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2022年)

时间:2022-07-24 15:35:0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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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2022年)

有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4篇

第一篇: 有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省视导员工作手册

姓 名:

视导地区:

海南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

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



第一部分 海南省视导员工作细则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视导工作,加强省视导员队伍建设,保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的顺利、有序推进,根据监测工作需要,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省视导员在接受海南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业务培训后,代表海南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所赴样本县(市、区)开展测试组织工作,并对其进行视察和监督,确保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当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与规范程序进行。

第三条 省视导员开展工作的要求:坚持原则,严格要求;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尊重地方,团结协作。

二、基本条件

第四条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条 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对我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有深入了解,在教育督导或考务组织工作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六条 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保密观念强。

第七条 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与要求。

第八条 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海南省视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时间。

三、遴选、委派与管理

第九条 省视导员由海南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省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教育单位推荐,在相应考察的基础上,结合年度视导工作任务,聘请担任。

第十条 省视导员必须参加海南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业务培训。接受培训后,按照交叉派遣的原则,与所赴样本县(市、区)联系,正式履行省视导员的各项职责。每样本县(市、区)委派一名省视导员。

四、职责

第十一条 主动和所赴样本县(市、区)联系,指导样本县(市、区)部署监测实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培训。测试前2-3天抵达样本县(市、区),听取样本县(市、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测试组织准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提出对准备工作的改进意见,确定督察重点。

第十二条 检查样本县(市、区)监测工具的存放、保管情况,运输车辆的安排以及回邮准备,督促其确保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及顺利回邮。

第十三条 逐校核查各样本校的测试准备工作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对监测年级师生的宣传与教育、测试当天教学秩序的调整、公示栏的设置、学生测试教室和教师问卷填答场所(含计算机设备及联网条件)的布置等工作。

第十四条 测试当天,通过监督监测工具箱的分发和回收、巡查样本校测试组织等情况,督促样本县(市、区)测试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测试的程序与规范完成所有场次的测试组织工作,并确保测试完成后所有监测工具包在第一时间内通过机要邮局办理回邮。

第十五条 对视导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本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指导样本县(市、区)按照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或指示执行。

第十六条 对测试组织过程中发生的紧急情况,督促样本县(市、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操作手册》中的应急处置预案采取相应的处置办法,确保测试的顺利完成。

第十七条 如实在《省视导员工作手册》上记录样本县(市、区)测试组织工作情况。视导工作结束后,向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省视导员工作手册》等相关材料。

五、省视导员的奖惩

第十八条 在视导工作期间,发现替考、复制留存监测工具等违纪舞弊行为并及时处理、上报,减少了监测工作损失的,应予奖励。

第十九条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应予奖励。

第二十条 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致使重大事故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予批评和惩罚。

第二十一条 包庇、纵容测试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舞弊行为,损害了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影响到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给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带来重大损失的,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将把事件和损失上报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并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转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细则》由海南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部分 工作用表表一:省视导员工作日程安排一览表


表二:
样本县(市、区)测试准备工作观察要点表


表三:
学校测试准备工作观察要点表(1)

注:本表可根据各省视导工作的具体要求自行添加。

表四:监测工作意见与建议反馈表

第二篇: 有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

  为科学规范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推动实施素质教育,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二、监测原则
  (一)客观性。采取抽样调查方法,科学设计监测指标和监测流程,准确反映教育质量状况及其影响因素。
  (二)规范性。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充分考虑不同地区教育教学差异和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规范流程,严格操作,确保监测结果真实有效。
  (三)引导性。全面监测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重点考察学生健康水平、综合素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推进素质教育有效实施。
  三、监测学科
  为全面反映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水平,依据我国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考虑相关学科对学生发展的影响程度,借鉴部分国家和国际项目的做法,监测学科确定为语文、数学、科学、体育、艺术、德育。
  四、监测对象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对各学段各学科的划分情况,考虑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监测对象确定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
  五、监测周期
  为保证监测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有效跟踪义务教育质量变化情况,最大限度提高监测效益,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两个学科领域。具体安排是:第一年度监测数学和体育,第二年度监测语文和艺术,第二年度监测科学和德育。
  六、监测时间
  综合考虑学习内容的完整性和便于组织测试等因素,每年测试时间选择在6月中旬,具体时间在当年测试方案中确定。
  七、监测内容
  为了测查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程度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参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监测学科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语文。重点测查语文基础、文本阅读、书面表达,识别与推论、整合与解释、评价与鉴赏,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二)数学。重点测查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三)科学。重点测查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地球与宇宙,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科学问题的探究、解释、解决,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四)体育。重点测查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力量、速度、耐力,兴趣与态度,健康、睡眠和锻炼习惯等状况。
  (五)艺术。重点测查对艺术作品表现形式、民族艺术作品特点、中外艺术作品表达主题和情感的了解、理解,对民族艺术的兴趣、喜爱,以及艺术活动的参与等。
  (六)德育。重点测查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日常生活中道德行为规范的掌握,基本国情、地理和历史常识、安全和法律常识等的了解,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关系的认识。
  为全面掌握义务教育总体情况,为相关政策制定和改进管理提供依据,在监测六个学科领域表现水平的同时,调查影响学业水平的相关因素,包括所监测学科领域的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以及学校管理等。
  八、监测工具
  监测工具包括纸笔测试工具和现场测试工具。纸笔测试工具分为学科测试卷和调查问卷。学科测试卷主要测查学生的学业水平,题型分为选择题、填空题以及开放式问答题等三种;
调查问卷主要调查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相关因素,分为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三种。现场测试工具主要用于体育、科学、艺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的现场演示和项目参与,考查运动、操作、创作能力。
  九、监测样本
  为了保证监测结果的代表性和数据的准确性,根据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生量大、面广的特点,采取抽样监测方式。监测样本采取分层不等概率方式抽取,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抽取县(市、区)。根据人口总量、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状况,在全国31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取样本县(市、区),样本数量为全国总县数十分之一左右。每个省(区、市)不少于6个样本县(市、区)。
  (二)抽取学校。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PSS)方法,在样本县(市、区)抽取样本学校,每个样本县(市、区)抽取的小学不少于12所,初中不少于8所。
  (三)抽取学生。在每所样本学校的四年级和八年级随机抽取不少于30名学生,每个省(区、市)抽取学生总数不少于3600名。
  十、统一测试
  为了保证测试操作规范,全国所有样本县(市、区)、样本校按照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测试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十一、水平划定
  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等级标准的划定,参照我国教育教学中常用的“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借鉴国际通行方法,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Ⅰ、水平Ⅱ 、水平Ⅲ和水平Ⅳ四个水平段。
  十二、监测报告
  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形成基础数据报告、分省监测报告和国家监测报告三类报告。
  (一)基础数据报告。主要呈现以县为单位的原始数据汇总,供监测评价机构内部分析使用,不对外公开发布。
  (二)分省监测报告。分省(区、市)呈现学生在学科领域的表现水平,影响该省(区、市)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供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参考,不对外公开发布。
  (三)国家监测报告。主要呈现全国学生学业水平总体状况,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
  十三、组织实施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形成报告等工作。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组织和过程监督。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测试。

 

第三篇: 有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第一期)

摘要:两水中心小学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会议、培训、工作进展。

时间:2018.04.03—2018.04.26

地点:两水中心小学

在2018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中,我校有幸成为武都区20所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监测样本校之一。

一、基本情况

1、2018年4月2日,我校校长和信息员参加了在区教育局统

一组织的义教监测部署会议。

2、会议结束后我校根据区教育局的要求成立了义教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义教监测工作实施细则。

3、2018年4月3日我校召开了义教监测动员会议,在会议上校长做了具体要求。首先要高度重视;
其次各负责人要认真阅读组织、实施工作手册;
还要做好宣传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施进度

1、4月14日填报学生信息。

2、4月16日填报校内工作人员信息。

3、4月17日学生涂卡练习。

4、4月20日布置体育测试室内教室。

5、4月26日接受省、区领导检查工作实施情况,并做了口头汇报。

三、实施过程图片

学生练习涂模拟卡

接受省、区领导检查

第四篇: 有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

  为科学规范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推动实施素质教育,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二、监测原则
  (一)客观性。采取抽样调查方法,科学设计监测指标和监测流程,准确反映教育质量状况及其影响因素。
  (二)规范性。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充分考虑不同地区教育教学差异和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规范流程,严格操作,确保监测结果真实有效。
  (三)引导性。全面监测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重点考察学生健康水平、综合素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推进素质教育有效实施。
  三、监测学科
  为全面反映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水平,依据我国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考虑相关学科对学生发展的影响程度,借鉴部分国家和国际项目的做法,监测学科确定为语文、数学、科学、体育、艺术、德育。
  四、监测对象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对各学段各学科的划分情况,考虑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监测对象确定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
  五、监测周期
  为保证监测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有效跟踪义务教育质量变化情况,最大限度提高监测效益,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两个学科领域。具体安排是:第一年度监测数学和体育,第二年度监测语文和艺术,第二年度监测科学和德育。
  六、监测时间
  综合考虑学习内容的完整性和便于组织测试等因素,每年测试时间选择在6月中旬,具体时间在当年测试方案中确定。
  七、监测内容
  为了测查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程度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参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监测学科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语文。重点测查语文基础、文本阅读、书面表达,识别与推论、整合与解释、评价与鉴赏,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二)数学。重点测查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三)科学。重点测查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地球与宇宙,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科学问题的探究、解释、解决,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四)体育。重点测查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力量、速度、耐力,兴趣与态度,健康、睡眠和锻炼习惯等状况。
  (五)艺术。重点测查对艺术作品表现形式、民族艺术作品特点、中外艺术作品表达主题和情感的了解、理解,对民族艺术的兴趣、喜爱,以及艺术活动的参与等。
  (六)德育。重点测查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日常生活中道德行为规范的掌握,基本国情、地理和历史常识、安全和法律常识等的了解,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关系的认识。
  为全面掌握义务教育总体情况,为相关政策制定和改进管理提供依据,在监测六个学科领域表现水平的同时,调查影响学业水平的相关因素,包括所监测学科领域的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以及学校管理等。
  八、监测工具
  监测工具包括纸笔测试工具和现场测试工具。纸笔测试工具分为学科测试卷和调查问卷。学科测试卷主要测查学生的学业水平,题型分为选择题、填空题以及开放式问答题等三种;
调查问卷主要调查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相关因素,分为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三种。现场测试工具主要用于体育、科学、艺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的现场演示和项目参与,考查运动、操作、创作能力。
  九、监测样本
  为了保证监测结果的代表性和数据的准确性,根据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生量大、面广的特点,采取抽样监测方式。监测样本采取分层不等概率方式抽取,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抽取县(市、区)。根据人口总量、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状况,在全国31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取样本县(市、区),样本数量为全国总县数十分之一左右。每个省(区、市)不少于6个样本县(市、区)。
  (二)抽取学校。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PSS)方法,在样本县(市、区)抽取样本学校,每个样本县(市、区)抽取的小学不少于12所,初中不少于8所。
  (三)抽取学生。在每所样本学校的四年级和八年级随机抽取不少于30名学生,每个省(区、市)抽取学生总数不少于3600名。
  十、统一测试
  为了保证测试操作规范,全国所有样本县(市、区)、样本校按照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测试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十一、水平划定
  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等级标准的划定,参照我国教育教学中常用的“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借鉴国际通行方法,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Ⅰ、水平Ⅱ 、水平Ⅲ和水平Ⅳ四个水平段。
  十二、监测报告
  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形成基础数据报告、分省监测报告和国家监测报告三类报告。
  (一)基础数据报告。主要呈现以县为单位的原始数据汇总,供监测评价机构内部分析使用,不对外公开发布。
  (二)分省监测报告。分省(区、市)呈现学生在学科领域的表现水平,影响该省(区、市)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供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参考,不对外公开发布。
  (三)国家监测报告。主要呈现全国学生学业水平总体状况,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
  十三、组织实施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形成报告等工作。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组织和过程监督。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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