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范文推荐)

时间:2022-09-13 17:45:0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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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范文推荐)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县公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跟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创新工作步伐,务实廉洁高效开展招投标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为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2021年以来工作总结

截止2021年X月X日,全县进场交易项目515件,进场交易成交金额26.97亿元,节约政府性建设和采购资金3.36亿元、实现土地和产权交易增值0.32亿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交易制度规则进一步健全提升

2021年分别制定出台了《XX县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抽取工作管理制度》、《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管理工作制度》等18项工作管理制度文件;
编印了《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选编》、《XX县招标采购法规宣贯文件汇编》等1000余册,分发各乡镇、县直单位和各招标代理机构,起到了良好的政策宣传作用。

(二)交易平台建设实现了科技提升

2021年以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安装了评标区手机监测门门禁系统,实现了进入评标区人员刷身份证、刷指纹或进行人脸识别管理;
建设了2个不见面开标大厅及系统,实现了投标人、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进行签到、投标,目前已开展不见面开标77件;
建设了2个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专家可以打破空间地域限制,在外市、县区对我县项目进行远程异地评审,目前已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66件;
建设了开评标智慧监管系统,招标人代表、代理机构服务人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无需进入评标室即可与评标专家进行可视通话,沟通解决评标过程中遇到的询标等问题;
对4个评标室进行标准化改造,建设了30个评标专家独立评标工位。

(三)交易平台使用做到了严格规范

对合同公开不到位的单位,通过通知、通报,下发合同公开《告知函》、直至暂停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及业主单位招标采购项目业务等措施,将我县合同公开率提升到目前100%的水平;
对发生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上传错误的招标代理,进行了通报、扣分,并上网曝光,直至限制进场交易资格的处理。目前已有27家招标代理机构受到处理并通报,其中有3家被限制3个月进场交易服务资格,截止9月底实现了“零错误”的良好效果。

(四)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力规范

制定了评标专家抽取管理制度,并制定落实了评标专家“一标一评”考核管理制度机制,已处理评标专家11人;
成立了开评标现场监督及见证服务专班,由县发改委3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人组成,严格按评标区管理及开评标活动监督;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专项警示教育工作,出台了《XX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廉洁规定》,严禁在招投标工作中“吃拿卡要”、收受“好处”等现象;
开展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了个人岗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廉政风险防控表,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

(五)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在县发改委领导和县公安局大力配合支持下,累计摸排梳理项目5188个,发现问题项目110个,已完成整改109个。共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55人,第二种形态(警告)1人,县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串通投标案9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9人,县法院判决私刻公章伪造公文恶意投诉案1起,判处有期徒刑3人。

(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对本地企业实行联合体投标的给予加分鼓励,目前联合体中标项目46件;
创新实行“评定分离”定标机制,目前已进行评定分离项目2个;
将房建、市政项目履约保证金由10%降低为2%,取消固定价摇号项目及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从合同价的3%降低为2%,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二、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办公和服务场所限制,评标区功能布局不合理,4个办公室依然挤在评标区;
目前仅有10名编制,由于我县招投标项目多、服务保障任务重,编制人员严重不足。(二)廉政风险和违法违规现象仍然突出。两轮省委巡视均反馈“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规避招标、违规挂靠、围标串标、插手干预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招投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质量不高。少数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质量低下,有的仅凭一张资质证件开展业务,无办公场所设备、无技术人员,开标和编制招标文件甚至靠临时雇人或借人。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打算

(一)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招投标及涉黑涉恶案件重点分析推进会议和潘东旭市长讲话精神要求,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并召开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大会,开展新一轮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持续整治。(二)健全重大招投标项目报告机制。对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业主单位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并审签后实施招投标,对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审签后实施招投标。(三)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平台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建设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和设施,规范平台使用功能和效率。增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服务用房和人员编制。(四)加大招投标领域改革工作力度。尽快推进完成招投标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申报工作。积极推进政府重大项目“评定分离”定标方式和鼓励联合体投标。(五)严格招标代理进场交易服务登记管理。对招标代理进入我县从事代理业务严格资质条件登记把关,制定《XX县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日常考评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加强培训和考核管理,建立准入与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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