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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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范文推荐)

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5篇

第一篇: 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我县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委统战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基层宗教工作(临夏)现场会议精神,切实改进和加强我县宗教工作,根据中共平凉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关于开展基层宗教工作调研的通知》(市委统发[2010]1号)精神,我们抽组专人,深入有关乡镇和宗教活动场所,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谈话交流等形式,深入调查分析了我县宗教领域的基本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思路和对策。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我县是全市宗教工作任务较重的县之一,信教群众人数较多,历史源远流长,宗教文化积淀深厚,情况复杂敏感。宗教问题对全县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宗教工作在全县工作大局中的份量越来越重,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我县宗教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四大宗教长期并存,信教人数较多,地域分布广泛。主要有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四大宗教教派,现有信教群众3778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6.3%,有宗教教职人员16人,经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点)共16处。其中:佛教有信教群众14830人,宗教教职人员1人,活动场所1处;
道教有信教群众14860人,宗教教职人员1人,活动场所1处;
伊斯兰教有信教群众7948人,宗教教职人员13人,活动场所13处;
基督教有信教群众152人,宗教教职人员1人,活动场所1处。信教群众分布在全县13个乡镇 186个村(含居委会)。可以说我县宗教具有信徒多、分布广、影响大的明显特点。宗教问题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宗教工作成为全县一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是灵台的主要县情之一。

2.地理位置独特,与外界联系广泛,情况比较复杂。我县地处陕甘交界处,东南与陕西长武、彬县、麟游、千阳、陇县接壤,西北与本省崇信、泾川县毗邻。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因素的影响,我县信教群众与毗邻省区之间有着教派、民族、亲缘等方面广泛而紧密的联系,交往多、信息灵,易受影响和触动,背景复杂,问题敏感。

3.群众信仰虔诚,反映敏感,管理难度较大 。由于历史、地缘和宗教氛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县信教群众尤其是伊斯兰信教种群众对宗教信仰十分虔诚,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开放开发步伐的加大,物流、人流、信息流量大快捷,外省区 一些宗教问题常常渗入并波及我县。县内教派管理组织和教职人员流动性比较大,教职人员之间、信教群众之间、信教群众同管理组织、管理组织同教职人员之间常产生一些矛盾和问题。此外部分信教群众民族宗教政策法制观念淡薄,常把宗教工作生产生活领域发生的一般问题民族化、宗教化,给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带来的困难增多。

4.宗教文化积淀厚重,影响着信教群众的价值观念。伊斯兰教是我县的主要宗教,其信徒全部为回族群众,可以说回族全民信仰。这种信仰和宗教构成其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影响着回族,逐渐形成了一套特定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致使信教群众在处理宗教活动和正常生产活动上存在认识偏差。诸如许多回族群众多子女观念严重,对计划生育政策不理解、不支持;
不愿规划未来,没有实现理想的能力,常把改变贫穷命运的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致使商品经济的意识和观念十分淡薄,跳不出农业就农业的圈子,跳不出本乡土地,走以工促农、以商促富的路子。当然,我县佛道教发展历史也比较悠久,近年来随着一些地质自然灾害的发生,人们对宗教的信仰程度也日趋升温,致使宗教信徒人数增加。这种厚重的宗教文化积淀,既起到了强化宗教意识,激励宗教情绪的作用,又影响着各宗教在县域宗教中的地位,给宗教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我县宗教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

近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及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潜心研究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以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强化基层基础、依法加强管理为重点,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认真排查调处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提高宗教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宗教,较好落实了各项责任指标,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做出了新的贡献。

1.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宗教工作网络逐步完善。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和“宗教工作无小事”的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对宗教工作的认识逐步到位,全县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立起了组织领导、联席会议、目标管理、督查信息反馈四项机制,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和重大宗教问题的妥善处理。今年,针对去年乡镇班子和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县上调整充实了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在全县183个行政村建立了宗教工作联络员制度,在138个宗教工作重点社确定了宗教工作信息员,进一步延伸了基层宗教工作手臂。乡镇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干事、村联络员社信息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时掌握管委会、教职人员和学经人员变动情况及各类带有苗头性的信息,审核教职人员任职、管委会选举、大型宗教活动和场所改扩建等各类申请,实现了基层宗教工作的动态化、规范化管理。

2.全面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政治和社会环境进一步宽松。县上按照“立足县情、紧贴政策、借鉴历史、合理布局、方便群众” 的原则认真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的认定区分工作和换发证工作。在维持现有宗教活动场所的基础上,为了优化宗教场所布局,满足广大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需要,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深入调查走访,对信教群众申请建立的朝那镇朝那寺、邵寨镇经龙寺、什字镇兴云寺按照国家宗教局2号令规定程序,整理完善上报了审批资料。与此同时,按照政策,鼓励支持秋射清真寺、牛家塬清真寺、什字太白庙、下河穆斯林活动中心等主要宗教场所实施改造扩建,通过近几年来的改扩建,已初具规模,可满足正常的宗教活动。目前,我县宗教场所的布局日趋合理,较好地满足了全县信教群众的需要,为信教群众就近开展宗教活动提供了方便。同时,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坚持每年对宗教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靠政策规范行为,用法律保护了宗教界人士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多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宗教纠纷和违反宗教政策的问题。

3.妥善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了团结稳定的大局。针对近年来境内外宗教交流活动增多,非法组织的渗透干预和非法出版物的流入,县内出现的一些影响安定团结的不利因素,县上坚持加强了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士、和重点对象的管理,切实做到了对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早知情、早介入、早处理。积极稳妥地调处了农村基督教“三乱”问题、乱建庙宇之风和“塞莱非耶”教在梁原马家沟、龙门高家山的非法传教问题,有利地维护了全县稳定。

3.推行科学民主管理,宗教事务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轨道。近年来,县结合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修定完善了《灵台县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灵台县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等10项276条制度,并注意加强与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人士的联系,逐步形成了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场所的工作体制,进一步依法规范了宗教活动管理。目前,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建立了《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教务活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各宗教的教规教义开展正常有序的宗教活动。各宗教场所在搬请阿訇、招收满拉、大型节庆活动中都坚持请示报批制度,按计划、有领导、有组织的进行。

4.不断加强与宗教人士的联系,爱国宗教力量不断发展壮大。根据《2009年—2013年灵台县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规划》,加强了对宗教界人士的教育培训工作,教职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不断提高,违背政策规定、影响社会教育、群众生产和正常生活的行为大幅度减少。重视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安排,宗教界人士在各方面得到进步和提高,不少宗教界代表人士,担任了市县政协委员,县乡人大代表。由于政策落实到位,宗教活动正常,信教群众情绪稳定,对党和政府充满感激之情。一大批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界人士在保持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

5.切实强化教育引导,宗教逐步走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在宗教界人士中开展了“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宗教界开展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宗教政策法律“六进”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把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全面推进富裕文明和谐秀美灵台建设上来,积极投身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不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在开展宗教活动的同时,积极发展家庭经济,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种植优质蔬菜,开展特色养殖,从事二三产业,使家庭收入稳步增加,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生活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有些已经成为全县的致富典型。独店秋射清真寺,梁原瑶子硷清真寺,结合宗教教义,为信教群众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和科技知识,切实提高信教群众的致富能力。该区域的回族农民自发组织的肉牛贩运队,今年以来贩运肉牛达到了3000头,实现贩运收入45万多元。与此同时,各宗教场所及教职人员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玉树地震发生后,灵台佛教界及时组织了祈福法会,并以实际行动支持灾区恢复重建,先后捐助款物达1.7万余元。在下河穆斯林新村建设和东城区开发中,城关清真寺管委会积极配合支持政府开展工作,对部分群众进行了思想教育疏导,使工程迁占均顺利完成,没有出现阻挠施工、扰乱秩序、强装强卸等不良现象。

通过对全县宗教工作的调研分析,我们认为有以下五条经验和做法值得在今后的工作中总结和推广。

1.党政高度重视,部门全力支持是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宗教工作历来是各级党委政府群众工作和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宗教工作,定期不定期地研究宗教工作,协调宗教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宗教部门分忧解愁,鼓了实劲。尤其是县上将宗教工作列入了政府部门综合考核目标,将任务分解到部门,中心转移到基层。各有关乡镇和部门挑担子,领任务、抓落实,通过全盘出击、综合治理,把各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

2.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规范管理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们围绕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不断推进宗教事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组建了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逐步强化了对基层宗教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了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宗教工作无人管、不会管、不敢管的问题,初步形成了一个高效有序、依法行政、照章理事的宗教工作运行机制,自觉地将宗教事务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目的。我县结合“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宗教政策法律“六进”活动,引导信教群众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并充分发挥宗教教义和宗教道德中有益于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因素,兴办公益事业,开展自养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宗教在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也给新的宗教工作赋予了新的时代内容和生命活力。

4.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教职人员素质,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基础。多年来的宗教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培养一支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宗教学识,能同党和政府合作共事的爱国教职人员队伍,对做好宗教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多年来,我县针对教职人员的实际情况,加大了培养教育力度,通过举办各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政策法规教育,提高了他们的政策法制观念。每逢回族“尔德节”等重大节日,县上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宗教界人士进行走访慰问,使他们与党和政府建立了密切合作共事的关系,有效地争取和团结了宗教人士,赢得了他们对党和政府的配合和支持。

5.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宗教事务管理中,我们把调处各类宗教纠纷作为重点,与各有关部门一起,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本着“决心要下定,态度要坚决,原则要坚持,时间要集中,众意要尊重”的原则,采取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宜粗不宜细的工作方法,对一些即将发生的宗教纠纷提前化解,消除矛盾隐患,使宗教纠纷大幅度下降,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确保了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大局。

三、我县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外来宗教文化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加之宗教本身的发展规律,我县宗教领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根据这次调查,主要有:

1.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部分基层领导对党的宗教政策法规掌握得还不全面、不准确;
基层宗教工作人员对宗教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学习还不够;
宗教活动场所对党的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还不够深入、广泛,部分信教群众对宗教法规还不清楚,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致使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的力度不够。

2.宗教内部纷争时有发生。由于部分信教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盲目性较大,导致影响社会稳定的宗教偶发事件和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主要在伊斯兰教界内,因教派、教权诱发的矛盾纠纷,因宗族势力、个人恩怨、村务问题引发清真寺内不团结的事情时有发生,影响着群众的生产生活。

3.非法传教活动还没有完全制止。目前,农村一些地方基督教私设家庭聚会点还在暗中发展,区境外宗教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个别信教群众接受传教等。这些县外新教派的传播,将冲击现有的宗教、教派格局,容易引发更大的矛盾纠纷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

4.工作保障缺乏机制,给依法管理宗教工作带来困难。我县宗教部门与统战部合署办公,仅有2名人员,工作力量薄弱,受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经费、人员等诸多方面的制约,宗教执法难以到位。加之宗教政策法规不配套,没有实施细则,没有罚则,没有统一的执法文书,没有强制措施,不便于基层执法和操作。特别是对家庭非法聚会存在着管理上、执法上的盲区,成为极不稳定的因素,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5.教职人员队伍急待改善,整体素质不高。我县没有伊斯兰教协会等宗教团体,教职人员的培养和资格认定工作难以开展。所以,在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中存在政府部门一边热的情况和替代宗教团体行驶管理职能的越位问题。

目前,全县近三万余名信教群众,只有教职人员16名,教职力量薄弱,整体素质不高,缺乏法制观念,管理能力偏低。

宗教领域存在的这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其原因何在?我们在深入调查后分析认为:

1.宗教自身固有的特点在发挥着作用。宗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其存在有其“认识、心理、社会”三大根源,要想朝夕之间使信教群众放弃这种观念和信仰是不现实的,需要一个漫长的引导过程。此外,近年来,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使人们自然的恐惧和崇拜意识强化,导致信教群众人数增加,信徒结构复杂化。

2.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认识还不到位。部分基层领导和干部对宗教工作的复杂性、重要性在政治上缺少足够的认识,对党的宗教政策缺少全面的理解,因而措施和行动都不得力。认识不到位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倾向。一种是宗教有害的观念,许多人用左的观念看待宗教问题,仍然把宗教看作异己,不能正确区分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在处理宗教问题时往往用行政命令等简单化的方法,其结果,增加了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隔阂,加剧了宗教问题的演变。一种是宗教无害的观念,认为宗教宣扬的都是与人为善,都是要人们做好事不做坏事,起到了农村基层组织起不了的作用,因而对宗教问题不闻不问,不能正确区分非法与合法宗教活动,对不正常的宗教活动放任自流,人为地扩大了宗教影响。

    3.农村基层组织的宗教工作责任心还不够强。“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宗教工作机制没有全面落实,许多部门误认为宗教工作是统战、宗教、公安部门的事,看不到宗教工作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党的各级组织,政府的各级部门密切相关,与地方政府、村级组织也密切相关。一些农村基层组织未能担负起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的责任,使许多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一些农村基层组织和村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对宗教工作存在不愿管、不敢管、不想管、不会管的现象,放松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使诸多宗教矛盾纠纷,在基层未能就地消化或未有效调处而引起上访。

    4.经常性教育不够,信教群众政策法制观念不强。由于缺乏学习教育,一些宗教教职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爱国爱教思想不牢,自我管理普遍无序,宗教活动有章不循,财务管理混乱,导致信教群众凝聚力不强,周边关系处理不善,需要地方政府和县宗教部门协调的矛盾经常发生。也有一些群众由于自身素质低,不识字,不懂法,对宗教政策法规知之甚少,极易跟着少数人糊里糊涂参加一些非正常的宗教活动。

    5.科技文化教育滞后,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匮乏。在农村基层由于缺乏对广大群众进行有效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科学知识的教育,缺少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使精神文化阵地被封建迷信和宗教所渗透,除回族受家庭传播世代信奉伊斯兰教外,汉族信奉宗教的人数不断增加。究其原因,一部分群众家里富了,认为是运气好,是菩萨的保佑,贫穷的群众求神保佑他们摆脱贫穷,尽快使家里富起来,而回族群众,尤其是失学青少年在农闲时节由于缺少文化生活,就到清真寺念经。此外,一些农村基层组织对群众遇到困难不能及时有效的帮助解决,促使许多群众求神拜佛,搞封建迷信,特别是一些有病残的群众,通过信主、信神以求能消灾除病。

    四、对我县今后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要强化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干部群众加强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宗教问题的认识,增强政治观念、政策观念、法制观念,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大政方针上来,使广大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和处理宗教方面的问题,使基层干部群众都能分清宗教与迷信、合法宗教活动与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宗教信仰自由与宗教活动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与民间信仰等界限,从而正确认识、对待、处理好宗教问题,确保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要使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做到:一是各乡镇党委在制订宣传、学习计划时要把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列入必学内容。二是宣传部门在党校干部培训时,要把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列入必训内容。三是县委政府在对基层工作和干部考核时,要把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列入必查内容。

    2、要强化宗教工作责任。为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必须注重长效管理,强化措施,划定责任,全面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宗教工作机制,形成县、乡、村及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宗教工作格局。各级组织要切实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要经常研究宗教工作,及时处理宗教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分析民族宗教形势,不断督促检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宗教工作重点在农村,要重视农村宗教管理网络建设,各乡镇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宗教工作制度,与村、寺管会签定目标责任书,成立宗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在农村一线的作用,及时化解各类争端和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对宗教领域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要重点分析,制定预案,做到未雨绸缪,确保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

    3、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一是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宗教人士不但要懂教规教义,同时作为公民也要懂法。因此,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的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宗教工作主管部门要担起重任,常抓不懈。要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 活动和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加大对《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通过学习、交流、考试等灌输途径,来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在他们的作用下,使广大信教群众在信仰上做一个好信教群众,在社会上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翻建、扩建的申报审批程序,坚决制止乱建宫观、寺、庙和因宗教内部矛盾引发的分坊建寺现象发生。宗教活动场所的教务、财务实行信教群众民主管理,搬聘阿訇需经民主协商、报请伊协颁发聘任证书等程序,不得有随意搬聘、放阿訇现象发生。三是逐步规范跨地区宗教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坚持“小型、就地、从简、自愿”的原则,参加活动履行报批手续,有关部门要提前介入,搞好服务,避免因交通等因素造成群众损失,切实维护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四是依法打击非法传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坚决抵御区外新教派的传播。依法加强对朝觐活动的管理和引导,坚决制止零散朝觐。

     4、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其落脚点就是为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们要与宗教界人士建立“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合作共事关系,支持他们积极参加经济建设的活动,引导其在宪法、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求大同、存小异。大力实施科教兴县,科技富农政策,努力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让广大信教群众亲身感受到学科学、用科学带来的实实在在利益,引导他们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按照政府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安排,自觉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要理顺宗教工作体制。要重视和加强宗教工作部门,从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要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筹备建立灵台县伊斯兰教协会等宗教团体,注意发挥其联系团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工作,引导宗教人士对教义思想做出符合时代进步的阐释。通过发挥宗教团体的指导、协调作用,加强各教派之间、教派内部的团结。要加强各寺管会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信仰建设、教风建设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有序管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宗教部门要积极协助政府宣传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民族教育等政策,引导信教群众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自觉抵制黄、毒、赌等社会丑恶现象。调动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意志和力量集中到灵台的改革与发展上来,集中到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这两大目标上来。

附:基层宗教工作情况调查统计表

2010年8月12日

第二篇: 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民族和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市委在全市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全局上下认真讨论,努力在思维方式上实现跨越,实现“三个转变”:从无所作为向积极进取、创新举措转变,从满足于不出事向统筹协调、多干事干成事转变,从自我封闭向借力造势、活跃局面转变;
树立“五种理念”: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的理念,以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为本的理念,发展与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理念,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理念,抓住大事、建设亮点的理念。按照新的理念确定新的思路,民族工作“抓发展、创特色、育亮点、促团结”;
宗教工作“抓管理、搞服务、促适应、保稳定”,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下面我向市委的各位领导汇报我市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情况,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供市委领导参考。

一、民族工作

我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2个民族乡,9个民族村。全市有蒙古族、满族、回族、朝鲜族等18个少数民族,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为29150人,占总人口的6.6%,其中蒙古族人口为13712人。

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把加速推进民族乡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为全

市工作重点。我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加快民族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1、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呼和**和**两个民族乡都是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乡,多年来经济结构单一,种植结构单一,一直以粮食作物为主,农业生产与市场脱钩,经济效益低,发展缓慢。近年来我们从产业结构调整入手,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首先是种植业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种植结构。利用举办培训班,组织科技人员下乡讲座,开展市场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和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水平,使农民尽快了解和进入市场,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进一步优化了两个乡的种植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变。杂粮杂豆、花生、辣椒、油葵、玉米制种等经济作物已逐步形成主导作物,占两个乡种植面积的60—80%。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订单农业。在充分的市场调查基础上,组织农民与相关部门和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农民按照合同签订要求种植,公司提供种子、技术指导等项目服务,产后包收。比如辣椒、制种玉米的种植,所有的种植户都与相关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

2、发展牧业经济,培育主导产业。

几年来,我市在抓好传统牧业改良、科学饲养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奶牛的开发,培育新的牧业经济增长点。发展奶牛产业,具有广阔

的发展前景。**、**两个民族乡,蒙古族人口较多,有传统的养牛习惯,特别是**乡距乌市较近,依靠乌市蒙牛乳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看准了这一优势,把发展奶牛做为两个民族乡产业结构的重点来抓,加大扶持力度、狠抓落实。从20xx年开始用于两个乡奶牛业投资达2500万元,其中贷款1500万元,现在两个乡的奶牛业已成为两个乡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加快发展民族乡基础建设的主要做法。

1、抓道路交通建设,改善交通条件。**两个民族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两个民族乡的交通问题,20xx年以来先后投资1000万元,修通了**到**的35公理柏油路,**到东升的20公理柏油路。从20xx年以来两个乡又实施了村村通工程建设,民族乡虽小,但幅员面积大,村屯之间距离较远,当地群众又十分困难,投资难度很大,但我们克服种种困难,积极投入到两个民族乡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当中,到今年年底,村

村通工程全部完工。目前,两个民族乡的交通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抓群众饮水工程,解决民族乡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由于自然地貌因素,**和**两个乡在人畜饮水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乡水含氟量高,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两个民族乡的饮水问题,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给予扶

持。几年来为**打深水井57眼,上自来水8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大大缓解了该乡多年来饮水困难。07年市里又把**乡确定为防病改水重点乡,实施了防病改水项目工程。新上自来水14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全乡19个自然屯全部安装了自来水,目前,全乡已实现了安全用水。

3、抓民族教育,促稳定发展。由于我们多年来的努力,我市两个民族乡教育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民族教育稳定发展。两个乡的中小学校不仅上了一机一幕,音体美各种教学器材齐全,而且建有电教室,有专门的蒙文班。两个乡中心小学、中学都建成了微机室和试验室。为了办好民族教育,两个乡均配有蒙文教师。蒙古族学生报名中考也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一是凡是到蒙初中就读学生免交学杂费、住宿费、管理费;
二是蒙古族学生报考重点高中,市教育局将根据报考人数单独确定指标生;
三是蒙语文成绩按20%权重计入中考总分。这些优惠措施,保证了我市民族教育的稳定发展。

(三)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确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1、认真宣传贯彻《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利用会议学习、广播电视、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最广泛的人群特别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和知道《条例》精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认真落实两个《条例》,对两个民族乡进行重点扶持。虽然我

市财政困难,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进行扶持,但是我们在发放各类贷款,确定项目资金的投向时对民族乡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比如生态建设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奶牛产业等方面,对两个民族乡都给予了重点扶持。

3、积极为民族乡争取项目资金,靠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今年7月,**乡中心小学申请筹建微机室项目,我们帮助其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15万元。同时,也是在7月份,我们又为**乡申请的《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50万元。目前,两个项目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我们相信项目的建设和完成,一定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问题与建议。

1、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我市两个民族乡自然条件都比较差,**乡地处半山区,生态条件非常恶劣,水源不足,干旱严重,完全靠天吃饭,大旱年份连人畜饮水都出现困难,**乡80%土地都是沙丘地带,土质瘠薄,风沙干旱严重。由于自然条件的原因,民族乡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较慢,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

2、民族政策落实难以到位。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紧张,有些民族政策没能落实到位,由其是有些政策弹性较大,更难以落实。我市的9个民族村,多年来就没有享受到民族政策的优惠。

3、国家及上级政府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对

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很大,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民族部门开展的“兴边富民行动”等都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制定了扶持政策,但对像我市这样的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的扶持却非常少,建议上级政府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

二、宗教工作

我市现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四种宗教,信教群众约18500人,其中佛教信徒约6500人,伊斯兰教信徒约780人,基督教信徒约11120人,天主教信徒约100人。全市各类宗教活动场所22处,其中城内5处,农村乡镇17处。全市有宗教教职人员8人,其中佛教2人,基督教4人,伊斯兰教2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状况,基本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宗教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创新管理宗教事务的方式方法,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服务,全市宗教领域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保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握政策、尊重信仰、加强管理、引导适应”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切实保障了宗教的稳定局面。

1、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全市宗教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大大提高了宗教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还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宗教干部运用政策灵活自如,信教群众宗教生活合法有序的良好局面。

2、配备宗教职能部门干部,促进宗教工作正常开展。20xx年,我市为我局增设了一名领导指数,20xx年又增加了2个行政编制,充实了我宗教部门力量,推动了宗教工作的全面开展。

3、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维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我们在实地考察研究和了解信教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在大通乡、**乡、那金镇、**镇新增批了四个活动场所(均为基督教),大大方便了信教群众,基本满足了他们宗教生活的需要。

4、谨慎稳妥地处理多年来的市佛教界的不稳定状况。一方面是根据德安禅寺住持久病不能理法的实际情况,应广大信徒的要求,征求原住持悲君师父推选一名住持人(释妙法)。经我局考核、审查后向**市宗教局和省佛协做举荐、协调工作,最终得以平稳过渡。现寺院佛事正常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我们考虑到寺庙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当年明仁老住持的信徒,为确保他们不在为住持一事再起风波,我局经多方协调为其不爱去寺庙的居士争取了报批念佛堂一处,现已初具规模。

5、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推动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积极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到省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几年来先后选派8名素质较好的教职人员参加省宗教政策理论培训班。同时,我局每年开办一次宗教教职人员及信徒骨干培训班,对他们进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宗教知识等内容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市宗教界对宗教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使他们既能依法活动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抓住关键,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几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制止非法、抵御渗透”的原则,将宗教工作纳入到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

1、依法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按照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自20xx年以来,依法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登记,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我们还多次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会计、出纳等管理人员,进行了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并帮助其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2、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按照**市宗教局下发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我局每年都与城建、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各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切实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结合省、**市开展整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工作,我市集中力量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整治,先后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全市专项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取缔聚会点3处、自封传道人1人。

4、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定片、定点)。通过“三定”管理,在教职人员中实行优胜劣汰,促进了传教人员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抵制外来的非法传教活动,保证了各个活动点信教群众的相对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5、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打“邪”治“非”和抵制宗教渗透活动。近年来,我们与统战、公安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邪治非、抵制渗透的专项斗争。通过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将渗入到我市的“门徒会”等2个邪教组织彻底摧毁,2名首要分子被依法劳教,11人受到治安处罚,143人具结悔过。经过坚持不懈地深入打“邪”治“非”和抵制渗透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净化了社会环境。

6、依法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一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今年5月,市清真寺原院落(文革期间)土地纠纷一事上访发生后,我局经过深入调查,认识到问题十分严重,立即向市领导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解决。目前,此事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一场40多年的土地纠纷在我局的努力和市领导的重视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二是认真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基督教堂在迁建过程中,在我局的积极协调下,市政府在黄金地段解决土地约1万平方米,并协调城建、消防等部门给予减免教堂建设的相关费用,使一个全省居首的高标准基督教堂在我市如期建成。

(三)积极引导,鼓励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近年来,我们通过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了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结合荣辱观教育活动,指导宗教界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引导各宗教将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各自的教规教义相结合,不断净化灵魂,提高道德修养。

二是充分利用宗教缓和情绪的特点,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引导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信教群众之间和睦相处,并与宗教教职人员搞好密切联系,在他们的积极配合下,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引导宗教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推荐宗教教职人员分别担任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带动广大信教群众建言献策。

四是引导宗教在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各宗教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一是近几年来,宗教界为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共捐物捐款约41万元,其中佛教界妙藏法师一人捐款达15万元;
二是我们号召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到我市的五城建设中来,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各宗教活动场所都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活动,其中红旗基督教活动点义务植树700多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宗教部门的机构设置、干部配置、办公环境、工作经费与所承担的任务要求差距很大,无法适应当前宗教形式和任务的需要,亟待充实和加强。特别是随着私设聚合点的逐渐增多,我局没有交通工具,又无专项工作经费,执法检查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二是宗教工作网络虽以建立,但按要求开展工作还有较大差距。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楷模,品德上能服众的爱国宗教人士比较少,也影响了宗教政策法规的落实。

三是由于市财政宗教团体预算不能到位,我市宗教团体还没有建立,按上级要求伊斯兰教和佛教都应当建立协会,现在有的虽已建立,但活动开展的较少。

虽然我们在工作中困难重重,但是我们会从大局出发,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争取确保我市宗教界的基本稳定

第三篇: 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思考建议五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年工作要点及例会议题安排,X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带领下,深入x,采取听汇报、实地察看宗教场所、代表座谈、走访信教群众等方式,对相关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一)民族工作。目前,我县共有少数民族X个,户籍人口X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X人,散居在X个乡镇,属典型的少数民族散居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从严格执行国家民族政策,关心照顾少数民族户生活入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X.严格执行国家民族政策。一是认真执行少数民族同胞与汉族享有同等政治地位的规定。县政协常委X名,副科以上干部X名。二是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迄今,在我县尚未发生违反国家民族政策,侵害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等问题。

X.关心少数民族生活。开展少数民族群体大帮扶、大服务,解决城镇户籍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财政补贴与伊斯兰少数民族居民年度肉食补贴,资助特困回民家庭,解决外来务工经商少数民族子女上学问题,让少数民族居民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二)宗教工作。我县境内主要有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道教五大宗教,共有宗教场所X处(有证的宗教活动场所X个,其中佛教X个、基督教X个、天主教X个、伊斯兰教X个、道教X个;
没有证的非宗教活动场所X个,其中佛教X个、基督教X个、天主教X个),占地面积X.X万㎡,建筑面积X.X万㎡,信教群众X人(其中信徒X人),管理人员X人,教职人员X人(其中认定备案X人)。

X.加强法制建设,逐步实现了宗教事务法制化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宗教无小事的思想意识。县、乡、村三级均成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配备了联络员,建立了乡镇领导联系到村,村(社区)干部确定到点,健全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二是实施分类治理,规范管理秩序。坚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将宗教事务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对X个非宗教活动场所按照“登记备案规范一批”、“坚持标准取缔一批”、“明确责任托管一批”、“捐赠或改作他用处置一批”、“纳入民间信仰管理一批”等“五个一批”的要求进行治理。解决了将安息日会纳入基督教“三自”管理等难点问题。

X.强化宣传教育,逐步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分教派、分片区对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乡镇宣统委员、宣统干事和卫计系统(宗教专题)、伊斯兰群众、部分信教群众进行培训,集中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发放《宗教知识X问》、《党的政策进寺观教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手册》等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资料,引导广大信众依法依规信教,参训人员达X余人次;
二是结合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活动,现场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宗教事务条例》、《X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宣传,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氛围。

X.坚持正确引导,促进了宗教与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一是重视思想教育,促进宗教界人士对教义作出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阐释,积极引导宗教人士融入经济社会建设。二是保障信教公民政治权益。我县宗教人士中有县政协委员X名。三是引导宗教界弘扬宗教“慈悲、爱人”精神,开展针对贫困学子的“同心、光彩助学”活动,资助了县一中X名应届贫困大学生,组织洪灾捐资、慰问困难户等各种公益活动。

X.强化规范管理,逐步健全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一是各宗教活动场所都成立了管理组织,对本寺庙和教堂进行管理;
二是建立健全了治安、消防和卫生防疫等规章制度;
三是县宗教局每年与宗教活动场所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乡镇与村签订责任书,把宗教管理法规的主要精神细化到责任书加以贯彻实施;
四是切实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升素质。

二、存在的问题。我县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我县信教群众发展较快,信教群众逐年增加,且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素质偏低,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不熟悉,盲目信教。二是部分干部和群众没有准确理解党和国家宗教政策,还存在宗教能使坏人变好、好人更好,可任其发展,甚至鼓励发展和宗教是伪科学,宣扬有神论与马克思主义背道而驰,从根本上否定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歧视信教群众等极端思想,对民族宗教工作“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不屑管”的现象还存在。

第四篇: 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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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2009年7月31日)

一、宗教的基本情况
***县境内现有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五大宗教,信教群众*****人,占全县总人口的****%;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处,其中:依法批准开放的活动场所**处,上报待批的活动场所**处,保留登记的活动场所**处。有批准设立的县域性爱国宗教团体**个,团体组织领导成员**人,民主管理组织**个,管理成员***人,宗教教职人员(包括兼职在内)***人,信教群众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但主要分布在****、***、****、****、***等5个移民乡村。在5种宗教中:
伊斯兰教:现有信教群众*******人,清真寺****处,礼拜点***处,教职人员(阿訇***人,寺管会组织***个,管理人员128人。县上设有县域性伊斯兰教协会。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众大多数是回族和东乡族,还有少量的维吾尔族和撒拉族,这些信教群众有95%是近年来土地开发、****项目中***************。
佛教:现有信教群众7753人,活动场所3处。其中:汉传佛教有信教群众1516人,活动场所3处,教职人员5人,管理人员21人。汉传佛教县上设有县域性佛教协会,藏传佛教有信教群众6237人,这些信教群众主要来自*****移民,集中分布在新成立的**********。
道教:现有信教群众***人,宗教活动场所**处,有散居正一派道士**人,管理人员**人,县上设有县域性道教协会。信教群众主要集中在************等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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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现有信教群众1984人,活动场所6处,教职人员19人,民管组织5个,管理人员19人。县上设有县域性基督教****爱国协会。信教群众各乡镇都有分布,但主要分布在县城,******等乡镇。
天主教:现有信教群众512人,活动场所1个,教职人员1人,民主管理组织1个,管理人员7人。这些信教群众全部是**********的贫困移民,*********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县宗教工作,认真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团结凝聚宗教界人士,挖掘调动和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使全县社会稳定局面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
1、组织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特别是信教群众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把宗教事务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教育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经常坚持开展以“四个维护”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宗教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活动。
2、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宗教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宗教团体、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帮助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针对宗教职人员年龄老化、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年轻一代中代表人士少、整体素质不够高等问题,经过认真调查,制定了中青年教职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培养了一些爱国爱教、政治立场坚定、法制观念较强,能够与政府真诚合作共事的爱国教职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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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针对天主教地下势力的非法活动和基督教自由传道人频繁活动及私设家庭聚会点问题,配合相关部门,采取集中整治与常年紧抓相结合,全面整治与重点处理相结合,教育转化和个别帮教相结合的办法,有效遏止了非法宗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另外还坚持开展了经常性的宗教情况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在新形势下管理宗教工作的新措施、新办法,努力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
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相适应。利用宗教活动时间,引导教育信教群众和宗教人士相信科学,倡导文明,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与异端邪教的斗争,在佛教和伊斯兰教中广泛开展以模范遵纪守法,带头宣传执行政策,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维护团结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双五好”评比活动。通过两年一度宗教界“双五好”评比活动的开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重视了宗教界人士的实职安排工作,在县第六届政协委员中安排民族宗教界人士**人,占政协委员总数的***%;
在县第七届政协委员中安排民族宗教界人士**人,占政协委员总数的***%。
4、根据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需要,县委、县政府于***年3月份,将民族宗教局从县委统战部分离出来单设,新成立了**县宗教事务局,并增加了3名编制,配备了领导和3名工作人员,并于2001年8月制定出台了《******县委关于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下发各乡镇党委、各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有效地规范了宗教管理工作,于20**年成立了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工青妇等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多层次网络化工作格局。
5、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对宗教方面出现的热点难点和突出矛盾纠纷问题及时进行了调处,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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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的工作原则,把宗教方面的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特别是对天主教地下势力的渗透,基督教的非法传教,私设家庭聚会点,伊斯兰教的乱建清真寺等问题,都组织专门力量,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做了及时处理,保证和宗教界的稳定。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县宗教结构发生的变化,不仅加大了我县宗教管理工作的难度,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
1、宗教种类多,信教群众超常增加,宗教难度不断加大。与10年前相比,穆斯林群众由230人增加到现在的18527人,增加了倍;
佛教信教群众由412人增加到现在的7753人,增加了倍;
历史上瓜州没有的天主教,由于移民的大量迁入也发展到现在的512人;基督教由于受移民和宗教活动对外开放的影响,也迅速发展起来,使信教群众达到了现在的1984人。由于信教群众的大量增加,使我县宗教事务日渐繁重,工作量越来越大。
2、私设乱建场所较多,规范整顿难度较大。随着近几年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大量迁入,全县宗教活动场所也急剧增加,与10年前相比,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由8处增加到目前的44处,增加了36处,增长了倍,除此之外,信教群众还迫切要求再建14处,在已建的44处活动场所中,依法登记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只有15处,其余29处活动场所均无任何审批手续,都是*******项目区移交我县管理前,信教群众自发形成修建的,对有些过于集中,过于简陋的宗教活动场所,县上多次进行规范整顿,但由于活动场所已建好,形成事实,合并拆除信教群众抵触情绪特别大,均不接受,给我县宗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伊斯兰教问题突出。目前,全县伊斯兰教穆斯林群众已达****万多人,这些穆斯林由项目区迁入的移民,***在宗教信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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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派系杂,门宦多,宗教意识强,信仰虔诚,修寺积极,加之同一宗教内教徒迁出地不同,门宦不同,争夺宗教协会领导和寺管会主任的教派斗争日趋激烈,矛盾日益凸现,影响了全县正常的宗教管理工作。
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机制和方式方法上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乡村两级的部分干部,对党的宗教政策学习领会不够深刻,宗教“五性”认识不足,遇到宗教问题束手无策,简单从事,掌握政策缺乏适度,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手段和措施还跟不上形势。同时,对宗教活动还存在着不会管、不敢管、不想管的现象。对宗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解决不及时,甚至放任自流。对新阶段如何做好宗教工作,还缺乏深入的研究探讨。
四、做好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
1、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宗教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宗教工作的性质、地位和重要作用,紧紧把握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深入分析宗教工作的形势,认真检查落实宗教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推动宗教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从加强引导和规范管理入手,加强宗教三支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处置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宗教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使一切宗教活动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
3、进一步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把加快发展作为解决宗教问题的核心,帮助宗教界人士一心一意谋发展,搞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同时,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热情,宗教学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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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能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建立起一支遵守法规,信教群众基础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4、切实研究解决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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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区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市政协[XX]25号文件要求,XX年10月12日 至13日,由区政协 副主席带队,组织部分政协委员深入辖区湛南教会、计山教堂、杨西清真寺、河山善尚庙、安养院等宗教场所,实地查看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及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听取了各宗教场所负责人及区民族宗教局长的汇报。委员们对我区宗教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就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位于 市南半部,辖一乡、一镇、六个办事处,71个行政村,34个社区居委会,辖区24万人口,全区有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道教四大宗教。有信教群众1XX余人,占全区总人口的4.8%。有18处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其中5坊清真寺,8处基督教堂,1处佛教寺院、4处道教庙宇。有3个爱国宗教团体,即 伊斯兰教协会、 基督教协会、 道教协会。有宗教神职人员29人,其中5位阿訇、6位海里凡、13位道士、1位牧师、3位长老、1位和尚。辖区四大宗教发展不平衡,基督教、佛教相对发展较快。宗教场所大都位于城郊偏远地带。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以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为宗教工作健康开展提供



组织保证

区委、区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区委书记 、区长 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高度关注,多次做出批示,并带领有关部位部门领导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调研,现场办公,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组织。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 同志任组长,区委统战部长、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宗教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乡、街道都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任务重的乡街道,如北渡镇、曹镇乡、高阳路街道都设立了民族宗教办公室。其他乡镇街道都有分管领导,并配有专职工作人员。有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的村成立了村管小组,具体负责民族宗教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区、乡、村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三级管理网络,切实把民族宗教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以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形式明确了各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做好宗教工作。三是加强宗教工作部门建设,为区民族宗教局充实人员,解决办公用房改善办公条件,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奠定了坚实的



基础。



2、以完善教育为主线,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政策法制观念

区民族宗教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积极营造成良好环境。一是继续落实《XX—XX年民族宗教系统民主法制宣传第五个五年规划》,制定了“三支”队伍培训计划,每年定期对“宪法及其法律法规中有关民族宗教的条款”、《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抵御境外宗教渗透教育提纲》等政策法规开展主题宣传。二是区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多次参加了省、市两级举办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区党校把民族宗教政策列入全区干部培训教学课程,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区宗教局每年至少举行两次教职人员学习研讨会,XX年至今共选拔5名能力强、素质高的教职人员到神学院进修,不断提高他们做好宗教与社会主义建设相适应的水平。三是召开了《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座谈会,回顾了《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宗教界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坚持宗教发展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原则,独立自主,自办宗教,引导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经验体会,充分调动了宗教界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四是召开了湛河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会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近五年来,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制作宣传版面26块,举办培训班38期,



召开座谈会14次,培训有关人员167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10000余人次。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了基层党员干部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广大信教群众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的能力和政策法制意识,促进了全区宗教活动的健康开展。



3、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规范化

一是建立健全了宗教活动场所各项规章制度。全区18处宗教活动场所现已建立健全了《堂点管理制度》、《教务人员职责》、《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宗教场所自我管理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场所建档立卡管理工作规范化。规范档案,建立“二册”、“六簿”;
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工作,各场所完善了会计、预算、收支、资产管理等管理制度,形成切实有效的财务管理自律机制。并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公用物资进行登记造册,全区18处宗教活动场所固定资产已全部登记,纳入管理。三是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民主管理组织人员、神职人员及坐殿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截止目前,共计发放各类上岗证213个,对各类人员都进行了建档立卡。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区政府有关部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持证执法、依法行政。XX年以来,共取缔基督教私设活动点3处、佛教私设点2处,制止非法宗教聚会活动2起,没收印刷品、



光盘30册,拆除乱建寺庙1处、宗教造像2座。与公安、安全等部门建立信息联络、工作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境外宗教渗透和邪教渗透的态势、手段、渠道和规律,研究制定对策,严厉打击了非法宗教活动,规范了我区宗教活动秩序。

4、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一是加强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建设。在各个宗教团体换届选举中,注重选拔一批爱国爱教、有一定宗教学识的中青年教职人员进入各级爱国宗教团体,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道德上能服众的原则逐一考核把关,从而保证了教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帮助3个爱国宗教团体建立和完善了教职人员按立、审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务管理等制度。三是加强思想建设。经常组织宗教团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研讨会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他们爱国爱教的政治热情;
组织各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互相交流、沟通,提高宗教素养和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针对部分场所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与城市建设不相适应等现象,多方筹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减免费用,改建了河山善尚庙大殿,是这些宗教活动场所面貌一新。五是开展争创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探索宗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新途径,在宗教界广泛开展了争创模范宗教团体、模范宗教活动



场所、争当爱国爱教优秀教职人员、爱国、守法、文明致富的信教公民、民主管理先进场所即宗教界“四争一评”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勤劳致富、热心公益、主动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近两年,全区宗教界共捐款4万余元用于资助困难学生、修建道路;
在XX年和XX年的玉树抗震救灾中,我区宗教界共捐款7.17万元,献上了一份爱心。

三、存在的问题

1、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仍需加强。委员们认为,近年来,我区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学习和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力度还不够大,面还不够宽。



2、宗教场所自身建设亟待加强。仍有一部分家庭宗教场所在非法聚会信教,这与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不相适应,极易产生社会矛盾,影响宗教内部的和睦与稳定。另一方面,部分宗教场所存在教职人员、寺管人员文化程度较低,民主和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和改进。



3、一些道教和佛教场所的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布局。不同程度的存在乱搭乱建现象,存在安全隐患,在设计方面,缺乏传统文化特色,某些建筑风格显得不伦不类,宗教场所因有历史形成,要尊重历史,要建出有历史文化特色建筑。

4、是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宗教教职人员发挥



着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议市有关部门重视,把宗教教职人员纳入到社会保障工作体系中,落实好豫宗【XX】24号文件精神。

5、是个别场所领导班子成员老龄化。文化素质较低,造成工作效率低、学习和领会国家政策及依法管理场所的效果差,今后要适时改革,多培养爱国爱教、德才兼备、宗教学识丰富的年轻人走上领导岗位,确保宗教方向。

四、建议与对策

1、进一步加大对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国家宗教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和广度。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向信教群众广泛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信教群众依法从事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坚持爱国爱教,遵守党的政策,努力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2、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一要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不规范的宗教场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制度的落实,推进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二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新一代爱国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爱国、有宗教学识、法制观念较强、能与政府真诚合作共事的中青年教职人员队伍。三要切实加强宗教活动的动态管



理,积极防范和抵制外来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依法组织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和取缔各类非法宗教活动。



4、进一步加大对《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区、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宗教、统战、公安、消防、文化出版、卫生防疫等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宗教工作部门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水平。



5、努力提高宗教界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发动与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引导信教群众把宗教教规、教义中有关开展慈善事业等内容与勤劳致富、扶贫帮困结合起来,动员他们发挥各自特长,收集致富信息、培养致富能手,带动辐射周围群众致富,为政府分忧,为社会减压,为社会的和谐发展继续做出努力。



6、搞好宗教活动场所的规划设计及周边环境改造工作。邀请相关设计部门对宗教场所按照其历史文化传统特色去设计,设计出具有传统文化特色建筑,同时做好场所的绿化及周边环境治理力度,完善各场所安全防火等配套设施,改善周边环境。







区政协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委员会 XX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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