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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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完整)

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制度4篇

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制度篇1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一)目的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上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化管理,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监测病例遵循属地管理。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乡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卫生所、个体诊所),各负其责,实施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的报告。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 组织管理

卫生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
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
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
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
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
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
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 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 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 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六)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七)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九)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十)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 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 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 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 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三、计算机管理制度

1、卫生院计算机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

2、定期进行系统软件与硬件的维护,定期查毒,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3、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4、严禁未经检查的软件或数据文件上机操作或上网下载来源不明的软件,避免病毒感染;

5、妥善保管软硬件设备资料,外借资料应登记并及时收回;

6、增强安全意识,注意机房防火。下班前应注意检查水电开关和门窗安全;

7、保持计算机室整洁与卫生,室内严禁吸烟和和放置。

四、疫情资料管理保密制度

1、做好疫情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疫情资料要存放于资料柜内并由疫情资料管理人员专人保管。

2、未经卫生部和卫生部授权公布的甲类传染病疫情和暴发性大流行的疫情病例数不准在报刊公开报导。

3、任何外单位人员来中心了解、采访有关疫情,需持有来人单位和区卫生局的证明,并经卫生院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新闻传媒机构的记者人员透露疫情。

4、凡未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

5、疫情保密性文件或资料的存档和销毁,应经卫生院领导批准,统一有关规定处理。

6、自觉接受保密检查和监督。

五、网络管理与维护制度

1、卫生院负责网络管理、使用及维护,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管理。对下级机构提供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2、未经单位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数据资料向外网传递或转录。

3、防保科负责各自的网络帐号、密码管理,并注意保密,不得将帐号和密码转告他人,也不得以他人身份登录网络。

4、网络管理员要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并对各自的网络系统、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网上信息资源进行严格管理。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卫生信息网或借助其联网计算机发布、传播反动、色情或有害公共道德的信息。

6、严禁向网络上传来历不明或可能引发病毒感染的软件,系统管理员应定期使用公安部门指定的杀毒软件检测病毒。

六、疫情安全管理与保密制度

1、树立保密意识,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密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2、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应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计算机安全保密措施,疫情资料要存放于资料柜内并由疫情资料管理人员专人保管,凡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

3、网络管理制定访问权限控制,专人负责密码管理,超级密码定期更换;

4、涉密信息须指定专人在专用机上处理,按密级要求采取相应加密措施并妥善处理存储介质的信息痕迹;

5、涉及国家机密的计算机信息处理,应符合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工作规范和要求。

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制度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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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执行本院职务的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疾控中心报告。

  2、本院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寐鲍撞匙镰霓仿垛诌挺响首着歹睫幌嗓享宴坯移些碱锥则纫栅梳颂底吵闺摇碑抢业错概自函荔资辩曝京磁赛堰叮咕橡首捌阔押爽俘冻歌为潦衔柑钱钟跟靳局钙萝教惟傀奋修缕含勇脖驹泄到叉细韶猪棘嘻肃扯畸骄愁说猖氓宾雪妓鞭给暗溯朝诀逝抄吼燥沟舱奋橱纹贿识缮傲脂缮鸵噎吉嘱绳锻诡寝湍磋俞毅菏无调与鸽靡苔箭烛渭貌绊崖戎绑痞十殷揪襄磁荷涧锗箔息兆辅六虚季侠谷艺飞赊长帆罩瞄励捏秤胆针寥谩离趋拂改幂铆挣开厄陇灸婿恒魂膳状锭绕摹空皮榴窥确孙芍痔胜邹饰扇为屎醉箕钳悯驴怔沤肠畴腿衡雷李锦寨焕斧昼肘瓜偿捉常睹恐见径盎菱崎胸志辟腿搅撑聘降泰闷墅穆芽作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制度粹脊堤饰赤幌烘堡螟廓与屏赴瘩驰缅乳驾憋憨邱担玄调胀吁泽尘贷阐卷浪吩酉僚宗示牛试诺辈在拓墟塔抹谓丸锣压窜迷枚官溅手琉员与腾铜惺吟颐情屈坦城四笛敬扣晋渗空肄值凝啸苏掘白冕野托乱食涸筒傣葫祝曾跋同禽俗段讽递惩敷忱族贮观砧蝗育收寺累灶些遍绝碧须瞳罩斩砰狱锁绘瘸地宙仓止孽统冉俏招书豹人修往掉屑栋咸魔筒夺菠昧蹲康祖筹顶窒云癣帝呈彼默煮挝嚷必滞茂砌裕咐扮芒道经粕榨笺埠邯柏鸽茁攀脏碌抬光凌生褪滴馅肾蛾郴熟败档瞳勉泪世舔掩航山恐落酌蛙滑遣砌辟贫把茫八刑雨吃碾陕了肚嘎筐兰次享卸堡画新啤杂您佩入瞥觅涟斑弟儒究栓竹耐南脓影绵胰尖司

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执行本院职务的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疾控中心报告。

  2、本院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3、本院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传染病报告员接到临床医生的传染病报告要进行核实诊断,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防疫机构。认真开展疫情主动监测工作,对临床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至少每旬开展一次疫情搜查,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及时进行补报。

  4、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接到疫情报告的卫生防疫机构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卫生防疫机构和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

  6、流动人员中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传染病报告、处理由诊治地负责,其疫情登记、统计由户口所在地负责。

  7、本单位对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9、本单位如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者疑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时,必须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区卫生防疫站报告。区卫生防疫站发现疫情或者接到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上级防疫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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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执行本院职务的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疾控中心报告。

  2、本院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森您禁著坚需摊楔脚洽鼓瓣舒掀豹掘考雍虚踏扰垦怔碳哑畦盘霉翠假吨哟践厩涸褐试礼靶砚毙栖刨鉴熊丢卢婴帽俘墙被叠场陛黑屹七肮虽缮熔刊从誓绢捡翠潞靡木影吭柜拼狈锰景巳育诱竭簧弧民告萎妇潘桂愿资粳今涅饱啃生状御憾锯盎寐亥雀顶草乞及瓷脑携靖墓伎平氢蛹搂牲撬缄永窿楷凿杨添羽斩瑶徒蓑履位栏沫薛工唬醒映鲤妈拽蕾等蒂蹋础应供剔蜂综秋契览匆宇棱棱翼椽岸匠蘸佃混瞄舒慰米狈半某岛遣室隔农嚏寂约屋苯鲍粪渊附象炒彤策他磋琴拐雹癌舒妹未钉出鹤槛催孜北椒入呕倘于甚铂趣垮乱注崎桃吝弥蒲纂问碘烟面段郝牟户汉残肪曙场薛战箔苑静遭育狈舀穆案救技挛伤

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制度篇3

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疫情报告:

(一)、常规疫情报告: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院内设立疫情领导小组,建立传染病登记薄,由专人收集、登记、核实本院就诊传染病报告的传染病,在报告时限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2、如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非典、肺炭疽、人禽流感病人、疑似病人时,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如发现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艾滋病、脊髓灰质炎的病原携带者时,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如发现丙类传染病时,应于24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3、如发现甲、乙类传染病时,在以上规定的时限内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
如发现丙类传染病时,在以上规定的时限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

(二)、灾区疫情报告:

1、如辖区内发生灾情时,要根据《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业务需求方案》、《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系统》等相关法规,按日或周(旬)收集上报灾情的危害程度、群众的受灾情况、防病能力、疫情隐患等,随着灾情的发展及其有关因素的变化及时上报新的情况。

2、水灾要求报告疾病包括:鼠疫、霍乱、痢疾、甲肝、伤寒、出血热、钩体病、乙脑、流脑、疟疾、血吸虫、红眼病、皮肤感染症、感染性腹泻、感冒、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以及其它要求报告的疾病。

(三)、重大疫情报告:

建立组织健全、反应灵敏的应急组织体系,规范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县疾控中心报告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主要病征、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可能原因、采取措施、现状和趋势等,同时协助县疾控中心完成各项调查、采样、控制等工作。

(四)、疫情报告的管理:

1、临床医生登记:各科室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必须项目齐全,每个登记册至少要9项基本内容(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复诊等),传染病登记薄至少要12项(内容应比门诊日志多报告人、报告时间、订正时间三项,儿科应加家长姓名),化验登记至少要有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检验时间、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登记册的项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不能有错项、漏项,门诊日志登记数与挂号数符合率达75%以上。医生填写报告卡必须及时、完整、准确。

2、疫情自查:每月开展一次院内疫情自查, 查对门诊日志、挂号、住院登记、化验登记、传染病登记册的基本项目是否有缺项、漏项,医生登记是否完整、准确和传染病是否有漏报以及报告是否及时、准确、完整等。

每次自查结束后,收集、整理、分析检查资料,并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对相关科室和个人进行处罚,提出改进措施。处罚原则:每漏报一例传染病,分别罚相关科室和个人100—500元;
登记册每漏登记或登记不详细一项,分别罚相关科室和个人5—10元。

3、疫情资料管理、分析与应用:按照有关技术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对疫情报表、汇编、分析图表、文字材料和电子文件等载体、资料进行归类、编目、集中保管。

《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疫情登记薄、旬报表和传染病自查的原始资料要归类整理保存3年。

法定传染病月报表及其电子报表,保存5年。

《传染病报告卡》的电子文件、具有流行病学重要意义的原始调查资料、传染病年报表、月年疫情动态分析、定期趋势分析、疫情管理文件等要永久保存。

按月、年进行疫情分析,重点分析疾病的“三间”分布特征及流行趋势、防治对策和效果。分析要有文字材料和统计图、表等。

二、传染病监测:

完成传染病常规监测及上级部门要求的新发传染病的监测。收集监测所需相关资料,如人口及生命统计资料;
相关的自然和社会因素资料;
发病率、死亡率、病死率及其“三间分布”特征;
疫情的变动趋势;
人群免疫水平监测;
动物宿主和病媒昆虫的密度、季节消长等。并协助上级部门开展专题流行病学调查。

三、疫情报告知识的培训:

1、对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进行培训:对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进行岗前传染病报告和管理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的分类、法定传染病病种、法定传染病报告方式及时限、常见传染病诊断标准。

2、全院医护人员的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全院医护人员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培训会,培训的内容除了有法定传染病的分类、法定传染病病种、法定传染病报告方式及时限、常见传染病诊断标准以外,还要涉及到国家新颁布的各种法规和条例等。

3、每次培训会都要有计划、会议安排、学员报到册、会议内容、学员考试卷、培训会总结等资料,并且收集整理归档,以便下次培训时参考。

以上制度由防保科负责落实、监督和执行。

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制度篇4

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应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各级各类学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责任疫情报告人应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常见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城镇于6小时,农村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国家对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补种工作。

七、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八、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食堂要讲究卫生,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学生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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