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在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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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在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唐军成

(2021年10月25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市中级法院围绕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五年,也是市中级法院深化改革、砥砺前行、担当作为的五年。五年来,在自治区高级法院科学指导、市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履职尽责,平安钦州法治钦州建设有新作为

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4554件,审结130444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42.45%和133.88%,结案率90.24%;
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从2016年的70.21件增加到2020年的168件,上升了139.28%。在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法官人均办案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全体干警顽强拼搏,攻坚克难,担当作为,为平安钦州、法治钦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面推进平安钦州建设。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662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扰乱公共秩序等案件1680件,判处罪犯3460人。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43件334人,依法判处罚金、没收财产、退赔、赔偿损失等共计4.4亿元,社会治安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在全区率先集中开庭审理苏美洋等56人涉黑案,形成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推进重大案件庭审的“钦州经验”。推进禁毒严打专项整治,审结毒品案件1612件。依法严惩贪污腐败和职务犯罪,审结黄寿贵、陈凤坤等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93件,判处罪"208人。依法及时、从严惩处一批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分子,审结广西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罪案,依法维护防疫秩序。全面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共审结一审各类民商事案件61976件,结案率92.67%。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0367件,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加强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司法保护,审结侵权责任纠纷、物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等一审案件7583件。加强劳动者权益司法保护,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182件,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和休息权。公正高效审结中裕置业与购房者委托合同纠纷系列案等涉众案件,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妥善审理涉军人军属权益案件,审结涉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10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化解民商事纠纷,共调解、撤诉结案26803件,占审结案件的44.43%,实现案结事了。

全面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受理各类一审行政案件1679件,审结1488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了122.09%和114.41%。推进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妥善审结山林纠纷、土地纠纷等一审案件751件。推进和完善涉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和拆违纠纷联动处理机制,加强行政和解工作,为党委政府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深化与政府部门良性互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依法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通过培训、召开座谈会、组织行政机关党员干部旁听庭审等形式,助推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

全面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受理执行案件42625件,执结38803件,结案率为91.03%,执行到位金额29.31亿元。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工作要求,攻坚克难,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不断完善。与银行、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实现执行案件信息互通共享,大力提高对被执行人土地、房产查询、查封、解封效率。妥善执行市场开发服务中心、钦南区犀牛脚水产供销公司执行案件,解决600多名职工就业、搬迁问题。向社会公开失信被执行人14925人次、发出限制消费令25054人次。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拘留422人次,罚款217次221人、罚款

金额1380.6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80件91人,判决拒执罪25件27人,推进诚信钦州建设。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新担当

五年来,全市法院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大局中统筹谋划,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入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全过程。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40237件,发挥审判对市场行为的规范、调节作用。出台3个意见22条措施50项具体任务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建设。依法妥善审理桂钦海运集团、广西玉柴石油化工等破产案件,加强府院联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坚持善意文明执行,通过综合采取丰富灵活的强制执行措施,为企业纾困解难。设立自贸区巡回法庭,对涉自贸区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在产业园区成立法官工作站、巡回法庭,就地化解纠纷,助推园区项目建设。全市法院设立非公经济巡回法庭4个,对涉企和涉重大项目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的“三快”机制,加大小额速裁程序适用力度,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持续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法官工作室、人民法庭、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外联平台,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各基层法院与综治中心、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及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联动,开展诉前调解和诉前联动调解工作,共调解案件20725件,达成调解协议11527件,在诉前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大寺法庭在辖区推行“壮语巡回审判”,获评全国双语审判教育基地和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持续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各类涉企纠纷,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六稳”“六保”。依法审结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案件357件,切实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严惩各类知识产权犯罪,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建立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动建立府院协作、部门联动、跨域执法协调机制。依法从严审理环境保护案件,公开审理钦州港“5•12”废硫酸泄漏污染环境一案,打击跨省转移危险废物行为,追偿经济损失4015万元。成立环境资源旅游巡回法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建设。依法审理涉“三农”领域纠纷案件,促进乡村振兴。全力服务脱贫攻坚战,派出干警23人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全市法院定点帮扶的6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56户贫困户2492人全部实现脱贫摘帽。

三、坚持司法为民,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有新体验

五年来,全市法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各类民生案件1245件。开展涉民生案件等专项执行行动,为774人发放案件执行款3237.92万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切实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法院+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有机衔接,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606名困难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667.2万元。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准予缓、减、免交诉讼费659件,涉及金额640.2157万元。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挂牌成立五个少年法庭,推进少年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特别程序规定,保护涉罪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依法适用非监禁刑。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百香果女童被害案”被告人杨光毅依法执行死刑。加强外部联动,与妇联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健全未成年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帮扶的工作机制。钦北区法院审理的“林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浦北县法院、钦南区法院获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当中,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指引评价功能,让案件审判变成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5个,推动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普法宣传、依法维权等法治教育工作。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系列活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选派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并通过法治大讲堂等形式,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普法教育活动630余场。健全司法保护与行政、家庭、学校、社区联动机制,强化校园欺凌暴力预防。灵山县法院成立校园法官工作室,把法治安全教育送到学生身边。全市法院借助互联网的力量不断扩大普法范围和影响力,积极打造“两微一抖”新媒体宣传阵地,市中级法院、浦北县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荣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四、坚持改革创新,司法体制改革有新突破

五年来,全市法院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准确把握改革政策,突出改革重点,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落实法官遴选机制,遴选法官4批212人。出台《关于建立审判团队依法行使职权的指导意见》等一批改革文件,突出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专业化审判团队,优化人员配置,明确权力清单,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直接编入审判团队随机分案办案,院庭领导办理案件79615件,占全部结案数的61.03%。认真执行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障制度,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区分审判质量瑕疵责任与违法审判责任,支持审判人员依法履行职权。

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5%以上。推进审执分离改革,实现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权运行、衔接协调、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运行新格局。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将内设机构由原来57个精简为37个,精简比例为35.09%。深化“分调裁审”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民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7.04%。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庭审实质化。依法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获得律师辩护和法律帮助的权利,确保无辜者不受刑事处罚。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商,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323件5107人。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完善审理、调解、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规程,钦北区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全面深化审判管理机制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四类案件”监管机制、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的衔接机制,逐步完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的审判执行监督体系,形成审判监督工作整体合力。建立干警业绩档案,实行量化、公开、动态的业绩管理。运用大数据信息,严格审限规定,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推进审判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高审判质效。

五、坚持强本固基,基层基础建设有新发展

五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不断推进智慧法院和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智慧法院建设更深化。全市法院逐步建成高速宽带专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执行指挥系统,稳步推广应用庭审语音识别、庭审自动巡查、文书智能纠错等智能审判信息技术,审判执行过程全程留痕,实现诉讼服务、警务、信访等工作信息化全面覆盖。全面落实司法公开,依托“四大公开平台”,公开审判流程信息40133条,公开直播案件庭审16866件,公开裁判文书104408份,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诉讼服务建设更便捷。全市法院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升级诉讼服务大厅,搭建12368诉讼服务热线、移动微法院、调解平台、电子送达平台、繁简分流系统等平台,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全市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排名全区前列。疫情期间,全市法院通过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跨域立案,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基层基础建设更完善。钦州市执行指挥中心基础用房、市中级法院信息数据库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钦州市看守所、灵山县看守所、钦州监狱远程科技法庭建设,建成科技法庭51个。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人民法庭司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优化调整人民法庭布局,推进犀牛脚人民法庭和平山人民法庭重建工作,人民法庭信息技术、法治文化、便民设施一体化建设取得较大进展,法庭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法院队伍建设有新面貌

五年来,全市法院一以贯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严抓实党的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强素质,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铸忠诚。全面落实“第一议题”“第二议题”学习制度,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教育,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把党支部建设在审判团队上,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
坚持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重大敏感案件舆论风险研判和应对,讲好法院故事,传播司法正能量。

强化“四化”建设育能力。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补充法官助理55名,聘用制书记员170名。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队伍。加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培训力度,持续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培训,组织各类审判业务以及政治素养培训11280人次。20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激励干警担当作为,逐步完善法院各类绩效考核办法,全体干警始终保持高昂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共有166个集体和个人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奖励,涌现出了钦北区法院、浦北县法院和李钦城、黄庆华等一批全国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

强化从严治警促廉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22名干警因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以市委巡察为契机,不折不扣抓好顽瘴痼疾和突出问题整治,促进全市法院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强政治纪律规矩的经常性教育,以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筑牢司法清廉思想防线。发挥审务督察及内部司法巡查制度作用,把审判权、执行权牢牢关进制度“笼子”。

七、坚持接受监督,司法公信力有新提升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司法体制改革、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等工作5次。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主办、协办代表建议、关注案件26件,做到件件有回应。市中级法院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评中连年获评为优秀。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法院重大活动、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和建议。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办理政协提案、关注案件11件。加强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联系,主动听取意见。

依法接受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监督。支持、配合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01次,依法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41件。认真办理、反馈检察建议。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通过新闻发布会、旁听庭审活动等方式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络沟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到两级法院参加各类活动1696人次。全市人民陪审员增至455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18900件。聘请特约监督员、廉政监察员等特约人员113人。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回应网民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信任、监督和支持,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的进步。在此,我代表市中级法院向所有关心支持钦州法院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取得显著成绩的经验主要在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统一,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关键地位,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始终坚持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这些经验弥足珍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法院工作还存在困难和不足: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
法院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创新;
司法体制改革中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法院智能化信息化和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
法院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安排

市第六次党代会确立了钦州未来五年“建成广西工业强市”“基本实现发展愿景”的宏伟目标,这对全市法院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根据市委提出的战略部署,全市法院今后五年的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诚履职担当,为建成广西工业强市,加快实现“港、区、产、城、人”发展愿景,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钦州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培根铸魂,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强化履职保障、权益保障以及人身安全保障等,激励干警担当作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涵养清风正气。

二是凝心聚力,着力抓好执法办案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执法办案是司法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服务人民的重要手段,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获得感。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巩固禁毒严打成果,促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钦州、法治钦州。创新举措,切实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持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努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持续巩固拓展“一站式建设”和“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成果,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准确把握审判管理工作规律,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大力提升审判质效。

三是砥砺奋进,着力提升基层司法水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胸怀“国之大者”,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情用心用力做好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各方面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的需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水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强基导向,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扬和创新“枫桥经验”,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服务”的职能定位,服务钦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涉诉信访的办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四是司法护航,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司法职能,找准法院工作与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钦州工业强市建设。推进自贸区法庭建设,服务和保障对外开放,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司法难题,健全、落实司法平等保护机制,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五是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坚定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推进司法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健全定责、明责、履责、考责、追责的制度机制体系。加强审判团队建设,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司法办案的透明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只争朝夕、马上就办、风雨无阻,努力建成广西工业强市,加快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发展愿景,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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