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度自治区党委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时间:2022-06-24 11:50:07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度自治区党委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度自治区党委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做好喀什地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按照喀什地区行署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xx﹞81号)等政策法规,结合喀什地区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特制定《喀什地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工作过程

  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在充分收集各县市上报地质灾害统计结果的情况下,结合莎车县、叶城县、塔什库尔干县、英吉沙县、伽师县地质灾害详查资料,根据20xx年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巡查结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编制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工作须知》要求,征求了地区防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等相关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并上报行署审阅,下发各县市、各部门执行。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地质灾害的现状和特征。总结喀什地区20xx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阐述喀什地区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及灾种空间分布特征。第二部分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从气候、降水、地震、地质灾害隐患分布特征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几个方面对喀什地区2021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第三部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及防治措施。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及危险性、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地质灾害发育密集程度等现状特征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对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进行阐述,并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提出防治措施。第四部分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及重点防范期。根据地质灾害详查与区划项目成果,圈出重点防范区域,并对南部中高山区、西北部低山区、东北部低山地区重点防范区域进行详细说明,结合降水及气候特征,明确5月~9月是喀什地区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防范期。第五部分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加大检查力度、做好宣传演练、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加强预警预报、完善配套制度等十一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四、需要说明的情况

  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属地管理,分工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整合资源,统筹推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总原则,落实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物资保障等,强化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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