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完整)

时间:2022-08-05 12:50:04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完整)

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5篇

第一篇: 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课培训稿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提出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保障,这是协调国有企业经济使命和政治使命关系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增强国有企业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的内在要求,是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关键所在,同时又是融合现代企业制度即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党组织关系的必备前提。

众所众知,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这一物质保障作用、依靠国有企业这一支柱力量推动。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历史飞跃的重要经验总结。而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将党的建设一以贯之于国有企业始终。下面我谈谈五点意见。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纳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总体布局。近期印发的《条例》就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还特别对新时代如何加强党的领导、注重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守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目标,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的领导作用,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为实现国有企业现代治理进行了制度构建和体制构筑。

这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显著特色和鲜明标志,本质上就是从体制机制和地位作用上,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贯彻和实施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制度程序,真正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将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公司治理效能。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首要原则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尤其要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把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融入公司治理“三会一层”各环节,使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作用、监事会的有效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形成最大合力,实现政治引领、组织落实、职责明确和严格监督的有机统一。这不仅是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确保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举措和坚强保障,而且是注重体制机制完善而厘清理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权责问题,确保公司治理而提高国有企业综合效益和整体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政治保障和坚强领导。

二、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随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国有企业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作用日益凸显,成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到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大局之中,坚持政治引领,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发展,不断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优势,取得了显著成就和重大突破,如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高速铁路、港珠澳大桥、特高压输变电等,都强有力地证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成效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成果的强大推动作用。

进入新时代,在坚持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之中,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虽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重生产经营、轻党建工作的现象仍然存在。这主要表现为:党组织工作只重形式,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地位弱化,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较差,缺乏对公司治理的有效监管,公司治理只是“三会一层”的事情,造成党建工作、生产经营“两张皮”。对此,若不能从根本上予以改变,势必影响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影响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持与发展。

第二篇: 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学习解读讲稿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近日,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此,作为企业党员干部,我们要从以下方面来理解:

  一、《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

  党的18大以来,以西书记为核心的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西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19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各企业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很有必要。

  在此基础上,出台的《条例》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制定条例基本原则

在《条例》制定工作中,我们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贯彻中央精神。深入贯彻西书记新时代思想,充分体现党的19大精神,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有关部署。

二是坚持系统集成。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吸收已有制度成果,结合企业实际,突出重点难点,做到与已有政策有机衔接、相互贯通。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聚焦西书记总书记指出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存在的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以及新一轮央企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措施办法。

四是注重继承创新。适应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要求,把长期以来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为制度规定。对需要深入探索的,提出原则要求,留出政策空间。

  三、条例主要内容特点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总体上看,《条例》以西书记新时代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19大和19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集中体现了党的18大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回应了基层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

  四、条例贯彻四中全会安排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坚持党的领导。《条例》深入贯彻党的19大和19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深入贯彻西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鲜明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并以此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作出一系列规定,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明确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期间,关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要结合企业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等实际,分层分类、因地制宜,注意区分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与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区分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不同情况,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关于“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董事长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的企业、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企业如何落实,要结合实际情况,不能机械套用、上下一般粗。

  五、条例强调提升党组织组织力要求

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鲜明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调要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党的19大强调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条例》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在指导思想上,强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

二是在组织设置上,要求规范各类党组织的设置,明确在临时工程项目、研发团队成立临时党组织,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有效开展党的工作。

三是在干部培养上,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落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20字”要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四是在工作开展上,要求坚持和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找准服务生产经营、凝聚职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着力点,推进基层党建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企业各项生产经营任务落实,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五是在基础保障上,要求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党务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建好用好活动阵地,确保党组织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有经费办事。

  六、条例明确党组织讨论后董事会经理层决定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对重大问题进行前置研究讨论是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把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的重要制度安排。《条例》明确规定,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企业发展战略等6个方面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前置研究讨论主要是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契合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实践中,各企业要根据这6个方面的事项范围,结合实际制定前置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防止把党委(党组)会议当成“筐”,大事小事都往里装。党组织既要把好方向又不包办代替,既不能缺位失位也不能越位错位。借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否定或取消党的领导无疑是错误的,但把党组织直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指挥中心也不符合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企业,前置研究的内容和重点应有所不同,不能搞一刀切。各地要加强对企业前置研究讨论制度机制建设的具体指导,尽快制定本地区国有企业的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

  同时要注意,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不能代替其他公司治理主体决策,进入董事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对于董事会提出异议的事项,党委(党组)要加强分析研究,加强与董事会协调沟通,并及时调整完善;
沟通协调达不成一致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或者出资人报告。

  七、条例提现政治建设要求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党的19大鲜明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条例》贯彻总书记指示要求和党的19大精神,从国有企业的地位作用和性质特点出发,专门制定“党的政治建设”一章,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强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二是要求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职工,推动西书记新时代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三是明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传承弘扬国有企业优良传统和作风,培育家国情怀,增强应对挑战的斗志,提升产业兴国、实业报国的精气神。

四是提出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五是强调坚持党建带群建,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职工群众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建功立业,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八、条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要求

《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发挥作用和发展党员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要求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引导党员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

二是严格监督管理,要求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三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强调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在生产经营一线、青年职工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争每个班组都有党员,对技术能手、青年专家等优秀人才,党组织应当加强联系、重点培养。

四是推动发挥作用,提出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组织活动,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攻坚克难,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注意发挥党员在区域化党建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九、条例落实党建责任要求

  《条例》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顶层设计,按照管人管党建相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归口、责任明晰、有机衔接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提出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党组(党委)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此外,《条例》还明确,中管金融企业党委垂直领导本系统的党组织,负责抓好本系统党建工作。

  抓党建就要抓责任制,抓责任制就要抓责任人。《条例》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责任体系、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作出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逐级压实责任。《条例》提出要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条例》强调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约谈或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违反《条例》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按照管人管党建相统一的原则,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领导、指导为主,企业所在地的市地以上党委协助。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负责抓好直属企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研究谋划、部署推动、督促落实。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理。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为党组织隶属地方党组织的下一级企业(单位)分配代表名额。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地方党委统筹抓好党的关系在地方的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具体承担党员发展宏观指导、党内统计、党费管理,以及参加全国和地方党代会代表的推选、党内表彰等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检查。

  十、《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务队伍建设要求

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力量保障很重要。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标准越来越高,对党务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从实践情况看,国有企业党的工作机构设置不统一、名称不规范、职能不聚焦、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一直比较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条例》从3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规范机构设置。要求国有企业党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工作机构;
领导人员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一般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分属两个部门的应当由同一个领导班子成员分管。

二是明确人员配备。要求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
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台阶;
选拔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威信的党员骨干做企业党建工作,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配备专职副书记,规模较大、职工和党员人数较多的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党委可以配备专职副书记。

三是强化素质提升。要求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新任党支部书记一般在半年内完成任职培训,解决有热情没招数、想干不会干等问题。

  十一、《条例》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对此:

一是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

二是要组织开展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对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党组织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重点培训,对国有企业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轮训,提高运用《条例》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质量的本领。

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条例》贯彻落实中的有关问题。中央组织部将举办学习贯彻《条例》专题研讨班,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第三篇: 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国有企业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既重要也必要。一是助力社会发展所需。党要带领人民不断前进,就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党员和职工群众进一步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和宗旨,进而增强对党的思想认识和信仰认同。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是在“中国梦”感召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力军,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是促进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需要。实践证明,国有企业设立基层党组织,对其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进行定位,与我国党建工作相合拍,与政府宏观政策和国家治理目标相吻合,将企业经营目标、经营管理者的利益和职工利益同维护国家与社会利益统一起来,能够实现多方共赢,促进国有企业与社会协调、创新发展。二是推进企业建设所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只有不断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才能够确保其在发展方向上与党的政策、方针、路线保持一致,在企业发展遇到困难时,基层党组织能够帮助企业破除困难、排解问题,尤其在企业发展走错方向时,能够及时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利用党的先进的组织、理念,推进并确保企业发展合理有序。在国有企业全面建设中,基层党组织是其运行体系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组织,它不仅担负着企业基层领导核心的责任,而且在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事实上,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能否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决定于能否体现党的先进性,这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命运。三是加强党建工作所系。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随着社会的发展,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任务更为繁重,这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国有企业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够很好地把这些流动党员管理起来,有效校正“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去挣钱”的错误认识,同时也能够调动群众参与企业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要确保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并采取措施进行引导、管理和规范。只有这样,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在国有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才能有效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

第四篇: 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国有企业从严治党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下面结合学习的情况,我想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各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很有必要。

  在长时间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9年12月30日,党中央印发《条例》。《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坚持党的领导,守住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没有党的坚强领导,没有国企各级党组织长期努力,没有国企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不懈奋斗,就没有国企的今天。新形势下,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靠什么?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很重要,正确的发展战略、科学的管理体系、有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很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要有一种为国家为人民真诚奉献的精神、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一支勇于攻坚克难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一支充分组织起来的职工队伍,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作出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近年来,在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推动下,拥有1000多万名党员的广大国有企业也在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方法途径,并取得巨大成效,但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仍然面临繁重任务,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突出。多起国企腐败案件的背后,也印证了一些国企组织建设松散,党组织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落马的企业领导人员忘记了自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利益引诱中丧失了党性,把经营国有资产变成谋取私利的机会。国企党建工作再不认真抓、用劲抓,就会危害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就会犯政治性、方向性的错误。

  三、加强整治建设,保证自身政治过硬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此次《条例》的修订,指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要求。所以每一位党员干部,在大事大非面前都要讲政治讲原则,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任何时候都保持清醒的头脑。

  一是要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工作中去。

  二是要加强自我的学习教育,贯彻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的要求,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自觉落实“两个维护”的要求。

  四、加强党员教育,提升全体党员素质 此次《条例》的修订,对完善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及为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全面从严治党要在国企落实落地,必须从最基本的东西抓起,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在打牢基础、补齐短板上下功夫,防止“沙滩流水不到头”。要扫除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一些盲区和空白点,做到哪里有职工群众哪里就有党员,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

  克服党的组织和工作软弱无力现象,做到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的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

  重视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的主体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这样,国企基层党组织就会强起来。《条例》对党员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党员、发挥党员作用、发展党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目的就是为了建设高素质的机关党员队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企业党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在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党建要努力在“贴近”上想办法,在“服务”上下功夫,在“渗透”上花力气,切实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相结合,务求把党建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也丰富党建的内容,使企业党建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国有企业从严治党心得体会篇1

  通过全面从严治党的教育学习,我深深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严纪律、守规矩、多奉献”;必须从“我”做起,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三严三实”,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党员、好干部。

  从严治党,必须从严落实思想建党。一是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作为党员干部要以党章为武器加强党性修养。必须始终牢记入党誓言,以焦裕禄、杨善洲等模范人物为榜样,对照宗旨检查言行、修正坐标,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以实际行动作表率;二是要是坚定理想信念,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核心,遵守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则要靠自觉。

  从严治党,必须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历史已经证明,不受制约的权力,比然会被滥用,必然导致腐败,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与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要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学习,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防治腐败中的根本作用。

  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

  从严治党,必须从严加强作风建设。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黄冈市委“八简两风”和市委“十个严禁、五个严格”要求,从小事做起,严格规范个人的言行,争取成为一名“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党员干部。

  严字当头、从严要求、坚定理想。为基层服务、为党的事业献身,忠诚党的事业,踏实工作,乐于奉献。把做好每项工作、每件事情作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座标”,成为全心全意服务于民的党员。

  国有企业从严治党心得体会篇2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保障。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对于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从严治官,使领导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同志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能不能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决不是小事小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在这一事关政治品质的问题上经得起考验。一些领导干部头脑中还残存着特权思想,总是对别人讲纪律和规矩,却把自己置身事外。从严治官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不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纪律和规矩面前人人平等。

  从严肃纪,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守纪律讲规矩,关键在于严格执行。从严肃纪,本身就是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的有效途径。纪律只要制定,就要动真格的,不能搞“下不为例”;规矩只要建立,就不能只是说说而已,没规矩成了真规矩。必须看到,目前还有一些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还没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还没完全形成。从严肃纪,就是要从严执纪,有纪必依、有规必循,违纪必究、违规必查。各级党委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不守纪律行为。

  从严正风,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有没有牢固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与党风密切关联。从严正风,将为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培育良好的环境。作风不是一个人能左右的,但每个人的作风都会对作风的形成和变化产生影响。全党人人守纪律、个个讲规矩,领导带头守纪律、率先讲规矩,必然会对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起到决定性作用。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就能在全党培塑出严守纪律、严明规矩的精神风貌和行为规范。

  国有企业从严治党心得体会篇3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党的各项事业顺利推进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要突出纪律“挺在前”。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之重器。全面从严治党,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方面面,其中关键要靠党内规则、严明纪律。指出,“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从已经查处的大量顶风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搞‘四风’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因此,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不良作风和腐败行为背后反映的是党的纪律松弛、规矩不彰的问题。规矩纪律一旦被破坏,党员干部拉帮结派,结成团伙,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必然导致监督失灵、政令不畅、政治生态受损,从而削弱党的战斗力与凝聚力,阻碍事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危害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根基。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

  第二,要教育党员“明底线”。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警戒线、限制范围、约束框架。党的纪律是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从查处的大量违纪违法案件来看,领导干部往往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进而违法。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首要的是加强对党员的纪律和规矩教育,让党员明确必须做到的行为规则、明确不可逾越的禁止性规定。要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要抓好党章、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将入党誓词、“四个服从”、党员义务、党的制度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思践悟中增强纪律性。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完善并落实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拉拉袖子、“咬咬”耳朵,守住廉洁从政底线。

  第三,要督促党员“守规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责任担当,强化执纪监督,督促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要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决不允许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另搞一套、阳奉阴违,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要加大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力度,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深入纠正“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要坚决查办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管是谁、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做到反腐没有禁区、没有特区、没有盲区,让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要强化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今年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敢担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禁而不绝的,对中央巡视组反馈和移交的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的,都要坚决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第五篇: 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为更好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近日,我支部组织学习讨论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就新《条例》的着重点、新增点进行反复研读,并结合我支部工作实际,在干部职工间开展了学习交流活动,交换彼此的心得体会。总体认为,新《条例》符合机关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状况的新变化以及机关党的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此,我就个人对新《条例》的学习浅谈几点感想。

  一、深刻领会,新《条例》更突特殊重要性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党关于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新修订的《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通过对新《条例》的学习,对提升我局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落实自身职能,发挥党支部、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从“三个增强”方面体现:一是能增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培养了求真务实、亲民为民、负责敬业和艰苦奋斗等风气。二是能增强思想政治建设。对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政治教育、党性修养和思想工作等内容都能得到提升。三是能增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坚持预防为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和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二、与时俱进,新《条例》更显时代先进性

  2010年6月4日,新《条例》颁布实施。作为党人治党、党员自律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新《条例》紧跟时代步伐,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从科学发展、民生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阐述和规定。本人通过学习,对新《条例》的内容有了新的认识。

  (一)新《条例》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了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将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引入其中,是我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又一体现。这一要点着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党员领导干部的52个“不准”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统一体系,对党内建设、党员管理、作风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党的发展方向,规范了党员行为举止,更明确了我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长远任务目标。

  (二)在新《条例》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中新增了“服务”的内容,是新《条例》的一大亮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这与打造服务型政府相辅相成,把“服务”带到工作里、基层中,把“群众向党组织靠拢”转变为主动为党员为群众提供服务,主动向基层提供规章制度、政策等咨询及宣传,计时跟踪支部各党员工作及生活情况,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三)新《条例》中的“坚持党要管党”明确了工作原则,而“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的确立,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更加明确,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
“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指出了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应从党组织第一责任人抓起;
“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为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机关工委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领导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科学发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敢于先行提供了依据。

  三、紧贴实际,新《条例》更具实践操作性

  “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我局作为政府宏观经济综合管理职能门,要结合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切实将新《条例》与发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融会贯通。

  (一)抓党风,不断增强凝聚力。“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一是深入开展新《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二是局党支部要重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杜绝挥霍浪费的奢侈行为,形成廉洁勤政的清风正气。

  (二)抓作风,不断增强执行力。尽可能地简化审批程序,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式方法,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和客商,为加快**经济发展服务。一是制定有关规定,严格财务审批、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机关办文水平和文件运转速度;
同时在局机关内倡导“超前服务、全方位服务、优质服务”三大服务意识,让群众和客商感到满意。二是根据实际,修订完善机关管理规定,实行岗位负责、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以及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和机关效能建设评议考核制度,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守则》,用制度来规范干部职工的言行,确保机关行为规范、运行廉洁高效。三是经常组织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抓好调查研究,切实掌握企业和基层需求和呼声,为企业和基层解难题。

  (三)抓新风,不断增强开拓力。切实肩负起全县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重要责任,在局机关内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观念,把服务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敢于、善于谋划创新,切实将新《条例》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在抓好扩内需保增长工作中要密切关注及时反映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新观念;
在抓好《纲要》对接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们关注的问题,提出新思路;
在抓好“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要有新举措;
在抓好重点项目管理推进工作中要有新办法;
在抓好调查研究活动新观点;
要有在文字工作上要有新思想,为发展和改革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

  (四)抓和风,不断增强协调力。“干群和则社会稳”,单位和谐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的重要基础。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三个互相”:一是互相信任,树立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支持别人就是支持自己的理念,为学习贯彻新《条例》打下基础;
二是互相沟通,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大家经常做到沟通思想,化解矛盾,活血化淤;
三是互相谅解,提倡友谊和谅解,能够容得不同意见,不利于团结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党内和谐的积极因素,积极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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