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载人吊笼使用安全管理规定(2022年)

时间:2022-07-31 12:30:07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载人吊笼使用安全管理规定(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载人吊笼使用安全管理规定(2022年)

载人吊笼使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篇1】载人吊笼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吊装带使用注意事项

1、严禁超载使用。

2、两根吊装带作业时,将两根吊装带直接挂入双钩内,吊装带各挂在双钩对称受力中心位置;
四根吊装带使用时,每两根吊装带直接挂入双钩内,注意钩内吊装带不能产生重叠和相互挤压,吊装带要对称对吊钩受力中心,如图:

正确 正确 错误

3、吊装带使用时,不允许采用如图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错 误 正确 错误

4、吊装带使用时,将吊装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如上右图)

5、在吊装作用中,吊装带不允许交叉、扭转、不允许打结、打拧、应采用正确的吊装带专用连接件来连接。

错误 错误 正确 正确

6、当遇到负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时,必须采取护套、护角等方法来保护吊带,以延长吊装带的使用寿命。严禁在粗糙表面使用吊带。以免吊带被棱角割断和粗糙的表面划伤。

圆角可不加保护套 锐边处应加保护套 正确

7、双匝扼圈捆扎更为安全。

8、使用吊装带时,由于吊钩的弯曲 9、圆形吊装带环眼张开角度

部位使扁平吊装带在宽度方向不能 不应大于20°,吊装过程

均匀承载,受到吊钩内径的影响。

中避免环眼处开裂。

吊钩直径太小时,与织带环眼结合

的不充分,应采用正确的连接件连接。

10、吊装管类物体时要采取正确的吊装方式,吊装角度过大会产生安全隐患。

正确 正确 错误

11、不应将物品压在吊装带上,会造成吊装带损坏,不应试图将吊装带从下面抽出来,造成危险。应用物体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装带顺利拿出来。

正确 错误

12、吊装带不应在地面或粗糙表面拖拉。13、使用完毕后吊装带应选择悬挂存放方法。

错误 正确

成套索具使用注意事项

1、成套索具严禁超载使用。

正确 错误

2、使用过程中,不允许交叉或扭转,不允许打结、打拧。

3、成套索具吊装时,应避免吊装角度超过60°。

正确 错误

4、成套索具(两腿、三腿、四腿)使用过程中,严禁单根吊带索具受力,应使负载均匀分布在每条腿上。

正确 错误

扁平、圆形吊装带、成套索具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

1、本体被切割、严重擦伤、带股松散、局部破裂时,应报废。

2、表面有严重磨损,吊装带异常变形起毛,磨损达到原吊装带宽度的1/10时,应报废。

3、合成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发黄)、表面粗糙、合成纤维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时,应报废。

4、吊装带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表面多处疏松、腐蚀时,应报废。

5、成套索具金属件严重碰伤,产生变形影响使用。

6、成套索具金属件严重腐蚀影响强度。

★起重钳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钢板水平吊运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1、水平吊运钢板时,要与横梁配套使用连接如下图。

2、当被吊运的钢板较短时,只有横钳采取四腿索具吊装,如下图(只限于横钳)。

3、根据钢板的重量和厚度选择合适的吊钳,严禁超载使用。

4、实际使用时,钢板与地面应留有间隙,间隙的大小应略大于吊钳底部的厚度。

5、正确吊装如下图:

5.1一次只吊运一张钢板。

5.2钢板的边缘靠近钳体底部。

5.3单板、双板起重钳用一根索具

5.4钢板在吊运时要水平。

6、在吊运过程中,钢板严禁受到碰撞和冲击。

7、在吊运钢板时,下面严禁站人或在物品上面通过。

钢板竖直吊运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1、竖钳的吊装形式见下图

单只吊装钢板 双只吊装H型钢 双只吊装圆桶

与横梁配套吊装钢板 与两腿索具配套吊装钢板 单只吊装H型钢

2、根据钢板的重量和厚度选择合适的竖钳,严禁超载使用。

3、搬动竖钳的手柄使锁板推动连臂,这时钳舌在连臂限制下处于最大开口。推动竖钳使钢板插入到竖钳的钳口直至底部,然后搬回手柄使竖钳的钳舌夹紧钢板(如下图)。

4、竖钳的错误吊装。

5、竖钳的正确吊装:

6、当双肢索具连接竖钳起吊同一块钢板时,有万向吊环式的顶角不超过60°,无万向吊环式的顶角不超过30°,而且两只吊钳的最大起重载荷,不得超过单只的1.5倍。

7、此吊钳仅适用于钢板的竖直吊装,严禁用于钢板的水平吊装。

8、吊起钢板后如有严重的倾斜时,应重新安装竖钳。

9、起吊过程中,钢板严禁受到碰撞和冲击。

10、吊运过程应尽量平稳,下面严禁站人或在物品上面通过。

11、被吊钢板的表面硬度不得大于HB220。竖钳不适用于不锈钢板的吊装。

12、钢板的被吊部位表面不允许有油污。

油桶钳使用说明

1、油桶钳的正确吊装。

2、根据油桶的重量选择合适的油桶钳,严禁超载使用。

3、起吊过程中,严禁吊运的油桶受到碰撞和冲击。

4、吊运过程应尽量平稳,下面严禁站人或在物品上面通过。

吊钳的报废标准

吊钳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就报废或更换零部件

1、钳口变形达到原开口度的5%。

2、钳轴磨损量达到原直径的5%。

3、钳轴口磨损量达到原尺寸的10%。

4、钳舌及钳口板磨损量达到原齿高的20%。

5、钳轴弯曲量达到原长度的0.25%。

6、钳体用肉眼发现裂纹。

7、钳体严重锈蚀,转动部位转动不灵活。

★冶金夹具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冶金夹具(以下简称夹具)在外界提升力作用下,通过机械杠杆机构和启闭机构的开闭,实现对被吊物的夹紧。其具有结构简单,动作灵活,吊运可靠等特点。

2、工作原理(机械式)

天车吊钩挂在吊具的吊环上,吊起吊具,此时启闭机构的锁头在启闭座内,呈垂直状态,锁头挂住启闭座,吊具向上移动到钢坯上方的中心位置下降,当支板与钢坯接触时,天车吊钩继续下降,连杆、横梁也随之下降,锁头与启闭座底板接触,锁头靠自重,在启闭座内旋转90°,并在启闭座内呈水平状态。当吊环受到提升力时,连杆间夹角变小,并带动钳臂上的钳口向里收缩,锁头也逐渐脱离启闭座,天车钩继续上升,钳牙夹紧钢坯。经上升和水平移动,到指定地点的上方。天车钩下降,被吊物与其他物体表面(或地面)接触,而不能再下降,此时钳臂张开,钢坯被松开。天车钩继续下降,连杆间夹角逐渐变大锁头也逐渐落入启闭座内,并与启闭座底板接触后,呈垂直状态。滑车吊钩上升,吊起吊具,水平移动到原来位置,完成一个工作循环。

3、额定载荷和适用范围是夹具的设计和检验依据,严禁超载使用(见图1)

4、夹具避免冲击和碰撞,否则,应仔细检查夹具各部件,并经使用厂安检部门确认,不存在安全隐患,方可继续使用(见图2)

5、不得擅自割去或添加任何机构,或对夹具进行切割、补焊。(见图3)

6、夹具运行时,严禁人员在被吊物下面走动(见图4)。

7、斜吊被吊物是造成夹具损坏或报废的主要原因,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实际使用中,力求被吊物呈水平状态。(见图5)

8、出现故障时,应将夹具放在平整的地面上进行维修。(见图6)

9、使用后应放在平整的地面上或支架上(见图7)。

C型吊具使用方法

1、将天车钩挂在C型吊具上部的吊耳中,起吊天车钩,将C型吊具底部的圆弧板插入被吊卷,然后水平吊起,直至目的地。

2、将所吊运的钢卷或铝卷吊运到指定地点,下降天车钩,把所吊运的钢卷或铝卷放置在指定位置,继续下降天车钩,直至C型吊具底部的圆弧板能够拔出被吊卷不再受力为止,此时起吊天车钩,吊起C型吊具,完成一次吊运作业。

3、在起吊或卸上钢卷或铝卷的过程中,如果C型吊具底部的圆弧板不易插入被吊卷,可派专人握住扶手,与天车司机配合,将圆弧板插入被吊卷。

C型吊具注意事项

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维护C型吊具是安全可靠作业和延长吊具使用寿命的基础,在实际使用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使用C型吊具,首先了解有关吊具的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确保起吊时负荷不超过极限额定负荷,并使负荷处于平衡状态。

3、每次使用前,检查整个吊具外观是否有焊缝开焊,零件变形、裂纹等缺陷。

4、不可随意更改吊具的结构,增加或减少吊具的零件。

5、掌握起吊速度,防止负荷移动或转动。

6、吊具通过吊耳吊运负荷,吊具口应稍微上翘,防止被吊卷滑出(见图8)。

7、吊运钢卷或铝卷时,吊具内壁应与被吊卷侧面完全接触,钢卷重心向C型吊具内壁偏离30-80mm的距离,禁止钩尖受力,(见图9)。

8、吊运过程中行车动作应连续、平稳、这样可以防止被吊卷滑脱,也可以减小对吊具的冲击。

9、应在室内空气干燥、无腐蚀的环境下存放,长期存放时表面掉漆的地方应重新涂漆。

10、每次使用前,检查吊耳、钳口变形量、弧板及立板有无缺陷及变形,达到报废时应及时报废。

11、使用C型吊具必须专人专用,操作者必须熟知C型吊具各部件的作用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冶金夹具安全检查

1、为保证冶金夹具的安全使用,操作者在使用前必须先目视检查,若出现裂纹、开焊、塑性变形、磨损等情况,应通知安全部门进行检查处理。

2、每月检查:现场安全员必须对本部门使用的夹具登记造册,每月检查一次,保证冶金夹具各部件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并做好记录。

3、年度检查: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每年必须对冶金夹具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批量较大,使用频繁的夹具应抽样进行探伤或负荷检验,符合使用条件的打合格标记,方可继续使用。

冶金夹具(机械式、电动式、C型吊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配件或报废

1、冶金夹具的任何部位出现裂纹时;

2、某个部件损坏时;

3、冶金夹具的主要部件出现开焊或塑性变形时;

4、冶金夹具钳口磨损严重时;

5、电动夹具吊轴磨损量达到原件的5%;

6、电动夹具上、下腹板安装的垫轨槽与横梁的接触间隙应每12个月检查1次,用0.3mm的塞尺塞入深度不大于50mm,否则应更换垫轨;

7、由于严重腐蚀而导致夹具动作无法实现,经清洗并加润滑油,仍然动作不灵活时;

8、C型吊具底部的弧板磨损严重时;

9、C型吊具钳口变形量达到原开口的5%时。

★梁式吊具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每次使用前,检查整个吊具外观是否有焊缝开焊,零件变形、裂纹等缺陷。

2、必须确保起吊时负载不超过极限额定载荷,吊运过程中,吊具应处于平衡状态。(如图1)

3、不可随意更改吊具结构,增加或减少吊具零部件。

4、吊具负载时,下面严禁站人。(如图2)

5、吊运过程中行车应平稳,防止负载移动或转动。

6、吊运过程中行车动作应连续、平稳、严禁撞击,当吊具受到碰撞后应全面检查吊具各部件有无变形、裂纹,如有变形、裂纹应立即停止使用,严重脱漆,剥皮,检查是否与变形有关。

7、某个部件损坏,应及时更换或报废。

8、吊具必须专人专用,并熟知吊具各部件的作用,正确使用。

9、吊具重要焊缝,每6个月应进行一次无损探伤。

10、吊具应定期检修,每使用不超过三个月由主管人员检查,视使用情况做相应处理。

11、吊具使用后应清理干净,放在专用支架或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存放于通风、干燥、清洁的厂房内,禁止随地摆放,并由专人保管。

12、吊具不允许在酸、碱、盐、化学气体及潮湿环境中存放(如图3)

13、各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或润滑脂,防止出现卡阻现象。(如图4)

14、禁止在高温区存放(如图5)。

梁式吊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1、吊具梁体、吊耳有明显变形及裂纹应及时报废(如图6);

2、吊具长期使用,多处开焊,无法修复(如图7);

3、吊具及配件有严重锈蚀,影响到安全使用;

4、销轴磨损超过名义尺寸的15%,应更换或报废;

5、目测或经无损探伤,发现有裂纹,应修复或报废;

6、吊具表面有严重碰伤,影响到安全使用;

7、吊具主要部件出现明显的塑性变形;

8、吊具经试验,试验力达不到吊装力的80%。

★压套机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从空气滤清器注入液压油,油面达到液位计中线。

2、模座能灵活转动。

3、按说明书把电接点压力表上、下限调定相应压力值。

4、接通电源,试开电源开关,观察电机转向是否正确。

5、观察泵站运行是否正常,各接头是否漏油。

6、请注意:液压泵溢流阀在出厂前已经调好,用户切忌随意调整。

7、工作场地应无明火,无震动,无强磁场,无粉尘源,无酸、碱腐蚀性介质,温、湿度适宜,地面平整坚实。

8、机器搬运起吊时,严禁偏离重心吊装。

9、机器的输入电源必须是380V,50Hz三相交流电,(出口产品根据国外客户要求变动)。

10、接地保护线,必须可靠连接。

11、活塞上升的极限位置,由行程开关限位,机器出厂前已经调定,用户不得随意变动。

12、试机前必须将油箱,管道清洗干净,所用液压油必须清洁。

13、设备使用一周后,需将全部油液清洗一次,并清洗油箱和滤油器,以后根据工作负荷情况,3-6个月更换油液一次,清洗一次油箱,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14、导向装置要保持清洁,定期加润滑油。

15、油缸上不要随意放置其它坚硬物件,以防活塞下行时撞坏模座。

16、压制过程中,应特别注意:

16.1模块上下对齐,严禁错位(如下左图)

16.2在压制过程中,固结管在模腔内要立放,不允许斜放或平放(如上右图)。

压套机出现下列清况之一时,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1、缸体主要受力部位经修复,探伤仍达不到原额定载荷的报废;

2、缸体、活塞、导向套等密封部位磨损严重,经修复仍达不到原密封效果的报废;

3、模块形腔尺寸小于规定尺寸;

4、模块形腔出现大量锈蚀、裂纹。

★插套机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从空气滤清器注入液压油,油面达到液位计中线。

2、插针安装要与水平垂直,严禁倾斜安装。

3、插套前检查转阀是否到位。

4、接通电源,试开电源开关,观察电机转向是否正确

5、观察泵站运行是否正常,各接头是否漏油。

6、请注意:液压泵溢流阀在出厂前已经调好,用户切忌随意调整。

7、工作场地应无明火,无震动,无强磁场,无粉尘源,无酸、碱腐蚀性介质,温、湿度适宜,地面平整坚实。

8、每班后,将插套机上的油污清理干净。

9、齿轮传动副和链条应定期加注润滑脂润滑。

10、如果插套机长期不使用,要定时开机,运行时间不少于30min,防止活塞干涩、卡阻等现象发生。

11、运输、贮存将插套机包装件平置于运输设备上,捆扎牢固。

12、运输过程中,防止剧烈颠簸,应在防雨、防潮、无腐蚀介质的空间内存放。

13、设备搬运起吊时,严禁偏离重心吊装。

14、机器的输入电源必须是380V,50Hz三相交流电,(出口产品根据国外客户要求变动)。

15、接地保护线,必须可靠连接。

16、试机前必须将油箱,管道清洗干净,所用液压油必须清洁。

17、设备使用一周后,需将全部油液过滤一次,并清洗油箱和滤油器,以后根据工作负荷情况,3-6个月更换油液一次,清洗一次油箱,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插套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更换有关零部件或报废

1、刀片刃部磨损或崩刃严重

2、插针固定套、活塞杆的螺纹损坏

3、插绳缸、切整缸、剪股缸损坏严重,经修复无法达到原功能报废。

★钢丝绳索具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成套钢丝绳索具的使用方法(适用于压制钢丝绳索具和插编钢丝绳索具)

1、成套钢丝绳索具与吊钩、吊环、卸扣等连接处,是最容易受伤的地方,可加套环进行保护,延长索具的使用寿命。(以压制钢丝绳索具为例,插编钢丝绳索具同理)

2、成套钢丝绳索具过尖锐棱角时,会使钢丝绳提前断丝或绳芯露出,应加护角或护套保护。

3、成套钢丝绳的弯曲半径

一般情况下,若客户无要求时,钢丝绳索具长度是绳套的套长与套宽之比为2:1的情况下的长度。假如吊耳过大,会使绳套夹角过大,在承重时,铝管产生外张力,致使绳套抽脱发生危险。应按右图所示,加大绳套长度,最好在受力状态下,绳套的套长与套宽之比不小于3。(以压制钢丝绳索具为例,插编钢丝绳索具同理)

4、钢丝绳索具在使用前必须先试吊再正式起吊(试吊时负载离地面不能超过200mm)。选择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

5、成套钢丝绳索具的负载强度系数,吊装角度如图所示:

工作载荷计算系数:

两对应吊具间的夹角α

竖向角度(夹角)

β

工作载荷计算系数

单根吊索数量

两根

四根

α≤90°

β≤45°

1.4

2.1

90°<α≤120°

45°<β≤60°

1.0

1.5

成套钢丝绳索具的注意事项

1、成套钢丝绳索具在使用前,须看清标牌上的工作载荷及适用范围,严禁超载使用。

2、成套钢丝绳索具在使用时,将钢丝绳索具直接挂入吊钩的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到钩尖部位。

3、两根钢丝绳索具使用时,将两根钢丝绳索具直接挂入双钩内,两根钢丝绳索具各挂在双钩对称受力中心位置;
四根钢丝绳索具使用时,每两根钢丝绳索具直接挂入双钩时,注意钩内两根钢丝绳索具不能产生重叠和相互挤压,四根钢丝绳索具要对称于吊钩受力中心,如图:

正确 正确 错误

4、成套索具吊装时应避免吊装角度超过60°。(以压制钢丝绳索具为例,插编钢丝绳索具同理)

5、钢丝绳索具禁止打结,禁止钢丝绳间直接接触,应加卸扣或吊环隔开。(以压制钢丝绳索具为例,插编钢丝绳索具同理)

6、成套钢丝绳索具在负载运行过程中发生异常响声,应停止使用,等有资质人员检查后再行处理。

7、成套钢丝绳索具在吊装过程中应尽量平稳,人员严禁在物品上通过且吊运物品下面严禁站人。

8、压制钢丝绳索具在运输、安装和使用时避免弯曲受力,以免铝管、螺纹、接头或钢丝绳受到损伤。

成套钢丝绳索具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禁止使用

1、钢丝绳与铝合金压制接头部位有裂纹或滑移变形;
插编钢丝绳索具的插编部位有严重抽脱;

2、成套钢丝绳索具各端配件磨损、变形、锈蚀等原因而影响正常使用;

3、成套钢丝绳索具的钢丝绳部分报废标准参照钢丝绳报废标准。

★链条及链条索具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链条及链条索具使用前,须看清标牌上的工作载荷及适用范围,严禁超载使用,并对链条索具做目测检查,符合后方可使用。

2、在正常的使用情况下,吊装角度是影响载荷的关键,图中阴影部分夹角最大不准超过120度,否则将造成链条索具局部过载(如下图)。

3、链条之间禁止采用非正规连接件连接。

4、承载链条索具禁止直接挂在起重机吊钩的钩尖上或缠绕在吊钩上。

5、链条索具环绕被吊物时棱角处需加以衬垫、以防圆环链及被吊物损坏。

6、温度对链条索具的使用是有一定影响,如下表:

温度

由于温度升高载荷减少后的新载荷

-40℃-200℃

原额定载荷的100%

200℃-300℃

原额定载荷的90%

300℃-400℃

原额定载荷的75%

400℃以上

不允许

7、起重机械吊钩的吊点要求与吊重重心在同一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倾覆。

8、链环之间禁止扭转、扭曲、打结,相邻链环活动应灵活。

9、起吊重物时升、降、停要缓慢平稳,注意被吊物重心平衡,避免冲击载荷,不得长时间将重物悬挂在吊链上。

10、吊具没有适宜吊钩、吊耳、吊环螺栓等连接件时,单肢和多肢链条索具均可采用捆绑式结索法,如果起重松散类物品(如管子、木材等),可采用链条围绕重物多绕重物一圈的方法。

11、链条索具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扔碰和在地上拖拽、要防止从高空坠落,以免造成吊链变形、表面和内部损伤。

12、链条索具使用后应做清洁和相应检测,无异常应将其放置在专用支架上,不得放在地面上,所有吊具存放要清洁,干燥后涂防锈油。存放地点要通风、干燥、无腐蚀气体。

13、不要试图从重物下强行拉出链条索具,或让重物在链条上滚动。

14、操作实践:

14.1对索具的选择

14.1.1不应使用出现损坏的链条。

14.1.2严禁超过链条或链条索具的额定载荷。

14.1.3多肢链条索具提升非对称负载时,应由一个资质人员进行分析,防

止任何一肢超载。

14.2对人员的警告

14.2.1人体应远离作业中的链条索具和被吊物以及起重机吊钩。

14.2.2严禁人员站在作业中链条索具的下方或接近索具的位置。

14.2.3严禁人员站在悬吊的被吊物下面或通过悬吊被吊物。

14.2.4严禁人员骑坐在链条索具上。

14.3装配实践

14.3.1仅能通过制造商认可的方法缩短或调节链条索具。

14.3.2严禁通过打结或扭绞的方式缩短或延长链条索具。

14.3.3链条索具钩取的方式应能确保被吊物在受控状态。

14.3.4避免冲击载荷

14.3.5不应将被吊物压在链条索具上。

14.3.6当被吊物压在链条索具上时,不应从被吊物下将链条索具拉拽出来。

14.3.7提升期间,无论有没有负载,人员应提防任何可能的障碍物。

14.3.8当使用吊篮式或结套式提升时,被吊物被吊取的方式应能防止链条索具沿被吊物滑移或滑动。

14.3.9当使用吊篮式提升时,链条索具的肢索应从被吊物重心上方的两侧拖住或支撑被吊物,以确保被吊物保持在受控状态。

14.3.10严禁在地面或研磨面上拖拉链条索具。

14.3.11捆绑式提升时,捆绑位置仅能形成在索体上,严禁在配件上形成捆绑。

14.3.12捆绑式提升时,只有降低额定载荷,不能使用小于120℃的捆绑角度进行提升。

14.3.13严禁链条索具受到被吊物、吊钩或人行何配件的压缩、聚拢和挤压。

14.3.14应沿吊钩底座的中心位置施加力,防止吊钩尖端承载(除非吊钩设计用于尖端承载)。

链条索具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禁止使用

1、链环直径磨损至原公称直径的90%,即链环直径减少了10%,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如图1)。D=链条直径,P=节距,L=链环外长(如图2)。

图1 图2

2、链条外部长度增大3%,即链条内部拉长5%,应更换部件或报废(如图3)。

图3 图4

3、肉眼或其它设备检查链环焊接开裂或其它有害缺陷的链条时,应更换部件或报废(如图4)。

4、扭曲、严重锈蚀以及积垢,不能加以排除,部件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原尺寸的10%时,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5、单环节距伸长量超过名义节距的3%,双环节距离伸长量超过名义节距的5%时,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6、受到热源损坏后,不能继续使用。

7、过分点蚀或腐蚀(酸、碱等)后,不能继续使用。

★吊环系列产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吊环作业时,最大允许使用角度为120°,使用角度如下图:

2、当吊环出现裂纹和变形时,严禁采用焊接和加热弯曲的方法修理吊环。

吊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1、吊环任何部位经探伤有裂纹或用肉眼看出有裂纹

2、吊环出现明显的塑性变形

3、吊环任何部位磨损量大于原尺寸的2.5%

4、吊环直径磨损或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时

5、长吊环内长L(圆吊环内径D)变形率达5%以上

6、吊环螺钉的螺纹部分出现破损,无法形成良好的配合

★卸扣系列产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作业前,检查所用卸扣型号是否匹配,连接处是否牢固、可靠。

2、禁止使用螺栓或金属棒代替销轴。

3、起吊过程中不允许有较大的冲击与碰撞、

4、销轴在承吊孔中应转动灵活,不允许有卡阻现象。

5、卸扣本体不得承受横向弯矩作用即承载力应在本体平面内。

6、在本体平面内承载力存在不同角度时,卸扣的最大工作载荷也有所调整。

7、以卸扣承载的两腿索具间的最大夹角不得不大于120°(如下图)。

8、卸扣要正确的支撑着载荷,即作用力要沿着卸扣的中心线的轴线上,避免弯曲,不稳定的载荷,更不可以过载(如下图)

9、避免卸扣的偏心载荷(如下图)

10、卸扣在与钢丝绳索具配套作为捆绑索具使用时,卸扣的横销部分应与钢丝绳索具的索眼进行连接,以免在索具提升时,钢丝绳与卸扣发生摩擦,造成横销转动,导致横销与扣体脱离(如下图)

正确 错误

11、根据使用的频度、工况条件恶劣程度应确定合理的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周期不应低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并做检验记录。

12、如在高温环境使用,载荷减小应考虑,见下表

温度

由于温度升高载荷减少后的新载荷

-40°~200℃

原额定载荷的100%

200℃°~300℃

原额定载荷的90%

300℃°~400℃

原额定载荷的75%

400℃以上

不允许

卸扣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禁止使用

1、卸扣本体及销轴的任何一处,用肉眼观测时如有裂纹,应立即报废;

2、磁粉探伤和超声波探伤有裂纹时,应立即报废;

3、卸扣本体有明显变形、销轴有变形不能转动时,应立即报废;

4、卸扣本体及销轴的任何一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名义尺寸10%时,应立即报废;

5、卸扣本体及销轴有大面积的腐蚀或锈蚀时,应立即报废。

链条卸扣系列产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根据链条直径和承载重量选择与之相匹配的链条卸扣,严禁超载使用。

2、链条卸扣的安装,先把扣体穿进吊环或链环中,转动扣体检查是否灵活,无误后将两个扣体对正,装上卡簧,穿进横销(如下图)。

3、链条卸扣的卡簧松动失去作用时,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4、链条卸扣不允许扭曲错位安装,如发现异常,应停止使用。

★吊钩系列产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使用吊钩时,应将索具端部件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直接挂入吊钩钩尖部位,如下图:

2、当吊钩出现裂纹和变形时,严禁采用焊接和加热弯曲的方法修理吊钩。

3、当将两个吊索放入吊钩时,从垂直平面至吊索拉开的角度不能大于45°,且两个吊索之间的夹角不许超过90°,如下图:

4、对于钩部的磨损已经超过极限的吊钩不得使用,如下图:

5、应当清楚,要靠吊钩支撑载荷,而保险卡永远不能支撑载荷,如下图:

6、吊钩使用时,不允许吊钩用于侧载荷、背载荷和尖部载荷,如下图:

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1、吊钩体锈蚀或磨损量大于名义尺寸的10%

2、肉眼看出吊钩有裂纹、裂痕或经探伤检查有裂纹等缺陷

3、带保险卡的吊钩,保险卡松动失去作用

4、吊钩开口尺寸增大,或钩尖对钩体平面弯曲10°以上,或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吊钩损坏、弯曲、钩尖磨损,引起吊钩保险卡不能正常工作。

★滑车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钢丝绳与滑轮的偏斜角不得超过5°。

2、滑轮组使用时,禁止吊装固定的被吊物

3、操作者须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按说明书要求维护保养。(如下左图)

4、严禁超载使用。(如上右图)

5、起重物吊点应处于吊钩钩腔底部,严禁使用钩尖部位起吊。

6、滑轮组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程度,确定定期检查周期,周期最长不得少于一年一次,有条件的可每年进行一次静载荷试验。

7、滑轮组拆开检修后,应将零件用煤油清刷干净,涂上润滑液和防锈油;
轴承应注入黄油,然后将零件重新装配好。

8、滑轮组在装卸过程中不得摔砸,以防部件变形。

9、滑轮组若长期不使用时,应清洗涂以防锈油,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保管,避免锈蚀。

滑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1、中轴中段直径磨损量大于等于原轴径的2%;

2、轴套的磨损量大于等于原轴套壁厚的20%;

3、滑轮槽径向磨损量大于等于钢丝绳直径的25%,或轮槽壁厚磨损量大于等于原尺寸的10%,或轮槽不均匀磨损大于等于3mm。

【篇2】载人吊笼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2056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 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 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 新修订 / 完整 / 内容可编辑

编写:xxxxx

审核:xxxxx

单轨吊柴油库使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目的:
  为确保设备安全运转,杜绝浪费,对井下柴油库实行统一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实施范围:井下单轨吊柴油库
  三、实施标准及内容
  1、为保证沿途运输安全,整桶柴油下井必须使用专用车运输。
  2、井下必须设专用柴油库房,严禁在柴油库外存放,柴油库必须经机电科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柴油库必须配备2台灭火器 0.2立方米防火沙,并设管理牌版,明确责任人。
  4、柴油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空桶,柴油桶必须上台、摆放整齐、标志清晰正确。
  5、所用柴油必须符合标准,不得将不同规格柴油混合使用,柴油库必须要保证干燥。
  6、柴油库内必须杜绝火种,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和从事可能产生火火花的作业。
  7、加油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油的速度,发生跑、冒、漏油时必须清理好现场。
  8、加注柴油器具,必须使用专用油抽子,不可与其它器具混用,加油器具不得乱扔乱放。
  四、考核:
  1、整桶柴油下井未使用专用车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联责正职50元。
  2、井下柴油库未经机电科验收私自使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联责机电负责人(分管人员)、正职50元。
  3、井下未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柴油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联责机电负责人(分管人员)、正职50元。
  4、柴油库防火设施配备不全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单位正职50元。
  5、井下柴油库内油桶未按规定上台上架,每桶罚正职20元;
油桶密封不严的,或油抽子未入罩存放罚责任人20元,联责机电负责人(分管人员)、正职各10元。
  6、柴油库不符合规定的,罚正职50元。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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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载人吊笼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XXX有限公司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1目的
为做好生产装置和系统的氮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氮气窒息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和系统的氮气安全管理。1.3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1.3.3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4术语和定义
1.4.1氮气窒息:氮气为无色、无味、无嗅的惰性气体,在空气中的含量为78.12%,空气中氮气含量增高时,减少了其中的氧含量,使人呼吸困难,严重时会因缺氧而窒息甚至死亡。
1.4.2非常规状态:特指在正常生产和检维修过程中明确规定不能使用氮气的操作或过程,由于某种客观存在而只能使用氮气的操纵或过程。
1.5作职责1.5.1HSSE部
1.5.1.1负责监督检查氮气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
1.5.1.2负责氮气防护用品的配备、检验检测和报废、更换等的管理。
1.5.1.3负责审批非常规状态下使用氮气的风险评价报告,并监督防护措施的落实。1.5.2生产运行部
1.5.2.1负责全厂氮气管网的运营管理。1.5.2.2负责组织协调全厂氮气的生产和使用。
1.5.2.3负责审批非常规状态下使用氮气的申请报告和使用方案。

1.5.3生产厂(中心)
1.5.3.1负责编制氮气使用计划,并报生产运行部审批。
1.5.3.2负责编制非常规状态下使用氮气的风险评价并报HSSE部审批。
1.5.3.3负责编制并执行非常规状态下使用氮气方案,并向生产运行部提出申请。1.5.3.4负责本单位氮气的投用、使用和停用过程的安全管理。1.5.4消防气防中心(消保队)1.5.4.1负责空气呼吸器气瓶的充装。1.5.5分析化验中心(化验室
1.5.5.1负责分析受限空间内的氧含量,并出具报告。
二、工作规定
2.1安全警示标识
2.1.1所有氮气管线均应全部涂成黄色。
2.1.2氮气管线上的所有盲板均应采用“8字”盲板,悬挂盲板标识,并执行《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ZG-106-2019-047)。
2.1.3HSSE部负责安全警示标识的监督检查。2.2常规状态下的使用管理
2.2.1生产厂(中心)应每月编制氮气使用计划,报生产运行部审批,生产运行部根据生产厂(中心)的使用计划,统一协调全厂氮气的生产和氮气使用分配工作。
2.2.2正常生产状态下氮气管线与其它工艺管线连接处应加盲板隔离。2.2.3禁止氮气系统与空气系统连接。2.2.4禁止用氮气代替仪表风和工厂风。
2.2.5生产装置投用氮气时,界区的氮气阀门未经生产运行部批准不得拆除盲板或开启阀门。
2.2.6生产装置停用氮气时,界区的氮气阀门必须加装盲板。2.2.7不得使用氮气清理任何区域或设备卫生。
2.2.8氮气管网上的所有导淋、放空、排凝均应加装管帽。
2.2.9氮气置换的尾气应排放至火炬系统,无法排入火炬系统的,其排放点应高于临近最高建(构)筑物3米以上。
2.2.10进入存有或可能存有氮气的受限空间作业前,生产厂(中心)应向分析化验中

心(化验室提出做氧含量分析通知,分析化验中心(化验室应按要求在指定地点或部位进行采样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单,同时执行进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ZG-106-2019-040)。
2.3非常规状态下的使用管理
2.3.1生产厂(中心)按照《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规定》(ZG-106-2019-014)编制氮气使用风险评价报告并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报HSSE部审批并备案。
2.3.2生产厂(中心)提出氮气使用书面申请,报生产运行部审批并备案。
2.3.3生产厂(中心)编制氮气使用方案,报生产运行部审批,并同时在生产运行部和HSSE部备案。
2.3.4氮气使用方案中应包括使用部位、使用的原因、目的、使用时间、使用量以及流程图、盲板图、盲板表等。
2.3.5同时执行本规定中2.2.9和2.2.10之规定。2.4作业防护要求
2.4.1当作业场所空气中氧气浓度低于18%时必须佩带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2.4.2进入受限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域作业时必须有所在区域生产中心人员监护。2.4.3使用过的空气呼吸器应送至消防气防中心(消保队)统一进行充装。2.5急救措施
发生氮气窒息事故时,应迅速将受伤人员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呼吸难时,应及时给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抢救和就医。
三、附则
3.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若以往相关制度与本规定有相冲突处,以本规定为准。3.2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属HSSE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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