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上讲话汇总(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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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上讲话汇总(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上讲话汇总(全文完整)

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汇总4篇

第1篇: 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汇总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既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再次动员,也是对贯彻落实全院生产经营工作推进会、解决存在问题的再次部署和要求。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一要坚定理想信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理想和信仰是政治意识的核心,也是讲政治的关键。在座的每一位中层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都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党员必须姓党,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始终保持政治定力,不为噪音所扰、不为歪风所惑、不为暗流所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政治立场,要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老虎”“苍蝇”,无一不是信念滑坡、信仰缺失,患上了“软骨病”。要提高政治站位,不仅要加强学习,还要不断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在学习中由简单的“读、学、念”向“悟”转变,强化实践和应用,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二要顾大局识大体,自觉在大局下思考行动。“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各位中层干部,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战略意识,对全面从严治党这个大局了然于胸,不要只盯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要放下斤斤计较的小九九,精于谋划,善于统筹,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和行动。当前我院面临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要用长远的发展眼光看问题。从大局来讲,要紧跟当前形势,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抢抓新领域市场机遇的同时要做到合理合法。从细节上看,在项目承揽运行过程中,要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的重点单位和重点岗位的廉政教育。要做到常抓常学常念,积极探索适合基层单位的廉政教育和学习形式,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在对全局专项巡察整改意见的落实检查中,发现有些单位对项目部的学习不够重视,主要体现在施工项目上,对外聘施工管理人员的学习抓的不够,不仅对相关的廉政规定不知情,而且对院有关规定也不是太清楚,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纪委已在中层干部群里进行了通报,各单位负责人在会后要对照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整改,不能留尾巴,做到整改有痕,落实有印。

三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政治合格。政治纪律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员干部讲政治,必须把纪律、规矩意识挺在前面,贯穿到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心里时时有纪律、言行处处守规矩。要不断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自觉规范工作圈、净化生活圈,管住亲友圈,注重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敬党。

二、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要把履行“一岗双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部负主体责任。支部要义不容辞地把主体责任扛起来,这是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在今年开展的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中,这也是一项重要内容。不仅要及时传达局、院两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还要认真安排所在单位具体实施,并做好监督检查。单位负责人对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亲自抓、系统抓,把握重心、明确重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责任决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上,张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要做到心中有数。要管好事更要管好人,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

二是要创新形式,加强基层项目部人员的廉政教育。基层单位如何克服各种困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与教育,这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在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我想这不是个十分难解决的问题。目前各支部已采取微信课堂、qq群、党员小书包等学习平台组织在野外生产的党员进行了学习。这不仅是学习方式的改变,也是各支部在工作观念和工作态度上的巨大转变。希望今后在工作中要继续保持这种主动解决问题的势头,加强基层项目部的学习教育,需要政治处、纪委配合的,我们一定大力支持配合,促进全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是要强化落实,加强管理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分内之事而不是额外负担。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围绕重点岗位,严格排查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把可能出现的漏洞及时堵住。在效能监察中,我们发现的财务票据审核不严的现象,在历年检查中都有出现,由此反映出基层单位对整改意见落实的还不到位,还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这些问题一定要引起各单位负责人的高度重视,确保支付合规资金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严格工程管理、工程单价确定、工程结算、施工队选用、物资材料选购、雇工等存在廉政风险点的事项上,必须要进行市场调查,会议研究,集体决策,公开透明,要接受监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落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对存在风险点的关键环节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事前约谈提醒,打好预防针;
要严格事中监督检查,加强过程管控。各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职,监督检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同时,要进一步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出现违规违纪问题,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分管领导甚至主要领导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落实局面。

三、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廉政长效机制

一是要狠抓工程质量。技术主管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质量监管责任,对地质成果质量、工程质量要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要抓工程进度。现在正是生产黄金时间,各生产单位要做好野外生产工作,工程进度滞后的单位,要合理布置工作任务,延长有效工作时间,保证项目能够按期完成。

三是要加强对外协施工队伍的监管。项目负责、施工员、安全员要常驻现场,严格按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四是要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在财务报销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办法》,单位负责人和核算员要严格把关,对不合规的票据坚决不能报销。

五是要利用生产空闲时间,见缝插针,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要以“高压线”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努力拉好“防护网”,筑好“防护墙”,从思想上牢筑反腐倡廉防线。学习教育要从细节入手,从具体问题抓起,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收受下属单位或与工作有关的吃请和收受土特产等行为。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要进行严肃查处。中层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落实地矿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守好底线,靠实第一责任,抓好教育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把落实“一岗双责”作为领导干部工作的份内之事,真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中心工作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局面。

同志们,我们这次集体约谈不仅是对全院干部的再次廉政教育,也体现了组织的关心和爱护,我们一定要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突出问题导向,保持头脑清醒。不仅要把经济搞上去,还要确保我们的干部职工不出问题,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要形成经济建设和廉政建设双赢的局面,为全院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第2篇: 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汇总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集大家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大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管党治党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近两年来,大家应该看到和感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可以预见,这将成为我们党今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新常态。    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核心环节,权力集中、资源集中、领导干部集中,廉政风险点多、面广、等级高,反腐责任大。我们这些部门的纪律作风和廉洁从政情况,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市委、市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实施以来,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体责任落实得还不是很到位,作风突出问题还整治得不够彻底,监督责任还落实得不够有力。因此,各部门领导同志必须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思想上要时刻清醒,态度上要旗帜鲜明,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落实得好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紧不紧,一个首要的条件就是看责任明确不明确、清楚不清楚。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必须要知责、明责、尽责。    首先要知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既有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责任,也有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
既有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也有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既要部门各负其责,又要一级对一级负责。也就是说,只要有一定职务的干部,就有相应的责任,大家对此要有明确认识。    其次要明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省委和市委在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上制定了具体的推动落实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必须主动适应这种工作节奏和步伐,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参加今天集体约谈的同志,几乎都是本部门的党组书记,都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担负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一方面,要加强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和市委的具体部署。另一方面,要对照省委“XXX”责任体系和市委的《实施办法》,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对号入座,搞清楚、弄明白自己究竟要负什么责任。    关键是要尽责。有权力就有责任,有责任就要敢担当。大家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定期研究和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切实把责任尽到位、落到实处。    一是要敢于担当。面对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要迎难而上、主动出击,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于较真、敢抓敢管。要克服怕得罪人、不敢批评、不愿批评的老好人思想,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横向落实到班子成员,纵向落实到基层党组织,使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    二是要严守纪律。党的纪律、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抓纪律开始,让纪律成为第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守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这“五个必须”,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核心要义,必须严格遵守。同时,要自觉遵守工作、生活中的纪律和规矩。比如,会议纪律,请销假纪律,上下班纪律,干部人事纪律,住房、用车、生活待遇等方面的规定等。要从党纪党规教育入手,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教育党员干部重党规、明底线、知法纪,引导党员干部凡事都要按纪律来、按规矩办,不碰“红线”、不触“底线”。    三是要领导带头。大家作为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焦裕禄等先进典型,培养看齐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同级纪委和群众监督,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标杆和榜样。要把慎微作为个人思想修养和行为规范的理性界碑,在细微之处时刻保持警醒,在任何时候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小节。尤其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各项规定等纪律要求,坚持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切实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一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认真对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实化落实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完善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把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以及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要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机制。要建立落实好对下约谈制度。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约谈班子成员1至2次,班子成员至少约谈分管工作部门负责人X次,并根据需要随时约谈。建立谈话提醒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部门负责人要经常主动谈心谈话,对存在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建立民主测评制度。要把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个人年度“三述”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接受民主测评。同时,要结合开展“XX”富民行动,指导督促联系乡镇、村落实好主体责任。    三要强化监督和问责。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继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好“四风”问题。当前,作风问题虽然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有些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环境和自觉尚未形成,有的问题仍有反弹回潮的迹象。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态度,切实把作风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这里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各部门一把手要积极支持同级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组)的监督,发挥好同级纪委(纪检组)的作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单位,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让问责形成常态、形成震慑,通过问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我就讲这么多。总的就是希望大家把这件事重视起来,把各自的职责履行好,打造务实高效廉洁政府。    谢谢大家!

第3篇: 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汇总

在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向各县区委和市直部门党组定目标、提要求、压责任,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要求全党深刻认识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历史教训,切实解决消极腐败问题。但从实际情况看,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责任不清、落实不够、追究不力等问题,制约和影响着反腐败的成效。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为什么要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因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赵正永书记在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刷新吏治,努力在陕西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厘清了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和责任分工,进一步说明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过去,一提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人都认为这是纪委的事,一些党委(党组)书记也有“抓业务是硬任务,抓廉政是软约束”的消极思想,甚至存在“抓发展是大事实事,抓反腐是没事找事”的糊涂认识和“不出腐败是成绩,抓出腐败是问题”的错误观念。有的党委(党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开个会、讲个话就万事大吉了;
有的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
有的领导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
有的不敢担当、不会担当、不愿担当,导致一些群众反映的矛盾和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引发了群体访、越级访、非正常访。这些问题在有些县区和部门比较突出,教训非常深刻。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转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种好“责任田”、打好“主动仗”,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这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不抓谁抓?各级党委(党组)决不能只重中心工作不抓党风廉政、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责任负责到底。二是要增强主角意识。党委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的首要、直接、全面责任,当好“主角”,挑好“大梁”,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要增强担当意识。要克服怕得罪人、不敢批评、不愿批评的老好人思想,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四是要增强自觉意识。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既挂帅又出征”,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焦裕禄等先进典型,培养看齐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同级纪委和群众监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标杆和榜样。

  二、明确重点任务,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中”

  反腐倡廉实践表明,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哪里的党风廉政建设就会出问题;
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哪里的党风廉政建设就有新进展。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在行动中。最近,省委、市委都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要坚持向中省基准看齐,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明确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各套班子党组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把责任层层传导下去,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谁来负责、怎样负责的问题,落实好五项重点任务。

  一是选好用好干部。最近,市委正在结合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修订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制定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任职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和干部交流使用管理办法。相关制度出台后,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探索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要逐步建立“三龄一历”(年龄、党龄、工龄和学历学位)严格审查和公开查询机制,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和领导班子定期研判制度,认真执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廉政谈话和拟任领导干部廉政鉴定制度,探索建立干部提名责任制度。要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我们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也是要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牢牢站稳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我们要坚决纠正,绝不姑息。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立行立改。目前,全市首批17项、第二批5项立行立改事项已全部完成,第二批8项、第三批12项立行立改事项正在进行,责任单位和包抓领导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布。要围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十项重点工作,建立完善纠风专项治理、案件查办、民主评议“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村一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报》,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切实扭转当前农村基层信访矛盾高发多发群发的态势。要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开展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百日治理”,包案解决重点信访、安全和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大局。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问题不解决,导致出现重大群体访、越级访、非正常访的,必须严格追究有关县区委书记、部门党组书记的责任。要深入推进“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排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今年,市委、市政府贯彻中省有关规定制定了“八项措施”,对招标投标、“三公”消费、机关单位人员招录、国有资产管理等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权力节点加强了防控,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财政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管理和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市、县部门要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按期向社会公开。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做到“没商量、不变通”。市纪委要尽快制定今年党政主要领导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工作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运用好述廉成果。

  四是领导和支持执法执纪机关履行职责。支持纪委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履行职责,是党委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建立重大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制度,为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撑腰助威。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处案件协作配合机制,每一项审计结果出来后必须提交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把审计出的问题“翻译”出来,并提出处理意见。主要领导接到报告后,要有明确态度,任何一个环节做不到,都是失职。

  五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要继续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县领导班子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巩固好活动成果。要开好第二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第三茬次集中轮训和集中整风,查思想、查行动、查对群众的感情和态度,使每位党员都受到教育、得到警醒、获得提高。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依法办事,带头抵制“四风”,带头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强化工作措施,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关键在于建立保障措施,形成抓落实工作机制。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从领导机制、清单机制等八个方面完善了强化落实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层层抓好落实,形成上下贯通、逐级负责、全面落实的完整链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与市委督查室合二为一,承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统筹协调、任务分解、检查考核等职责。各县区、各部门要参照市上做法,尽快成立相应机构,健全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导机制,形成党委领导、全党动手、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建设大格局。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要做到四个“主体对主体”,即主体对主体布置任务、主体对主体明确责任、主体对主体督导检查、主体对主体报告工作,把主体责任一直传导到最基层。要突出问题导向,在每年的年初,结合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细化责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反腐倡廉责任进行细化分解,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逐级签字背书,把任务横向落实到各班子成员,纵向落实到各基层党组织,使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要采取定期听取汇报、不定期抽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每年1月31日前,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总结上年度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各级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反腐倡廉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三是开展廉政巡查。市委制定了《榆林市党风廉政巡查工作暂行办法》,将每年选取部分县区、市直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廉政巡查。今年巡查的重点是去年省委巡视组巡视过程中反馈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市纪委要尽快拿出廉政巡查工作方案。廉政巡查要立足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被巡查的县区和部门要积极配合巡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凡是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即知即改,集中整改;
凡是巡查中提出的建议,都要认真研究,及时落实;
凡是巡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四是强化考核问责。市委近期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考核细则,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实行硬考核。初步计划分四个类别,考核评选出一类、二类、三类单位,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受到市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受到撤职以上党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确定为四类单位。对考核评定为三类的党委(党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对评定为四类的党委(党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问责;
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解决的,实行“一案双查”。各县区、各部门要参照市上做法,及时修订完善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抓好考核工作。

  同志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的一项政治责任,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的具体要求上来,埋头苦干、狠抓落实,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小康榆林、幸福榆林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第4篇: 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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