分由党员对照积分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报局党支部认定;
党员奖励积分实行申报制度,向党支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违纪扣分由党支部根据党员年度表现,经查证后根据处分决定进行扣分。
2、党支部审核认定。党支部要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加分、扣分事项,结合党员自评及群众反映情况,对照积分内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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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逐项核实党员每月积分。党组织评议。
3、季度考核公示。局党支部党员积分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考核认定党员积分情况。季度考核认定的积分,逐一记入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记录表和党员先锋行为手册。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向党支部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反映,考核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每季度进行一次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查询、监督。
4、年终综合评定。年终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对党员进行测评。测评后,按照年度党员积分占80%、年终测评占20%的比例,计算得出党员年度综合得分。未纳入积分考核的党员,由党支部根据平时表现评定年度综合得分。
5、档案管理。党员的积分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台帐进行管理。结合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党员先锋行为手册的管理使用,做好党员积分台账规范化管理。
五、积分结果的运用
将年度综合得分结果作为党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年度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排名前列的党员,可按一定比例评为优秀等次,授予“美丽**服务先锋”称号,优先作为各级表彰的推荐对象,优先作为优惠政策的享受对象;
年度综合得分在60—79分之间的党员,评为合格等次;
年度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党员,由党支部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视情况作出处理;
连续两年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严格按照处置不合格党员办法进行处理。

******管理局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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