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怎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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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怎样写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发[2015]6号)和《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长发[2015]7号),设立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称市卫生计生委),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部门在职人员情况:市卫生计生委机关行政编制为68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市血吸虫病防治办公室编制14名。

机构设置:市卫生计生委设办公室、规划与信息处、财务处、法制处、体制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处、妇幼健康服务处、综合监督处(食品风险监测管理办公室)、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宣传处、科技教育处、保健处、中医药管理处、党建工作处和人事处等20个内设机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

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全市传染病防治监督;承担国家和省卫生计生部门安排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负责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

6、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全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提出完善全市生育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加强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全市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9、组织建立全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制定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保健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管理指导全市保健工作,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安排预算330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7.26万元,项目支出1361.90万元;实际使用288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8.70万元,项目支出984.45万元。财政收回426.01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预算中安排基本支出1947.26万元,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1304.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6.45万元。实际使用1898.70万元,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1298.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8.54万元,财政收回48.56万元。

市卫生计生委安排“三公”经费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使用4.98万元,节约15.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5万元,使用16.97万元,节约18.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40万元,使用9.74万元,节约30.26万元。

我委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严格控制。一是在既有的制度办法基础上,出台了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配置使用和公务接待等经费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核程序。二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三是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切实增强“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四是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按季度上报公开“三公经费”。

(二)专项支出

市卫生计生委预算中安排项目支出1361.90万元,具体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费16.20万元、预防保健工作经费16.20万元、村卫生室管理工作经费16.20万元、人口学会重点课题研究及培训经费9万元、人口和计生统计及抽样调查工作经费38.6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费110万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179.2万元、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三级联创四到基层204万元、专业机构审计经费40万元、重大会议及活动保障专项经费10万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费20万元、人口网格化管理经费48万元、打击“两非”案件奖励经费22.5万元、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经费48万元、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60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经费60万元、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经费60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治疗经费70万元、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334万元。

实际使用984.45万元,具体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费6.2万元、村卫生室管理工作经费16.2万元、人口学会重点课题研究及培训经费8.99万元、人口和计生统计及抽样调查工作经费29.8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费58.42万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57.22万元、专业机构审计经费16.52万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费19.5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三级联创四到基层154万元、打击“两非”案件奖励经费20万元、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经费33.6万元、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40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60万元、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经费60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治疗经费70万元、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334万元,财政收回377.45万元。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委制订了《长沙市卫生计生委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各业务处室按照一个专项一个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各级政

府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申请设立专项资金,单独编制支出计划,设定了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预算中安排项目支出1361.90万元,具体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费16.20万元、预防保健工作经费16.20万元、村卫生室管理工作经费16.20万元、人口学会重点课题研究及培训经费9万元、人口和计生统计及抽样调查工作经费38.6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费110万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179.2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三级联创四到基层204万元、专业机构审计经费40万元、重大会议及活动保障专项经费10万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费20万元、人口网格化管理经费48万元、打击“两非”案件奖励经费22.5万元、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经费48万元、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60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经费60万元、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经费60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治疗经费70万元、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334万元。

2018年,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市级财政安排334万元。其中市卫生计生委5万元、长沙市妇幼保健院58.48万元、长沙县妇幼保健院42.7万元、望城区妇幼保健院44.56万元、浏阳市妇幼保健院88.63万、宁乡市妇幼保健院94.63万。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项目工作进行提标扩面,将每对夫妇的检查结算标准由240元提高到400元,将目标人群由农村人口拓展到含农村人口、城镇人口、流动人口在内的全员人口,真正做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全员覆盖。创新全省,拓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在项目检查中增加孕前男女双方艾滋病、地贫筛查,男性血常规、血糖检查等四项检查。全年共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7643人,完成健康教育人77643人,目标人群覆盖率(任务完成率)已达104.02%。目标人群知晓率达到100%,早孕随访率和妊娠结局随访率达99%以上。全面超过全年90%项目目标。评估发现高风险人群14337人,高风险人群发生率为18.43%,高风险人群全部得到及时咨询指导、转诊治疗。省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两次普检,室评质量为全省14个地市州第一。此项工作的开展,一是提升了育龄群众的优生优育知识。我市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网络的主导作用和各级宣传部门的资源优势,讲究宣传多样性和多元化,形成强大的社会宣传声势。各区、县(市)公布咨询电话,在计生服务站所设立优生咨询室、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优生优育服务窗口等,面向社会、面向群众,营造项目舆论氛围,增强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群众优生优育意识得到提升,很多计划怀孕的夫妇主动、自觉参与项目检查。二是提升一技术服务能力。通过规范项目服务流程,优化技术队伍,加强阵地建设。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和监控制度,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确保了检查工作的长远性、检查过程的完整性、检查质量的准确性。所有检测项目都能独立开展、检测水平和风险评估水平大大提升。三是

提高了技术服务质量。长沙市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加强质控,确保项目质量。严格质量控制和评估指导,严格档案管理和随访工作。强化督导评估,项目纳入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严格实行考核兑现,在检查质量上坚持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全市没有发生一例技术服务质量差错。省项目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两次普检,9个区、县(市)合格率均达100%以上,室间质评质量为全省14个地市洲第一。四是提升了群众的满意率。坚持科学规范和知情自愿原则,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质的服务。通过实施重点服务、精细服务、全程服务,既增强了工作的实效度,更提升了群众的满意率。

201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和三级联创四到基层项目市级财政安排204万元。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和《长沙市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对2016年度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相应奖励,共计使用经费154万元。

2018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治疗市级财政安排70万元。其中芙蓉区1.47万元、天心区0.77万元、岳麓区5.65万元、开福区0.77万元、雨花区1.54万元、望城区13.55万元,长沙县4.1万元、浏阳市30.8万元、宁乡县11.55万元。通过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及对症治疗项目的实施,妥善解决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生活扶助问题,进一步建立了完善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2018年, 计划生育手术补助市级财政安排60万元。其中芙蓉区

1.12万元、天心区1.35万元、岳麓区4.27万元、开福区1.67万元、雨花区

2.53万元、望城区4.51万元、长沙县8.1万元、浏阳市2

3.5万元、宁乡县12.95万元。计划生育节育手术项目经费是对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妻(含流入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的专项资金。通过计划生育手术补助项目的实施,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手术,大大降低非意愿妊娠和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有效保障母婴安全,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意识明显提高。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一是推行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普及避孕节育知识,知道育龄群众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二是定期开展查环、查孕、查病,认真做好避孕节育全称服务,降低非意愿妊娠,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2018年,我市共行免费手术32578例,其中男性绝育2例,女性绝育3251例,放置宫内节育器10381例,取出宫内节育器11581例,人工流引产7194例,放置/取出皮下埋植术138例。市级下达资金60万元。根据各区、县(市)免费计划生育手术数量,进行比例分配。我市严格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好免费计划生育手术项目。实行严格的审签制度,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做到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各区、县(市)、各乡、镇(街道)与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医疗保健机构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作为计划生育手术和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了服务绿色通道。同时,加强围绝经期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扎实做好围绝经期宫内节育器取出工作,建立

围绝经期妇女宫内节育器取出追踪观察制度,落实跟踪随访,纳入常态管理。

2018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市级财政安排60万元。其中,芙蓉区1.26万元、天心区0.66万元、岳麓区4.84万元、开福区0.66万元、雨花区1.32万元、望城区11.44万元,长沙县3.52万元、浏阳市26.4万元、宁乡县9.9万元。为对计划生育手术对象负责,实事求是解决并发症家庭实际困难,2018年对新增申请计生手术并发症鉴定的对象进行了鉴定,有5名对象今年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等,纳入到计划生育家家庭特别扶助名单。全市2018年纳入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名单共计267人,二级7人,三级260人。市级60万元专项扶助资金全面用于对267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的特别扶助和困难补助。严格按照鉴定标准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通过鉴定拟纳入扶助范围对象,在对象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扶助公正。积极主动上户调查,面对面交流,在调查摸底后和鉴定结束后进行公示,确保鉴定公正透明。

2018年,爱心助孕特别行动市级财政安排48万元。其中长沙市妇幼保健院24万元、望城区1.44万元、长沙县2.1万元、浏阳市2.88万元,宁乡县2.88万元。2018年组织15次义诊活动,共检查352对夫妻,为500多对夫妇进行了免费健康宣教和授课,收到辅助生殖介绍信249夫妻(其中岳麓区34人次、雨花区47人次、长沙县31人次、芙蓉区21人次、宁乡县43人次、望城区12人次、天心区

22人次、开福区16人次、浏阳市18人次)。印制上千份宣教资料,对不孕不育、爱心助孕活动内容、申请方法、流程等进行宣传。2018年11月份举办国家级继教班(2018年“中西对话.生殖医学论坛”学术交流会),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授课,300人次参会,就不孕不育相关知识对各区县市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指导。我市人口数量大,不孕不育症患者多,不孕不育和失独家庭的数量在全省占很大比重,在项目实施进程中,我市创新服务内涵,将爱心助孕特别行动对象由失独家庭惠及到所有的符合生育政策、符合不孕不育症治疗条件的广大不孕不育家庭。对所有符合优惠服务条件者都可享受一次优惠助孕服务,有三大优惠服务内容。发放价值2400元的爱心卡;实施绿色通道,就诊免挂号费;人工授精、试管婴儿手术在两个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让利优惠治疗。我市规范实施爱心助孕工作,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网络优势,确保项目实施推进。一是开展调查摸底。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书面申请、自愿参与、知情选择程序,由对象提出申请,乡级进行审核,县级实施审批。三是做好技术服务。四是开展跟踪随访,做好优生优育咨询指导和定期随访。五是进行资料反馈。服务对象进行个案登记,定期上报。六是严格保密原则。加强对服务对象个人信息的保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项目工作在我市全面推开,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了“政府主导、政策推动、社会参与、专家支撑、项目运作”的工作机制,造福了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和广大的不孕不育家庭,工作成效显著,群众反响良好。

(二)专项管理情况

专项资金实行“一个专项一个管理办法”,并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求各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认真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和支出内容使用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经费标准足额安排补助资金预算。按照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要求统筹安排补助资金。所有专项资金分配实施科学决策,减少资金分配的随意性。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使用等情况按照规定逐步公开。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申报预算的参考依据,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业务主管处室结合项目中长期规划设定年度绩效目标,拟定年度实施方案以及绩效评价指标;组织项目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审核项目单位绩效目标;监督管理项目单位的项目组织实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四、资产管理情况

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3732.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459.76万元,在建工程212.79万元,无形资产59.7万元。负债总额299.74万元,主要为长期应付款。净资产总额3432.51万元。2018年新购固定资产71条,账面价值24.55万元;新增无形资产3条,账面价值59.7万元;资产调拨67条,账面价值179.38万元;资产处置一批,账面价值10.40万元,根据资产数据与决算数据

对比表,固定资产原价决算数据为3459.07万元,资产数据为3459.76万元,差异0.69万元。原因为:2018年调拨给区县的资产中,其中两台电脑单价3460元,有两个单位未及时点击调入,在2019年1月调入,财务账根据调拨文件按照总金额销账,故差异0.69万元。

资产管理:

1、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和夯实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各类固定资产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努力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依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及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制度,结合市卫生计生系统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委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卫函[2017]37号)并组织实施。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2、加强管理,规范资产管理程序。应采尽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实现资产管理和采购管理相结合,本着“勤俭节约、满足需要”的原则,依法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于资产的购置,凡应实行政府采购的资产购置都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采购,不能进行政府采购的资产也实行“货比三家”,实行内部招标采购,选择质优价廉的货品采购。固定资产的购置按照当年部门预算批复执行,增强计划性,防止无计划购置和重复购置。

3、加强固定资产领用与报废的处理。固定资产在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登记好名称、型号规格、金额等基本信息,标明设备已由其保管使用。报废、报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及办公室审批核实后,方可核销。

4、及时登记,确保单位资产账账相符。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办公室进行资产明细登记。并于每月月底将财务报表中的固定资产项目与固定资产资产信息系统中的固定资产进行核对,核实无误后,及时进行月结,确保做到固定资产账账相符。

五、建议

建议提高计生四项手术的结算标准。现在的标准过低,还是按照2012年和2009年的标准执行,与医疗收费标准不一致。现在实际收费的标准远超过文件制定的标准。如取环手术还是按照2009年的标准,20元每例,实际至少需要120元以上,如遇到特殊情况,可能需要500-800元以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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