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学习党章、自律准则、处分条例认识心得体会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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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学习党章、自律准则、处分条例认识心得体会通用范本

学习党章、自律准则、处分条例认识心得体会通用范文5篇

学习党章、自律准则、处分条例认识心得体会通用范文篇1

廉洁从教、自律为师

——学习《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廉洁自律,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党的“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发布,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信心和决心。身为一名人民教师,同时作为一名党员,我自觉学习《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始终注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足本职,清正自律,全心全意服务,诚心诚意办事,努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通过学习,我不仅认识到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同时我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廉洁从教、自律为师”的真正意义。现将学习体会总结如下,与大家共勉。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学习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做出的决策也就不可能正确。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我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作为党员教师,还要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要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自己的职业,要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平台,为祖国输送栋梁之材的平台。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受得住来自方方面面的物质利益的种种强烈诱惑,不要把个人利益看得太重,要为孩子们的一生着想,甘于清贫,一心为公,为人师表,只有这样,才无愧于“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称号。

二、自我约束、廉洁从教

首先,教师要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其次,教师廉洁自律必须从最细小的事做起,不取一点一滴的不义之财,不索一针一线的非法之财。再次,教师要公正从教。所谓公正从教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因学生的性别、民族、智能差异,家庭状况、学生及家长对自己的感情差别等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情感模式。这是教师道德和教师法规对教师的重要要求,它体现的是教育的公平性、公正性。教师廉洁从教,除了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主要靠教师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教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矗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品行和聪明智慧,教书育人,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将自己的美好形象永远留在学生的心坎里;使学生从小就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从而逐步懂得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

三、追求完美,力求做到“精益求精”

民族的振兴靠教育,教育的振兴靠教师。可见,身为教师应深感任重而道远。在工作中,我们就要用心琢磨思考,要时常保持着精心、细心、尽心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要从小处着手、从细节着手,要把教育事业当作自己的神圣信仰,要用心去思考,用心去工作,力求做到完美、精益求精。在授课之余,还要不断加强学习,丰富自己的学识,勤于钻研业务,提升自身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只有这样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古人云:“一日三省吾身”,要常常自警、自省、自我反思。常怀律己正己之心,常以先模人物的事迹激励自己,常以《中国共产党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规范自己,常以反面角色的悲剧警醒自己,做到以上诸点,我们才能更好地坚守做人的准则,坚守人民教师的操守,坚守共产党员标准。

学习党章、自律准则、处分条例认识心得体会通用范文篇2

学习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篇一:廉洁自律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

心得体会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
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

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的思想;
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特别是对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通过《廉洁自律准则》学习,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认为:《廉政准则》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筑起的一道“防腐墙”,目的是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近几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遵守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我们有理由相信,《廉政准则》的正式实施,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装上了“防腐墙”,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越雷池一步,就能远离腐败。

《廉洁自律准则》犹如鲜红的“警戒线”,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区”。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洁自律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

守《廉洁自律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篇二:自律准则心得体会1】

学习党风廉政、党员纪律处分条例

心得体会

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全体中心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准则》《条例》,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廉洁自律,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党的“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发布,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信心和决心。身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自觉学习《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始终注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足本职,清正自律,全心全意服务,诚心诚意办事,努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现将学习体会总结如下,与大家共勉。

一、深刻认识遵守廉政准则、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意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优良的精神文化是指引和约束人们具体行为的强大动力。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个人思想道德品质的重要考验。当前,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对我们党长期执政形成了严峻挑战,党领导下的每位党员干部也面临同样的挑战。要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就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思想根源入手,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和“鞭挞腐败、崇尚廉政”的良好氛围。中央出台《廉政准则》和《处分条例》,就是要以

学习思廉、以警示促廉、以纪律保廉,使廉洁意识植根于每位党员干部的头脑之中,人人遵守《廉政准则》和《处分条例》,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和工作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贯彻“为民、清廉、务实”的要求,真正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现象、从纪律上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立足于本职工作 首先,坚持党性锻炼,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维护好职业尊严,保持良好的党员形象。要掌握时代脉搏,弘扬时代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时时刻刻都以法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忠实履行职能。

其次,必须加强学习,提高业务工作水平。认真学习和领会新时期中央有关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决定精神,以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精神,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为做好中心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同时,要充分珍惜学习的机会,加强理论的学习,掌握更多更新的理论知识,开拓视野,完善知识机构,并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再次,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加强自我宣传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纪律,依法行政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的发生。当前,要加强对《廉政准则》和《处分条例》的学习和

掌握,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严格按照《廉政准则》和《处分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自我约束。

最后,坚持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党员干部中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工作中必须保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形象,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防污染和拒腐蚀的壁垒,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和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篇三:学习准则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通过近期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这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院党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要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存敬畏之心,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

只有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行党纪,发挥党纪作用。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
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近几个月,省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
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

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学习党章、自律准则、处分条例认识心得体会通用范文篇3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通过集中研讨、收看视频讲座和自学等方式,我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这两部党内法规有了一定的认识。

《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

新修订的《准则》,继承和发扬党的制度建设的好传统,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即“四个坚持”、“四个自觉”),文字虽少,但言简意赅、简明扼要,集中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作为共产党员一定要要深刻领会《准则》的立意内涵,把握好精神实质,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以自觉践行的实际行动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新修订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明确划定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自律等六大纪律的底线,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对照标准,加强自律自警意识,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真正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对于《条例》规定不能入的“禁区”,不能触的“高压线”,决不能存在半点侥幸心理,否则必然受到党纪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断送前程,重则身败名裂、祸及家人。每位党员干部都要对《条例》反复深入学习,把《条例》熟记于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将形成的理念运用于实践,知行合一,做一名真正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

《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更科学、更鲜明的依据,也对纪检干部要监督执纪问责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人员,更要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上下功夫。

  一要做学纪的标兵。“打铁自身必须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成为学习宣传贯彻的先锋和主力,带好头、做好样、当好标兵,切实提高自身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使两项法规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二要做守纪的哨兵。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反腐和防腐的“哨兵”,要为《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放好哨、站好岗。要不断创新监督执纪的手段和方法,积极探索和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腐机制,将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运用起来,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局上下形成遵从制度、遵守规矩的良好氛围。

三要做执纪的尖兵。纪检监察干部要将《准则》和《条例》作为戒尺,既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又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坚决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说“不”。

总之,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对照新规定,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加强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严肃执纪问责,当好党的“忠诚卫士”。

学习党章、自律准则、处分条例认识心得体会通用范文篇4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一、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整体理解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于XX年1月1日起实施了,针对于以前《准则》和《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实践需要,所以要予以修订。
  新《准则》和新《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准则》用8条,281个字提出了“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3部分。新《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共十一章,133条。旧《准则》对党员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和“52个不准”被新《条例》吸收了作为“负面清单”的内容。
  关于新、旧条例的衔接,新《条例》第133条做了规定,总的来说是“从旧兼轻”,即新条例实施前,已经结案的案件如需要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新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政策处理;
如果行为发生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但是如果新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新条例处理。
  二、“四风”与《准则》和《条例》的联系
  “四风”是:形式主义,追求形式、不重实效,图虚名、务虚功、工作不抓落实。官僚主义,办事推诿扯皮多,效率低下,不作为、不负责任。享乐主义,安于现状、贪图安逸,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奢靡之风,大手大脚、铺张浪费。
  《准则》要求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这些内容都与形式主义、官僚主意、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相对立,说明“四风”行为不符合《准则》要求。
  《条例》86条、93条、108条、109条、126条等都对“四风”行为做明确的处罚规定,如有相关行为,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委职务或者留党查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学习党章、自律准则、处分条例认识心得体会通用范文篇5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一)

  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是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自治区党委一定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遵守执行、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水平。

  学习宣传要广泛深入、入心入脑。坚持把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研讨班、党校>培训、理论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逐章逐条地学习研读《准则》和《条例》原文,正确把握《准则》和《条例》修订的背景和原则,准确理解《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自觉把《准则》和《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扎实做好宣传、解读等工作,进一步唤醒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为全面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营造良好氛围。

  贯彻落实要责任明确、从严从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准则》和《条例》在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到位;
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有力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示范带动、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合力。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党纪没有特权、执行党纪没有例外,切实强化执纪刚性,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尤其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严查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确保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内蒙古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遵守执行要坚定自觉、落细落小。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切实增强尊崇、遵守、捍卫这两部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自觉用党纪党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从小处着眼、从现在做起,时刻对标党性修养高标准,慎勿触碰纪律底线,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坚定维护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一切不符合《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始终做到遵规守纪不遗细微之处,自我提高没有停滞之时,牢固树立起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和严明纪律观念。

  监督检查要主动经常、抓早抓小。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使党纪党规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遵守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修养和习惯,对那些学习不深、贯彻不力、执行不严的问题和现象进行及时批评、坚决纠正、严肃问责,以强有力的监督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依据,广泛开展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规违纪的现象和行为动辄则咎,严肃查处。通过有效监督、严格问责推动《准则》和《条例》的执行落实,体现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加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二)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每名党员干部把主体责任担在肩上,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真正严起来、管到位,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就要深刻领会重大意义。两项法规对严明党纪、改进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两项法规立足时代新特点和党情新变化,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集中全党智慧、凝聚思想共识、汲取历史经验,把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纪律规矩,狠抓‘八项规定’落实,强化巡视监督"等理论和实践成果制度化,体现了继承和创新的统一,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二是贯彻了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的内在要求。两项法规向全体党员提出了修身克己、为政用权的明确要求,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禁区,丰富和发展了管党治党的思想体系,实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结合,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又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突破。三是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明确了党规党纪必须严于国家法律,党员言行必须慎于公民言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就要准确把握丰富内涵。两项法规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在遵循党章、以德治党、纪法分开、负面清单等方面,都作出了新提炼和新概括。一是体现了一个根本遵循。《准则》、《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梳理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二是树立了一条道德高线。两项法规坚持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特别是,《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为广大党员干部确立了思想和道德的高线。三是理清了一份负面清单。《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给出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张负面清单,并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四是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修订后的《条例》被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明确传递出了治党越抓越紧、执纪越来越严的信号,进一步扎紧扎密了制度的笼子。

  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就要切实深学细照笃行。只有将学习两项法规与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深入开展专题教育相结合,才能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在深学的基础上,关键在于对镜细照,以知促行。具体就是落实落靠"两个责任".一方面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贯彻实施好两项法规的"牛鼻子".各级组织必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各级党组织"一把手"都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有力推动法规的贯彻落实。同时,应主动领导同级纪委开展工作,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督办重要案件,及时解决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聚焦主责主业,把落实好这两个党内法规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确保将"两项法规"的贯彻执行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切实增强遵守执行两项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三)

  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总结了多年以来从严治党的宝贵经验,特别是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来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是加强党的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
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尊崇《党章》、树立《党章》权威的重要体现;
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坚持标本兼治,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的重大举措;
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执政能力的制度保障。《准则》和《条例》的出台,奠定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政治基础和作风基础,再次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既树立了理想信念的"高线",又划定了党内法规的"底线",充分体现了"全面"和"从严"的原则。在以德治党上,新修订的《准则》,针对全体党员廉洁自律,以政治道德为导向,围绕"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四对关系,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要求。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廉洁"为核心,围绕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个方面,提出了公仆本色、根本利益、道德境界、良好家风的实践路径。在依规治党上,新修订的《条例》,丰富并重构了党的纪律体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处分条款,将旧版《准则》的核心内容纳入廉洁纪律范畴,并且对一些新出现的违纪行为强化惩治,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了强制力。与此同时,《条例》分则部分删除了与国家法律相重合的内容,让纪律处分回归纪律检查工作的本源,并规定"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法纪分开的工作要求。

  今后,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落实省、市委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在思想上、行动上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确保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做到认认真真地学、原原本本地学,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背景意义、科学内涵和各项规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党规党纪牢牢地刻印在自己心上。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以上率下。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

  三是强化执行。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要公开通报、以儆效尤。

  四是落实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要求,既抓好全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又要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两促进、两提高。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鹤岗加快实现解困发展、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国共产党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镇党委专门组织国家干部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全镇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
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近几个月,省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
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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