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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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精选推荐】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4篇

【篇1】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

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内容

一、实习目的

会计机构,是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职能部门。

会计人员,是直接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建立健全会计机构,配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具有一定素质和数量的会计人员,是做好会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

二、实习时间

2011年9月-2012年1月

三、实习地点

湖北省宜昌区

四、实习单位

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五、实习部门

会计人员

六、实习主要内容

《会计法》第五章规定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

其主要内容包括:

1.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2.依法实行会计监督;

3.拟定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4.参与拟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5.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为了进一步保障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切实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加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在《规范》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中对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会计工作岗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二、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要求《规范》第六条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设置会计机构应以会计业务需要为基本前提。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和《规范》第六条都规定,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一般而言,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下列各因素:

1.单位规模的大校一般来说,大中型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业行政单位,以及财务收支数额较大、会计业务较多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都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如会计(或财务)处、部、科、股、组等,以便及时组织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核算,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经济业务多、财务收支量大的单位,有必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效率和会计信息的质量。

3.经营管理的要求。有效的经营管理是以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系统为前提的。一个单位在经营管理上的要求越高,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也相应增加,对会计信息系统的要求也越高,从而决定了该单位设置会计机构的必要。

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当配备会计人员。

《规范》在第六条中规定:“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这是《规范》对设置会计机构问题提出的又一原则性要求。对于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如财务收支数额不大、会计业务比较简单的企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为了适合这些单位的内部客观需要和组织结构特点,《规范》允许其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这类机构一般应是单位内部与财务会计工作接近的机构,如计划、统计或经营管理部门,或者是有利于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内部综合部。

只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也必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严格的财务手续,其专职会计人员的专业职能不能被其他职能所替代。

(二)代理记账《规范》第八条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代理记账的目的

《规范》第八条规定:“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此规定的目的,是适应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的小型经济组织解决记账、算账、报账问题的要求。

代理记账的概念

是指由社会中介机构即会计咨询、服务机构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这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出现的一种新的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各单位的组织形式、经营规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大量出现,这就产生了现有会计人员的数量难以适应不断增长的各类经济组织进行会计核算要求的问题。一些经济组织很难找到业务素质相当的会计人员;而且,有些经营规模较小的经济组织配备一名会计和出纳,费用上也较难承受。在这种情况下,代理记账业务应运而生。

为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修订《会计法》第三十六条中,明确规定对“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从而确立了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

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2005年1月22日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

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条件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业务范围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理委托人办理的业务主要有: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的基本程序。

1.委托人与代理记账机构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责任;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等。

2.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同时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包括: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代理记账人员的从业规则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三)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

1.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规范》第六条

《规范》第六条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是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在单位领导人的领导下,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负有组织、管理包括会计基础工作在内的所有会计工作的责任。

2.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规范》第七条

《规范》第七条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与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1)政治素质。即能坚持原则,做到廉洁奉公。

财务会计工作直接处理经济业务,经济上的问题必然会在会计处理中反映出来,不能坚持原则,就不可能揭发已经出现的漏洞,就不会去纠正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没有廉洁奉公的品质,还可能犯下通同作弊的错误甚至走下犯罪道路。

(2)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范》对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这一要求,是通过要求他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来体现的。

至于什么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需要具有哪个档次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如是要有高级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还要有会计师或助理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规范》没有再作进一步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适应不同类型的单位对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同要求。

(3)工作经历。即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

(4)政策业务水平。即是熟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5)组织能力。组织能力是一种基本的领导能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包括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它对整个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是十分关键的。

(6)身体条件。会计工作劳动强度大、技术难度高,作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必须有较好的身体状况,以适应本职工作。

3.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程序《规范》六条

《公司法》第五十条、第一百一十九条

【篇2】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

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内容

一、实习目的

会计机构,是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职能部门。

会计人员,是直接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建立健全会计机构,配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具有一定素质和数量的会计人员,是做好会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

二、实习时间

2011年9月-2012年1月

三、实习地点

湖北省宜昌区

四、实习单位

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五、实习部门

会计人员

六、实习主要内容

《会计法》第五章规定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

其主要内容包括:

1.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2.依法实行会计监督;

3.拟定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4.参与拟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5.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为了进一步保障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切实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加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在《规范》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中对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会计工作岗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二、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要求《规范》第六条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设置会计机构应以会计业务需要为基本前提。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和《规范》第六条都规定,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一般而言,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下列各因素:

1.单位规模的大校一般来说,大中型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业行政单位,以及财务收支数额较大、会计业务较多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都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如会计(或财务)处、部、科、股、组等,以便及时组织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核算,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经济业务多、财务收支量大的单位,有必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效率和会计信息的质量。

3.经营管理的要求。有效的经营管理是以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系统为前提的。一个单位在经营管理上的要求越高,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也相应增加,对会计信息系统的要求也越高,从而决定了该单位设置会计机构的必要。

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当配备会计人员。

《规范》在第六条中规定:“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这是《规范》对设置会计机构问题提出的又一原则性要求。对于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如财务收支数额不大、会计业务比较简单的企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为了适合这些单位的内部客观需要和组织结构特点,《规范》允许其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这类机构一般应是单位内部与财务会计工作接近的机构,如计划、统计或经营管理部门,或者是有利于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内部综合部。

只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也必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严格的财务手续,其专职会计人员的专业职能不能被其他职能所替代。

(二)代理记账《规范》第八条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代理记账的目的

《规范》第八条规定:“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此规定的目的,是适应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的小型经济组织解决记账、算账、报账问题的要求。

代理记账的概念

是指由社会中介机构即会计咨询、服务机构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这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出现的一种新的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各单位的组织形式、经营规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大量出现,这就产生了现有会计人员的数量难以适应不断增长的各类经济组织进行会计核算要求的问题。一些经济组织很难找到业务素质相当的会计人员;而且,有些经营规模较小的经济组织配备一名会计和出纳,费用上也较难承受。在这种情况下,代理记账业务应运而生。

为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修订《会计法》第三十六条中,明确规定对“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从而确立了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

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2005年1月22日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

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条件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业务范围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理委托人办理的业务主要有: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的基本程序。

1.委托人与代理记账机构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责任;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等。

2.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同时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包括: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代理记账人员的从业规则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三)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

1.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规范》第六条

《规范》第六条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是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在单位领导人的领导下,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负有组织、管理包括会计基础工作在内的所有会计工作的责任。

2.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规范》第七条

《规范》第七条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与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1)政治素质。即能坚持原则,做到廉洁奉公。

财务会计工作直接处理经济业务,经济上的问题必然会在会计处理中反映出来,不能坚持原则,就不可能揭发已经出现的漏洞,就不会去纠正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没有廉洁奉公的品质,还可能犯下通同作弊的错误甚至走下犯罪道路。

(2)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范》对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这一要求,是通过要求他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来体现的。

至于什么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需要具有哪个档次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如是要有高级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还要有会计师或助理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规范》没有再作进一步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适应不同类型的单位对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同要求。

(3)工作经历。即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

(4)政策业务水平。即是熟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5)组织能力。组织能力是一种基本的领导能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包括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它对整个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是十分关键的。

(6)身体条件。会计工作劳动强度大、技术难度高,作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必须有较好的身体状况,以适应本职工作。

3.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程序《规范》六条

《公司法》第五十条、第一百一十九条

【篇3】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

一、绿化工作主要内容

(1)绿化工程的验收接管工作。

(2)草坪日常管理工作。

(3)乔、灌木日常管理工作。

(4)时花养护管理工作。

(5)盆景管理工作。

(6)残花处理工作。

(7)植病虫害防治工作。

(8)花木栽培工作。

(9)绿化环境布置工作。

(10)绿化机具操作、维修、保养工作。

二、绿化工作质量标准

1、达到合格绿化工程标准

(1)乔、灌木长势良好,没有枯枝、黄叶、残叶现象。

(2)乔、灌木种植位置适当,高低错落有致,外型美观,造型、修剪合理。

(3)乔、灌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4)枝叶无病虫害。

(5)乔木保护措施得当,有护树架,无倒伏、摇动现象。

(6)无裸露土面,草坪及地被植物无杂草或杂草率小于5棵/平方米。

(7)施工场地无残留垃圾、余土。

(8)不合格苗木及枯死、生长不良苗木限在一周内补种整改完毕。

2、杂草防除质量标准

(1)三级以上草坪无明显高于15厘米的杂草,12厘米的杂草不得超过5棵/平方米。

(2)整块草坪无明显的阔叶杂草。

(3)整块草地没有已经开花的杂草。

3、乔、灌木养护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1)乔木生长健壮,形态整齐,无凌乱枝条和冗长枝叶,灌木株形整齐,造型植物轮廓清晰,修剪面平直整齐,棱角分明。

(2)没有长20厘米以上枯枝黄叶、折断枝、修剪残留枝。

(3)正确施肥、喷药、无明显病虫害。

(4)乔木基部整齐清洁,无过长杂草等物,无严重黄叶、积尘。

4、时花养护质量标准

(1)无残花、黄叶、无高出花面竹签、杂草等。

(2)花盆摆放整齐,盆内无杂物,最外一圈面对客人的盆边整洁美观。

(3)整个花坛待换花不超过1/2。

(4)地栽时花生长良好,无杂草,无秃斑,边界分明,边界草不蔓入时花境内。

(5)无明显病是害,大叶时花叶面无虫口。

(6)无缺水干旱现象,植株生长良好。

5、绿篱养护质量要求

(1)造型绿篱轮廓清晰,棱角分明。

(2)墙状修剪绿篱侧面垂直,平面水平,无明显缺剪漏剪,无崩口,脚部整齐。

(3)每次修剪原则上不超过上次剪口,已定型的绿篱新枝留高不超过5厘米。

(4)片植绿篱修剪应有坡度变化,但坡度应平滑,不能有明显交接口。

(5)绿篱内生出的杂生植物,爬藤等应及时予以连根清除。

(6)生长不良或遭受病虫害而严重变形的植株应及时用大小相当的同类植株更换。

6、绿化景区布置质量

(1)植物材料形态优美,生长健康,与景点格调和谐,且具有观赏性。

(2)品种间搭配合理,有层次,具有韵律感。

(3)整体效果突出,符合时令要求。

(4)植物取材与周围环境美工设计配合得当。

(5)细节自然及环境卫生达标。

【篇4】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

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

意识形态包括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一般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系统的思想观念,代表了某一阶级或社会集团(包括国家和国家集团)的利益,又反过来指导这一阶级或集团的行动,

依据这个定义,可以说意识形态就是一种思想观念,但不是一般的思想观念。

注释:

(一)意识形态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极端重要

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根本保证。

(二)意识形态工作对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极端重要

我国正处在一个快速发展期、社会转型期、改革攻坚期,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很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三)意识形态工作对于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极端重要

中国梦贯通历史、现在和未来,连接国家、集体与个人,是当代中国人的精神旗帜。实现中国梦必须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四)意识形态工作对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极端重要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共产党人只有动员和依靠群众才能成就惊天动地的伟业。

面对形势、任务、对象、环境的深刻变化,意识形态工必须在传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与时俱进,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导向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关注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而这一切的基础,必须建立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清醒认识上。【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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