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明号创建手册、方法、步骤 青年文明号创建办法

时间:2022-07-26 12:25:0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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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明号创建手册、方法、步骤 青年文明号创建办法

时代精神的浓缩青春活力的升华职业文明的

礼赞

—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综述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共青团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服务党政工作大局而实施的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引导广大职业青年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贡献。从1994年开展以来,这项活动始终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通过拓展活动领域,丰富内容,加强管理,完善机制等措施,取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它以共同的理想,共同的信念,共同的追求将越来越多的青年集体凝聚到一起,与社会的文明进步共振,与青年的立志成才共鸣。

经过十几年来的实践探索,青年文明号活动由最初的窗口单位,拓展到覆盖工业企业、重点工程、党政机关、个体私营等30个行业系统的近万个青年创建集体,形成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扎实工作、基层单位精心组织、广大青年积极参与的社会化、全方位、多层面的创建体系,构建了团市委统筹运作、基层单位具体实施的协

调联动、密切配合的组织体系,使这项活动辐射范围越来越广、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发展态势越来越好。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级青年文明号33家,省级青年文明号165家,市级青年文明号550家,县级、企业级上千家。青年文明号活动已经成为加强全市青年职业道德和思想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基层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模式,团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创新的有效尝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

随着时代的进步,青年文明号活动正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从推行“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到“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助万家”,“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促销创效”,“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促假日经济”,再到现在大力开展的“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青年文明号促和谐行动”,一块块闪光的青年文明号牌匾正辉映出一张张年轻的笑脸,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正汇集成一首首文明的赞歌。这些活动植根于肥沃的实践土壤,散发着浓厚的时代气息,感人至深,催人奋进,朴实而足贵,历久而弥新。

目录

1、青年文明号标识 (1)

2、青年文明号题词 (2)

3、青年文明号之歌 (3)

4、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 (4)

5、某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5)

6、某市青年文明号量化考核细则 (8)

7、某市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管理办法 (11)

8、市级青年文明号试行届期制工作方案 (13)

9、某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15)

10、青年文明号创建领导小组 (16)

11、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小组 (17)

12、青年文明号服务承诺 (18)

13、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审批表 (19)

14、青年文明号年度创建工作计划 (20)

15、青年文明号年度创建工作总结 (21)

16、青年文明号活动项目书 (23)

17、某市青年文明号复核表 (24)

18、青年文明号变更申请表 (25)

青年文明号标识

标识说明:标识中“Y”是英文“青年(youth)”的第一个字母,代表青年;“Y”的复线代表青年集体。整个标识意为成长在中华广阔大地上的广大青年集体在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实践中,用青春、热情和双手提供优质服务,真情奉献社会,以实际行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标识颜色:“青年文明号”字体及下方圆内区域为红色(色标M100+Y100),“Y”及“Y”的复线为白色,其他为绿色(色标Y100+C50)。

使用说明:标识图样已申报图标外观设计专利,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拥有对标识图样的所有权、使用权、解释权,并授权各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领导小组)使用。标识图样的使用范围是:青年文明号牌匾制作;青年文明号工作现场以及会标、证件、证书的制作等;青年文明号网站的制作;青年文明号活动印刷品、宣传画(册)的制作等。标识图样不得用于商业性活动。

青年文明号题词

使用说明:“青年文明号”的字体(江泽民同志手迹)已申报图标外观设计专利,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拥有对该字体的所有权、使用权、解释权,并授权各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领导小组)使用。“青年文明号”字体的使用范围是:青年文明号牌匾制作;青年文明号工作现场以及会标、证件、证书的制作等;青年文明号网站的制作;青年文明号活动印刷品、宣传画(册)的制作等。“青年文明号”字体不得用于商业性活动。

青年文明号之歌

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

为进一步推进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更好地发挥青年文明号集体及创建单位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充分体现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要求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创建单位必须悬挂“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标牌。

公约内容:

诚信为本有诺必践

恪尽职守率先垂范

制作标准:

材料:铜板底。字体及颜色:“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为黑色宋体139号字;“诚信为本,有诺必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为黑色魏碑142号字;落款“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为黑色

宋体60号字;监督电话:、投诉网站:为黑色准圆50号字。标牌尺寸:650mm×400mm。

某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有关要求,促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发展,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树立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工作,弘扬时代文明,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特制定本办法。

二、青年文明号是指在工作岗位上创建,以追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人才效益相统一”为目标,以争创“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为内容,以提升“科技含量、信用含量、创新含量”为手段,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机构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的优秀青年集体。

三、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引导青年增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自主意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创新、创业精神,树立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奉献社会为内容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展示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资格标准

五、青年文明号参评资格

1、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50%,原则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经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认定为“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颁发并推行“青年文明号服务卡”,负责人参加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岗位资格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六、青年文明号参评标准

1、领导重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有专人分管,为创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紧密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团结凝聚青年开展生动活泼、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青年参与意识强,对创建活动的意义和内容认识到位。

2、服务一流。有良好职业道德,开展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助万家”活动、“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示范活动”、“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兑现服务承诺,群众满意率高,在解决本行业优质服务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出成绩。

3、管理一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做到岗位有标准、工作有目标、活动有规范、考核有定期,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成效显著。有良好的卫生环境,创建工作资料齐全,设立本单位青年文明号监督

电话,在工作场所悬挂《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标牌、公布本单位成员照片、工作证号和服务承诺内容。

4、人才一流。集体成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职业素质,爱岗敬业意识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扎实开展青年岗位能手竞赛等活动,积极带领青年争先创优,建立以“岗位文明、岗位技能、岗位效应”为考核内容的员工评价体系。

5、业绩一流。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名列本行业(系统)前茅,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监督制度,聘请社会监察员,开展以群众满意率等为主要内容的评议活动。积极开展号村结对、号户结对活动,帮扶困难群体工作扎实、成效明显。

第三章评选命名

七、青年文明号评选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创新内涵,科学发展。

八、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实行申报制。申报单位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提出创建申请,填报《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查,分配申报指标,确定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

九、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实行公示制。采取创建单位自行公示和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办法。自行公示不少于20天,集中公示不少于15天。自行公示由创建单位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将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情况和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等对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集中公示由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将创建单位有关情况集中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实行考核制。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于每年第三季度组织考核组对创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组根据《某市青年文明号量化考核细则》,从“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等方面,对创建单位的创建工作逐项进行考核,并以书面形式向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告考核情况、

提出考评意见。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意见评选市级青年文明号。

十一、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实行届期制。届期事前命名,期满重新申报,“一届三年,到届争创,一年延展”。“一届三年”,即当年度被命名为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在命名后三年期满时,其青年文明号称号自动取消,青年文明号牌匾由本单位留作纪念,但不得再悬挂于公共场所;“到届争创”,即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在本届的第三年,可申请参加下一届的评选,继续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一年延展”,即市级青年文明号一届三年期满后,在争创上一级青年文明号时,仍有一年延展期,期间具备市级青年文明号资格。

第四章管理监督

十二、团市委与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共同组成的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是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组织管理机构。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青工部,负责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指导、协调、考核工作。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

立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监察委员会,聘请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特邀监察员,加强对市级青年文明号的监督。

十三、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实行挂牌制。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工作现场原则上要做到“四上墙”:青年文明号牌匾、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照片及工作证号、青年文明号服务承诺内容及监督电话、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上墙对外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实行摘牌制。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在届期中,如达不到市级青年文明号标准,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到期仍未达标的,经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批准,予以摘牌处理。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或集体成员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经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批准,直接予以摘牌处理。

第五章表彰奖励

十五、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由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下发文件予以表彰,并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牌匾。事迹突出、符合条件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由团市委授予“杰出青年岗

位能手”称号。举办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表彰在组织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中业绩突出的先进个人。

十六、对青年文明号的奖励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各行业(系统)要制定并落实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奖励措施,从工资奖金、学习深造等方面对青年文明号实行奖励,并纳入本单位奖励序列。

第六章附则

十七、本办法适用于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和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十八、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归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十九、本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行。

某市青年文明号量化考核细则

(合计:标准分100分,奖励分10分)

某市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加强对“青年文明号服务卡”推行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使之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青年文明号服务卡”是青年文明号集体或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的成员在开展服务工作时,向服务对象提供的印有服务承诺、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的书面证明。“青年文明号服务卡”是以优质服务为基本内容,以事先承诺为基本手段,以发放卡片为基本形式的一个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载体。

三、“青年文明号服务卡”主要在窗口服务行业青年文明号集体和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中全面实行,其它行业也可参照实行。

第二章内容格式

四、“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基本内容:

1、青年文明号标识;

2、服务卡名称;

3、发卡单位名称;

4、何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

5、服务承诺具体内容及违诺责任;

6、服务人员姓名或工号;

7、创建口号;

8、发卡单位业务咨询电话;

9、发卡单位投诉电话;

10、所在行业(系统)创建办监督电话;

11、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监督电话(86072736)。

五、青年文明号标识的颜色:“青年文明号”字体及下方圆内区域为红色(色标M100+Y100),“Y”及“Y”的复线为白色,其他为绿色(色标Y100+C50)。

六、服务卡名称统一为“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其中,“青年文明号”字体应用江泽民同志题词。

七、为方便服务对象咨询和投诉,发卡单位业务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应在“青年文明号服务卡”中加以突出,有别于其他监督电话。

八、“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的规格为88mm×55mm,基色为蓝色。正面内容统一为青年文明号标识、服务卡名称、发卡单位名称、何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背面式样在保证基本内容的前提下,发卡单位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第三章申报管理

九、“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实行申报审批制。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或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发卡前需向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监制。

十、发卡单位应结合行业(系统)特点,制定具体的“青年文明号服务卡”操作规范、奖惩办法和保障措施,在开展服务工作时主动向服务对象说明“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的内容,以方便服务对象使用,并定期对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各行业(系统)创建办应对发卡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加强“青年文明号服务卡”推行工作的管理。

十一、发卡单位不能履行承诺或无法正常发卡,经限期整改,到期仍不能改正的;单位或单位成员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将被停止发卡,并按照《某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

十二、本办法适用于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和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十三、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归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十四、本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行。

市级青年文明号试行届期制工作方案

我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自1994年开展以来,为广大青年弘扬职业文明、创造一流业绩提供了一个平台,也成为向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良好精神风貌的一个窗口。10余年的发展,历经起步探索、规范拓展阶段,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新时期青年

文明号创建已进入深化提高阶段,新情况要求青年文明号工作有新内涵,新条件为青年文明号活动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为确保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质量,进一步激发创建活力,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市级青年文明号从2007年开始试行届期制。试行届期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创新内涵,科学发展。

二、工作模式

“届期制”采用“3+1”模式——“一届三年,到届争创,一年延展”,实行事前命名,期满重新申报。

“一届三年”即当年度被命名为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在命名后三年期满时,其青年文明号称号自动取消,青年文明号牌匾由本单位留作纪念,但不得再悬挂于公共场所。如2007年底表彰的命名为“2008-2010年青年文明号”集体,到2010年底满三年,其称号自动取消,以此类推。

“到届争创”即市级青年文明号在本届的第三年年初,若继续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可申请参加下一届的评选。如2007年底表彰的“2008-2010年青年文明号”集体,可在2010年初申报争创下一届青年文明号,即申报争创“2011-2013年度青年文明号”。

“一年延展”即市级青年文明号在本届三年期满后,如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仍有一年延展期,期间具备参评省级青年文明号资格。如2007年底表彰的“2008-2010年青年文明号”集体到2010年底届满,但在2011年仍有一年延展期,期间具备市级青年文明号资格可以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

三、工作管理

为确保青年文明号创建质量,进一步激发创建活力,结合试行届期制,对2003年后命名的(即2003年度-2006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进行重新认定,并认定起至2010年底届满。

为实现管理工作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结构指标的有机统一,对2000年前命名的(即1994年度-1999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实行荣誉退出机制,不再认定为市级青年文明号,由市组委会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集体”称号,其市级青年文明号牌匾由本单位留作纪念,

但不得再悬挂于公共场所。1994年度-1999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退出后,若继续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可参加2007年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即申报参评“2008-2010年度青年文明号”,或再下一届市级青年文明号。

四、工作流程

1、创建申报。争创青年文明号实行创建申报制,即由申报单位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提出创建申请,填报《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市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查,结合各行业(系统)、各区及市直机关的推荐情况,分配申报指标、确定创建单位。

2、考核验收。市组委会办公室于每年第三季度组织考核组对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组以书面形式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报告考核情况及考评意见。市组委会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意见评选市级青年文明号。其中,考核到届争创的青年文明号以抽查形式进行,由市组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组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3、表彰奖励。对通过评选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市组委会在每年第四季度予以表彰,并授予青年文明号牌匾,同时也表彰在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中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4、届中监督。市组委会委托“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督察委员会”对市级青年文明号进行届中抽查和暗访。市级青年文明号在命名后的三年内如工作退步或发生严重问题,可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以至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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