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模板】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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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模板】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度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度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0〕4号)等文件精神,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委”)设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绩效评价小组”)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6月10日对我委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主要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的通知》(湘办﹝2019﹞87号)文件核定,我委属正厅级行政机构,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统筹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省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牵头推进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省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湘西地区开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等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具体工作及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委包括办公室、发展战略和规划处、法规处、国民经济综合处、体制改革综合处、国有资产投资处、经济运行调节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地区经济处(长株潭一体化和两型社会推进处)、农村经济处、基础设施发展处、工业处、服务业处、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社会发展处、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经济贸易处、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处、商品价格和调控管理处、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处、湘西地区开发和对口支援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优化经济发展和环境处)、评估督导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等28个处室。委属单位14个:其中3个行政单位,包括湖南省能源局、湖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湖南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11个事业单位,包括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服务中心、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湖南省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发改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湖南省节能监察中心、湖南省发改委信息中心、湖南省价格认证中心、湖南省价格监测分析中心、湖南省发改委干部培训中心、湖南省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及湖南省农村经济信息服务中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委本级及各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实有人数为714人,其中在职人员694人,离退休人员20人;委本级实有人数为335人,其中在职人员319人,离休人员16人。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汇总。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由我委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2019年初,省财政厅批复我委部门年度预算收入为21,931.9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6,410.45万元、预算调整16,102.43万元,全年经费收入合计为44,444.85元;2019年决算总支出38,862.07万元;结余分配0.55万元,年末结余5,582.23万元。

2019年决算总支出38,862.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77.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28.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76.88万元,基本建设资本性支出9,461.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88.29万元,其他支出1,629.00万元。上述决算支出中基本支出21,620.91万元,项目支出17,020.23万元,经营支出220.93万元。

(三)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全面履行本部门年度工作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宏观综合、整体规划,服务好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

度计划,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做好全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省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以趋势研判为导向,以提出应对措施为目标,坚持开展月度分析、季度研判和半年调研,密切跟踪经济运行走势,加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研究综合性和专题性的分析报告,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参考;围绕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补短板、促进民间投资等专项行动进行重大课题研究,在扩大有效投资、推动产业发展、释放发展活力、生态建设、保障社会民生等方面取得成效。

2、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1)2019年度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重点支持公共服务设施、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跨区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助公益事业和民生项目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发展战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医疗健康服务供给侧改革、发展远程医疗,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快改善洞庭湖生态环境,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神奇湘东”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升级,推进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壮

大实体经济,改善薄弱环节补短板。

(2)2019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支持不低于30个“5个100”、服务业“双百”、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等服务业重点项目、平台和重点企业实施的服务业项目,以及若干生产性服务业补短板工程重点项目和公共平台;对第一批认定并复核合格的14家省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给予项目补助;支持**市“十三五”国家服务业改革试点的5个左右改革试点相关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平台建设;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重点项目和公共平台建设;支持不低于10个服务业业态、模式、技术、产品等创新的示范项目、企业或平台建设。

(3)2019年度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支持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打造旅游精品,带动旅游扶贫,促进文化生态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升级;支持茶叶公共品牌建设,塑造品牌形象,打造湖南千亿茶产业,实现茶叶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做大做强一批龙头企业,着力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链,构建湘西地区产业新格局;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项目建设,努力实现易地扶贫搬迁“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目标。各子项项目具体目标如下:

单位:万元

(4)2019年度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省级贴息资金绩效目标

完成“十三五”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90%,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

3、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统筹全局,保障机关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运行,推动全省公共服务设施、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

跨区域基础设施项目、公益事业项目、民生项目建设;衔接、平衡各行业的行业规划;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省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我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统筹安排、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杜绝铺张浪费的原则。具体来说,一是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明确审批权限,对每项支出都制定了具体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按照审批制度执行,实行报账审批“一支笔”管理,对单笔超过2000元的支出需报经分管委领导审批,“三重一大”事项或单笔支出30万元以上的重大开支经委党组集体研究;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财务一般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报账款或借款;对设备购置及政府购买服务一律要求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对办公用品采取集中定点采购;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和“三公经费”严格按标准和预算额度进行管理控制,杜绝超标准、超预算支出;严格人员聘、借用审批程序和合同管理,从严从紧控制聘、借用人员。二是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对项目实施、资金投向、固定资产购置及交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专项负责人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保证项目按期保质完成。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由委机关纪委牵头、办公室配合,认真履行了委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的财务自查自审程序,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加

强纪律监督,确保财务运行合规。

我委对2019年经批准的调整预算数与决算数进行比对分析,我委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未超出预算范围。详见下表:

2019年委本级及二级单位预算执行明细表

单位: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

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

常公用经费。2019年度我委基本支出总额为21,620.91万元,较上年减少1,795.44万元,减少7.67%。

2019年年初批复的基本支出预算为18,871.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11,832.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0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7.15万元;上年结转1,224.86万元,预算调整1,524.48万元。

2019年度我委基本支出决算数21,620.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14,263.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4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6.95万元;资本性支出5.8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19年度省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1)2019年度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省级专项资金基本情况根据《湖南省100个重大产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湖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规划(2016-2020年)》、《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决策部署,2019年度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省级专项资金共计207,000.00万元,涉及项目625个,包括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基层远程诊室建设、稳就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特色产业小镇建设、光伏扶贫、罗霄山片区暨神奇湘东精品线路特色产业培育、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航空发展、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工程建设、园区新动能培育、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重大项目前期费共16个方面,以6个指标文(含2个2018年预拨资金指标文)形式分别下达至省直相关单位和各市州地区,资金分配情况如下图:

(2)2019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省级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我委根据2019年度项目安排,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并按照《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拨付该专项资金。2019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省级专项资金共计20,400.00万元,涉及62个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如下图:

(3)2019年度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省级专项资金基本情况为进一步确保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2019年省财政厅会同我委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湖南省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的基础上,着力强化年度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组织、支持方向决策、项目申报工作组织、项目资金分配,以及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推行全程公开、规范评审、集体决策审议、信息比对、责任下沉、责任追究,严格遵循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从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出发,全面推动项目管理工作落实到位。2019年度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省级专项资金下达计划总额为46,0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6,000.00

万元,资金分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4)2019年度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省级贴息资金基本情况我委按照《湖南省“十三五”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下达专项资金,用于补助项目实施单位2016-2019年项目贷款利息。2019年度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省级贴息资金共计69,493.00万元,其中2019年度新增省财政预算67,700.00万元,收回2018年下达给邵能集团耒阳实业有限公

司的贴息资金1,793.00万元,本年度专项资金主要涉及3个项目,分别为:XX公司66,682.00万元、湖南新华供电有限公司2,589.00万元、衡**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2.00万元。

2、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等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3,060.40万元,年中调

整13,767.45万元,上年结转及结余5,185.59万元,全年收入合

计22,013.44万元。实际决算支出17,020.23万元,年末结转及

结余4,993.21万元。

2019年度项目支出决算为17,020.2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

务支出2,677.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9.93万元,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9,461.24万元,资本性支出2,482.46万元,其他支出1,629.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党

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

理办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我委2019年度“三公”

经费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2019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4.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9.5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9.50万元),公务接待费77.13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318.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70.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6.69万元、公务接待费40.67万元。较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456.01万元)减少137.66万元,“三公”经费比上年降低了30.19%。

全年“三公”经费预算结余96.28万元,预算结余率为23.22%。全年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全年因公出国26批共28人次,支出70.99万元,占全年

“三公”经费总支出的22.30%,较年度预算节约了7.0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度本单位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年末本单位共有31辆公务用车。2019年度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实际为206.69万元,占全年“三公”经费总支出的64.93%,较年度预算节约了52.81万元。

3、公务接待费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36批4180人次,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40.67万元,占全年“三公”经费总支出的12.78%,较年度预算节约了36.4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委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委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委2019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委各部门根据2019年度工作计划、立法工作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发改建设事业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得分92.70分(详见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主要绩效如下: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1、2019年度重点工作及成绩

(1)提升了规划引领作用,在总结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经验的基础之上,全面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35个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梳理提出需国家支持的113项“三个重大”工作,起草形成《“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高质量地完成了阶段性任务。围绕长株潭区域一体化、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冷链物流业等编制了一批专项规划,抓住了重点和关键,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2)加大了政策支撑力度。2019年度我委对综合性政策注重协同推进,制定了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实施办法,建立了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制定了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消费、服务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等一批政策。对专项性政策注重精准发力,围绕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两山”建设、5G产业发展等重大平台、重点行业研究出台了一批政策。对储备性政策注重厚积薄发,研究储备了79条政策措施,形成了稳增长政策储备清单。

(3)提升了宏观调控能力。我委一方面是建立健全常态化监测分析机制,坚持每月进行动态分析,每季度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围绕应对中美经贸摩擦成立工作专班,每月进行监测报告。另一方面是针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题分析,针对GDP增长

目标测算、“十三五”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在全国排位情况等进行深入分析,针对服务业增速下滑、工业用电量、公路货运量、湖区渔民上岸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1%,居全国第4、中部第2,有效发挥了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

2、积极主动推进信息公开

2019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一方面,充分利用委官网、微信公众号,快速、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另一方面,通过为主流媒体供稿、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专家学者解读、在线访谈等形式做深、做活信息公开工作。

3、“三公”经费有效压减,厉行节约成效显著。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我委持续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8.35万元,实现了年度内“三公”经费决算支出相较2018年度减少了137.66万元,降低了30.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实际支出较2018年度支出水平降低8.23%;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的实际支出较2018年度支出水平降低33.37%;公务接待费的实际支出较2018年度支出水平降低40.58%,“三公”经费连年下降。

(二)预算管理情况

依据国家《预算法》和《经费预算管理规定》,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2019年度我委根据省财政厅最新的财政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责权关系,确保经费预算体系的有序运行,使预算活动得到有效规范。在经费预算编制、执行中的责任部门和人员也增强了法纪观念,树立预算就是法规的意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编制和审核经费预算,压缩不合理的支出项目,减少经费预算“水分”,提高了经费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我委对专项资金使用过程实施全目标、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根据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各项绩效指标阶段性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加大项目资金监控力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评估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总结项目经费管理经验。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承担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相关经费管理规定,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我委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挤占或挪用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要求各项目单位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监督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项目范围和进度执行。

(三)经济效益情况

1、打好三大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1)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

项目监管,对PPP项目实行联审和清单动态管理;建立了企业债券常态化的调度分析和现场督查机制,全年未发生企业债券偿付违约事件。

(2)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逐步实现易地扶贫搬迁“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目标,“联点包片督查”、“三排查、三签字”等做法得到中央充分肯定,全过程管理、社区融入等地方性经验做法,由国家发改委向全国推广。

(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我省大通湖流域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经验得到国家发改委高度肯定;修订完成长株潭绿心总体规划,在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全力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争取国家专项资金3.68亿元,居沿江11省市首位。

2、降本增效持续发力,增强经济活力

一方面,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不折不扣落实了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10%的工作要求,有力地规范了货物运输收费,进一步降低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多措并举、实实在在降低了企业成本。另一方面,要素保障更加有力有效。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87.8亿元,国外优惠贷款6.92亿美元,地方政府专项债478亿元,企业债券26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等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国务院表彰激励,激活民间投资工作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长益常铁路仅用不到两个月时间就完成红线内征地拆迁任务,创造了

我省铁路建设征地拆迁新速度。

3、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

从项目建设看,一大批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破土动工,201个省重点建设项目实现了增长超预期、进度超计划、作用超往年。分片区在邵阳、娄底和岳阳召开了现场观摩会,对“五个100”建设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营造了以项目论英雄的浓厚氛围。从产业发展看,智能制造装备等4个产业集群列入国家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株潭娄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获评全国优秀,53个产粮和油料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加强。从创新载体看,新增国家企业技术中心4家,新增特色产业园区9家,“两山”新增企业1814家,创建了第三批省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

在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方面,出台了101个国家产业和国别指导意见,实现湖南境外投资国别全覆盖;建立了“一带一路”暨国际产能合作重大项目库,入库项目达51个。在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方面,推动组建了本土航空公司,“长沙四小时航空经济圈”加快形成;编制了对接粤港澳**区、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编印了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册,配合开展中非经贸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发布了招商引资项目806个。

4、不断深化改革试点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完善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四张清单”,大力推行“一

件事一次办”改革。在经济体制方面,省直管县、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湘江新区体制机制创新等改革不断推进。在投资管理方面,印发了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开发储备的指导意见,完成了省直99个超概项目的调概审核和上报,上线运行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省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建立了代建电子招标平台,并组织开展试点。在项目评审方面,高质量完成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验收评估,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表扬。在价格管理方面,建立了“基准价+上下浮动”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城市阶梯水价改革覆盖率达93%,降低78个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国有景区免票受惠人数从游客总数的2%扩大到15%以上。在社会信用体系方面,省级信用平台归集信息5亿多条,公示33个领域红黑名单,获评全国“信用交通省”建设典型省份。在公共资源交易方面,出台了监督管理办法,立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进场交易范围由5大类拓展到10大类,全面实现“应进必进”。在车改方面,全面完成了全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公车改革,事业单位车改基本完成,公车管理“全省一张网”建成投入使用。在营商环境方面,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行动,聚焦企业和群众最烦、最痛、最怕、最盼的焦点问题,破除100项“堵点、痛点”。

(四)社会效益情况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筑牢发展根基

一是在综合交通方面,浩吉、黔张常铁路建成通车,怀芷、

南益高速全线通车,湘江2000吨级航道建成贯通,长沙机场改扩建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成立了“三干两轨”工作专班,工作成效多次受到省委、省政府表扬。二是在水利建设方面,椒花水库如期开工,加快推进莽山水库、毛俊水库、黄盖湖防洪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三是在能源保障方面,“气化湖南”加快推进,管道天然气覆盖全省69个县市区;农网改造提前一年完成“两率一户”目标;全面完成光伏扶贫工程收尾工作。四是在信息化方面,获评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五是在现代物流方面,成功争取长沙进入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经验得到国家发改委肯定和推介。

2、全力加强区域建设,改善民生福祉

(1)加强城乡融合。制定了城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继续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型城市建设等内容开展改革探索;批复建设一批省级特色产业小镇,牵头制定出台支持政策,研究提出评价标准体系。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力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宁乡等4个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获国家认定,安乡等6个农业科技示范园进入国家创建名单,十八洞村等11个村列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

(2)进一步提升区域协调能力。修订完善长株潭区域一体化规划,梳理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加快

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方面,出台了21条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同步配套制定了23条具体细则。持续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五结合”工程,编制完成洞庭湖“多规合一”方案。扎实开展了援疆援藏各项工作,经济协作交流进一步加强。

(3)改善基本民生。支持7个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新批复省级“双创”示范基地22个,集中举办“双创周”活动。制定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实施意见,成功争取一批城市纳入产教融合、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普惠托育、足球场建设、家政服务等国家试点。实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日报周报和价格形势月分析制度,制定了生猪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惠及困难群众达301万人。

3、加强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建设,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019年,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委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我委官网主动公开信息3000余条,“湖南发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21条。其中发布政务动态信息520条,通知公告232条,建议提案办理60条,政策解读50余篇,公众互动、网友来信答复728件。按程序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27件。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全年

共公开相关信息88条。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行联合惩戒,共归集各类社会信用信息约 4.7亿条,“双公示”数据1568.3万条。加强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建设,门户网站年访问量已稳定在400万人次以上,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已累计超过3万户,访客数近120万人次。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发现我委还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

(一)预算管理有待加强

1、预算追加占比较大

2019年度我委年初预算数为21,931.97万元,年中追加预算数为22,512.88万元,预算追加占比102.65%,年中预算追加占比较大。

2、部门上年结转专项资金执行率偏低(不包括省级专项资金)

2019年度我委本级上年结转本年继续安排的项目14个,指标金额为1,560.18万元,本年支出金额为917.95万元,年末结余金额为642.2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8.84%。

3、二级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率偏低

如:湖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为49.38%。

虽然较上年预算执行率有所提高,但项目支出执行率仍然偏低。执行率偏低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个别项目因政策原因无法推进;二是部分项目资金于当年10月以后到位,且项目是跨年进行,年底难以全部支付;三是项目实施期及前期准备阶段时间

较长,导致经费无法按照预期计划实施;四是个别项目款项均需项目结束,验收完工后才能将项目经费付至建设方或服务商,这也是基于对各项目经费使用安全性的考虑。

(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1、个别二级单位会计核算不够及时

存在记账在前,实际支付在后情况,如: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1月188号凭证支付3月工资3,130,593.12元,实际支付日期为2019年3月。

2、个别二级单位预算会计科目核算欠规范

如: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5月125号凭证,从“基本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标支付培训费258,757.40元,预算会计凭证记入“事业支出-教育支出-项目支出”。

3、个别二级单位存在自行调整指标的情况

如:湖南省价格价格监测分析中心2019年2月5号凭证,从基本支出-奖金指标支付一季度餐补13,855.94元,从基本支出-津贴补贴指标支付一季度餐补11,344.06元。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

我委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分析预算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准确测算所需资金,然后将预算细化到每个执行节点,增强预算的可操作性,减少和避免预算调整,

以保证整体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明确各项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设立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机构,对预算执行的目标进行分阶段考核,并依据执行进度积极调整应对措施,以确保预算有效执行,提高年度预算执行率。

(二)进一步完善对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管,强化对项目支出的全过程控制

一方面及时掌握各单位项目现状,强化各方对项目推进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加强督促、考核各单位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针对跨年项目实施滚动管理,全过程考核控制,直至项目最后验收完成。对于项目实施工期需要延长的情况,各单位应及时汇报项目进度,签订相关延期协议,并责成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如期完工。

针对项目经费执行率低的问题,一是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协调系统服务商、供货厂家和各建设任务主体,督促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要及时组织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定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进度;三是由委领导带队开展实地督导,通过领导调研加大协调办度,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点问题。

(三)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加强对“三公”经费核算管理,切实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过举办各种形式学习班,对会计人员从多角度、多层次、全方

位进行新知识、新法规、新制度的培训;不断优化财会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财会人员的整体专业技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和审核责任,提高财会人员的整体执业水平。

(四)严格控制预算调整

对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确需进行预算调整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其调整原因,严格规范调整程序,履行报批手续,预算执行单位未经审批不得自行调剂使用预算资金。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一是全面公开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结果将在我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及时反馈整改,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相关单位,督促其就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对整改不落实或不到位的,根据情况调整或收回项目资金;三是将自评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的资金安排和项目立项中,真正体现奖优罚劣的绩效导向。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报告《2019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表》中不包含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年初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列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数83.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9.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公务接待费9.00万元;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实际“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数为83.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9.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公务接待费9.00万元。

2019年度全省国际产能合作及“一带一路”专项出国经费不包含在《2019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表》中,国际产能合作及“一带一路”专项出国经费预算数为450.00万元,实际决算数为447.05万元。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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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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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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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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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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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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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6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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