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_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2016年 医保局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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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_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2016年 医保局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运行情况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2016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_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2016年 医保局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2016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_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2016

  医保卡在异地能不能报销呢?那么,到底是什么把医保困在原地?医保“全国漫游”还要等多久?编者就此采访了部分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以及会外的专家?下⾯为⼤家整理分析。

医保没有“⼀卡通”,群众“跑腿”“垫资”烦

  医保没有

  80多岁的郭⼤爷在海⼝过冬时突发⼼脏病,住院近⼀个⽉。要是在⽼家郑州住院,只需⾃掏1万多元,但因⾝处异地,两省之间⽆法跨省即时结算,郭⼤爷的家⼈“垫资”了6万多元,再办理多重⼿续回参保地才得以报销。

  “要是在海南直接按医保结算就省事⼉了!”郑⼤爷的家⼈感叹。

  据统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覆盖我国95%以上的城乡居民。

  然⽽,不同地区间却有⼀道⽆形的屏障阻碍着⼈们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的满⾜,尽管部分省份之间已开展点对点跨省即时结算合作,但⼤多数跨省就医者还得带着各种单据,“跑腿”“垫资”问题凸显。

  ⼈们不禁要问,医保的⽬的就是保障群众最基本的医疗卫⽣需求,医保何时才能实现全国“⼀卡通”?

  回顾:异地医保直接结算2015年消息

  资源不均成

资源不均成“漫游”最⼤障碍

  过去⼏年,新疆、吉林、云南等⼗多个省份先后与海南签订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两地参保⼈员在合作省份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可直接按照参保地医保药品⽬录、报销⽐例即时结算。

  “此举为来琼过冬的‘候鸟⽼⼈’及游客提供了⽅便。”海南省卫计委副主任吴明说。

  海南模式能否复制到全国?全国⼈⼤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等多名代表委员指出,全国范围内实现跨省异地结算还⾯临诸多瓶颈。

  在我国⼤部分地区,职⼯医保、居民医保以地级市为统筹区域,新农合⼤部分以县为统筹区域,⽽且分属⼈社、卫计两个系统管理。此外,对于医保,财⼒较发达地区政府补贴多些,否则就少些。

  以上这些因素造成了各地医保障⽔平差别较⼤,药品⽬录、起付线、封顶线以及报销⽐例千差万别。能否打造⼀个超级软件,设计出完备的信息系统,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跨省异地结算?有⼈⼠指出,在全国不少省份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情况下,实现跨省异地结算只是时间问题。

  对此,吴明并不赞同。他说,北、上、⼴等医疗资源发达的⼤城市绝不会跟外地签订异地结算合作协议,“因为医疗资源是根据当地⼈⼝基数进⾏配置,如果实现了异地即时结算,导致病患过于集中到某⼀个地区,这是哪⼀个地区都承受不了的。”

  医保

医保“全国漫游”出路何在?

  参加两会的⼀些代表委员指出,为流动⼈⼝就近就医提供结算便利,出路不在于建⽴⼀个复杂⽽精细的结算平台,在于省级统筹与体制改⾰,要在医疗卫⽣资源布局上下⼤⼯夫。

  ⾸先,要尽快实现省级统筹,实现参保⼈员标准统⼀。“提⾼统筹层次,既是提⾼医保公平性的需要,也是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机制的重要条件。⽬前省⼀级统筹还差得很远。”郑功成说。

  全国政协委员宋丰强建议,对于“候鸟⽼⼈”等特殊流动⼈群,应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在未实现⼀元化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前,探索完善转移接续办法,是适应⼈⼝流动和劳动者职业⾝份转换的好策略。”

  此外,要加快体制改⾰,整合现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并轨为统⼀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消除城乡⼆

元印记,条件成熟后再与职⼯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为⼀元化的全民医疗保险。

  “⽬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两个制度、两套经办机构,问题⾮常严重。”郑功成说,医保“全国漫游”的呼声警醒我们的是,要围绕医保制度的根本宗旨,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尽可能就近满⾜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解决基本医疗负担。

  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解读

  ⾯对社会的发展,有些地区的落后已经不能满⾜当地⼈的⽣活和学习的需求,外来务⼯⼈员的逐渐增多,国家对处于社会低层的⼈也提供了进⼀步的医疗保障,发⾏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有很⼤⼀部分的⼈是因为家庭贫困,才背井离乡到外地打⼯,⽽他们当中⼤部分⼈都是没有多少⽂化的⼈,只能做些需要劳⼒的⼯作,如在⼯地打⼯等。再者说,在⼯地打⼯这种⼯作本来就具有危险性,且他们⼤多缺乏保障个⼈权益的意识,受⼯伤这种事情在所难免,可是⼯作单位不给予赔偿的事情也经常发⽣。所以国家发⾏的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为这些⼈提供必要的保障。

对于新政策的解读如下:

  对于新政策的解读如下:

  1、城镇职⼯医疗保险实⾏市级统筹,全市统⼀政策、统⼀标准、统⼀经办流程。

  2、缴费基数(每年调整⼀次)为职⼯为上年度⽉平均⼯资总额,低于省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2014年度⽉最低缴费基数为2300元)。

  3、缴费⽐例:单位缴纳7%,个⼈缴纳2%;特别困难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按7%缴纳,个⼈不缴费,不建⽴个⼈账户,只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4、⼤额缴费标准:在职每⼈每⽉10元,单位和个⼈各负担5元;退休⼈员每⼈每⽉应缴纳的5元,从个⼈账户中扣除。

  5、划⼊社会保障卡个⼈账户:在职⼈员按照缴费基数,45周岁以下的(含45 周岁),划拨⽐例为2.4%,45周岁以上的,划拨⽐例为3.1%(缴费基数由财政、单位提供);退休⼈员以个⼈养⽼⾦为基数,划拨⽐例为4%。次⽉划拨上⽉的个⼈账户。

  6、参保⼈员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的,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规定持社保卡直接结算,只缴纳个⼈应当负担部分;在省结算平台内住院的,须先到县⼈社局医保处办理登记⼿续,能联⽹的直接结算个⼈负担部分;到省外定点医院就医的,须先到县医保处登记,出院后将报销所需材料交单位,由单位统⼀报医保处,每季度报销⼀次。

  退休⼈员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满25年,退职⼈员年满25年,启动医疗保险之前符合国家政策的连续⼯龄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的,须补费到最低年限,补费基数及⽐例按照现⾏补费规定理。

  异地医保报销政策在2014年有⼀次做出了新的调整,其中明确指出医保报销的⽐例将全⾯提升5%。长期在外地居住的投保⼈,可以经过居所归属地的医疗保险办理机构的同意之后,办理相关的⼿续,在当地选择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还有⼀部分⼈是因为疾病原因需要办理转院,对于需要在外就医的⼈来说,根据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应该在病⼈办理住院⼿续之后,在五个⼯作⽇之内向所在地区的区医疗保险办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续,就医的医院应为所就医地区的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续齐全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报销,没有办理相关⼿续的则需要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起付线提⾼了5%,报销的费⽤则下降5%。

  2016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

三部委:2015年起省内异地医保可直接结算 2016年全⾯实现

  三部委:

  ⼈社部、财政部、卫计委近⽇联合印发了《关于进⼀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将实现省内异地住院费⽤直接结算,2016年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员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

  三部委要求:各省要建⽴完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持省内统筹地区之间就医⼈员信息、医疗服务数据以及费⽤结算数据等信息的交换,并通过平台开展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作。

  ⼈社部医疗保险司负责⼈表⽰,指导意见提出了分层次推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结算的思路,要求以全⾯实现市域范围内医疗费⽤直接结算为⽬标,做到基⾦预算、筹资待遇政策、就医管理的统⼀和信息系统的⼀体化衔接,努⼒做到“同城⽆异地”。

  这次⽂件还提出了相应的⼯作⽬标,2014年要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区内就医直接结算,规范和建⽴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2015年将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区内和省内异地住院费⽤直接结算,建⽴完善国家和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2016年全⾯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员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

  ⽂件提出跨省异地就医费⽤直接结算的重点⼈群是异地安置退休⼈员,指按照户籍政策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长期居外退休⼈员,主要是退休后随⼦⼥居住的⽼⼈。他们普遍年龄⼤、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问题对他们的影响最⼤,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同时,这部分⼈群界限相对⽐较清晰,也有利于跨省异地就医⼯作的稳妥起步。

  下⼀步,结合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的推进,有条件的地⽅可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将其他跨省异地居住⼈员纳⼊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范围。

以下为⼈社部⽹站公布的答问全⽂:

  以下为⼈社部⽹站公布的答问全⽂:

  请简要介绍⼀下《关于进⼀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作的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情况。

  近年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得到了长⾜的发展,全民医保基本实现,保障⽔平逐步提⾼,服务能⼒明显提升。⽬前,各地普遍实现了统筹地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直接结算,解决了参保⼈员看病先垫付资⾦、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的问题。为解决参保⼈员异地就医时的医疗费⽤结算问题,2009年⼈社部印发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作的意见》(⼈社部发〔2014〕190号)。各地按照⽂件精神积极探索,取得了⼀定的成效,积累不少经验。⽬前,已有27个省份建⽴了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其中有22个省份基本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些地⽅通过点对点联⽹结算、委托协作等办法,进⾏了跨省异地就医的探索。

  然⽽,从全国范围来看,异地就医结算⼯作推进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是部分地⽅尚未实现市级统筹,市域范围内还未做到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尚不规范;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缺少顶层设计和协调。⼆是异地安置退休⼈员住院费⽤结算存在⼿续复杂、垫付压⼒⼤等问题。三是异地医疗⾏为缺乏监管,通过伪造医疗票据和就医材料等⾏为欺诈骗取医保基⾦的情况时有发⽣。对此,⼈⼒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医改有关部署,在总结地⽅经验的基础上,会同财政部、卫⽣计⽣委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进⼀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作的指导意见》,并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社部门的意见。

此次异地就医⽂件提出分层次解决异地就医问题的思路是什么?有什么具体⽬标?

  此次异地就医⽂件提出分层次解决异地就医问题的思路是什么

  《关于进⼀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分层次推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结算的思路:⼀是完善市级统筹。要求以全⾯实现市域范围内医疗费⽤直接结算为⽬标,做到基⾦预算、筹资待遇政策、就医管理的统⼀和信息系统的⼀体化衔接,努⼒做到“同城⽆异地”。⼆是规范省内异地就医。各省份要建⽴完善省级异地就医平台,通过平台开展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作,建⽴统⼀的医保技术标准库,规范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和经办流程。三是跨省医疗费⽤结算管理。探索建⽴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员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并做好异地转诊、异地急诊⼈群的就医管理。

  与分层次推进的思路相适应,这次⽂件也提出了相应的⼯作⽬标,明年将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区内和省内异地住院费⽤直接结算,建⽴完善国家和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2016年全⾯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员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加快⼯作节奏,积极推进。

  ⽂件之所以强调分层次推进异地就医⼯作,并提出阶段性⼯作⽬标,主要是考虑到当前我国医疗资源配置还很不平衡,分级诊疗模式尚未建⽴,医保基⾦⽀撑能⼒也⽐较有限,解决异地就医问题不可能⼀步到位、⼀蹴⽽就,应调动各⽅⾯积极性,充分利⽤各级资源,避免因过分强调就医和结算的便利性⽽加剧就医⼈员向⼤城市、⼤医院过度集中,导致医疗费⽤过快增长,影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最终影响⼴⼤参保⼈员医疗保障待遇。

  ⽂件提出跨省异地就医费⽤直接结算的重点⼈群是异地安置退休⼈员,这类⼈员的具体范围是什么?为什么要以这部分⼈员作为重点?

  异地安置退休⼈员是指按照户籍政策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长期居外退休⼈员,主要是退休后随⼦⼥居住的⽼⼈。他们普遍年龄⼤、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问题对他们的影响最⼤,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同时,这部分⼈群界限相对⽐较清晰,也有利于跨省异地就医⼯作的稳妥起步。因此,《指导意见》明确以这部分⼈群作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重点⼈群。

  下⼀步,结合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的推进,有条件的地⽅可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将其他期跨省异地居住⼈员纳⼊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范围,为⼴⼤参保⼈员提供更好的医保结算服务。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员在进⾏医疗保险费⽤直接结算时有什么特殊政策? 由于⽬前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还不完善、技术标准尚不统⼀,为了便于直接结算,《指导意见》对跨省异地安置退休⼈员规定了⼀些特殊政策,主要有三个⽅⾯:⼀是⽀付范围原则上可以执⾏居住地的“三⽬录”范围。这样有利于异地安置退休⼈员居住地的医⽣根据平时习惯给异地安置退休⼈员诊治,也有利于避免因⽀付范围不同⽽增加参保⼈员负担。⼆是⽀付⽐例执⾏参保地本地就医的⽀付⽐例,不执⾏转外就医⽀付⽐例。三是经本⼈申请,异地安置退休⼈员个⼈账户资⾦可以划转给个⼈,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

⽂件对利⽤虚假医疗票据骗取医保基⾦的情况有什么针对性的规定?

  ⽂件对利⽤虚假医疗票据骗取医保基⾦的情况有什么针对性的规定

  ⼀些不法分⼦利⽤异地就医时医保信息不联⽹的漏洞欺诈骗取医保基⾦的情况确实存在,这其中既有参保⼈员个⼈⾏为,也有专门的犯罪团伙参与其中,甚⾄还有个别医院提供真的医疗发票参与骗保。对此,地⽅医保经办机构采取了多种措施严加防范,但由于各地医疗票据格式、形状相差太⼤,即使专业⼈⼠也很难识别,经办机构向外地医疗机构核实费⽤真实性的难度也很⼤,因此确实难以杜绝。针对这个问题,《指导意见》分异地就医的不同类型提出了要求:对于登记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员,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将他们纳⼊统⼀管理,逐步与本地参保⼈⼀样,提供相同医疗保险服务和医疗⾏为监控。对于异地转诊⼈员,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建⽴与就医地之间的协作机制,由就医地经办机构协助进⾏医疗票据核查等⼯作。对于临时异地急诊⼈员,参保地认为有必要对费⽤真实性进⾏核查的,就医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要予以协助。今后,全国范围内医疗

保险经办机构的协作将逐步加强,信息系统进⼀步完善,在⽅便⼴⼤参保⼈员就医结算的同时,将有效地遏制和防范伪造医疗票据进⾏欺诈骗保等⾏为。

⽂件对于各地贯彻落实这项⼯作提出了什么要求,如何保证政策落地?

  ⽂件对于各地贯彻落实这项⼯作提出了什么要求,如何保证政策落地

  《指导意见》出台后,下⼀步的重点⼯作就是抓好落实。⽂件中对于⼈⼒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计⽣等部门在异地就医⼯作中承担的主要职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此外,⼈社部还将召开视频会议进⾏专门部署,并适时组织培训。各级⼈⼒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此项⼯作,制定⼯作计划,做好组织落实,完善相关业务规程和业务标准规范,加快推进异地就医平台建设,为异地参保⼈员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

  在⼯作推进中,将注重与各地的沟通,针对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指导,做好协调,确保有关政策落地。

异地医疗改⾰时间表出炉:明年基本实现省内直接结算

  异地医疗改⾰时间表出炉:明年基本实现省内直接结算

  昨⽇(12⽉25⽇),由⼈社部、财政部及卫计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正式对外公布。根据⽂件要求,2015年将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的直接结算,在此基础上,2016年将全⾯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员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加快⼯作节奏,积极推进。

  “⽬前各地医保报销政策不⼀样,在现有的统筹层级下,要先实现异地医保即时结算难度不⼩。”卫计委内部⼈⼠曾在接受《每⽇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直⾔。

  对此,《意见》明确提出,将着⼿提⾼统筹级别,推进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规范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015年省内异地住院费直接结算

  《意见》明确,2015年,基本实现省内异地住院费⽤直接结算,建⽴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2016年,全⾯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员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加快⼯作节奏,积极推进。

  据⼈社部医疗保险司负责⼈介绍,⽬前有部分地⽅尚未实现市级统筹,市域范围内还未做到直接结算。此外,异地安置退休⼈员住院费⽤结算存在⼿续复杂、垫付压⼒⼤等问题。

  《每⽇经济新闻》记者从《意见》中获悉,此次提出的分层次解决异地就医问题的思路是完善市级统筹、规范省内异地就医、跨省医疗费⽤结算管理。

  “之所以强调分层次推进异地就医⼯作,并提出阶段性⼯作⽬标,主要是考虑到当前我国医疗资源配置还很不平衡,分级诊疗模式尚未建⽴,医保基⾦⽀撑能⼒也⽐较有限,解决异地就医问题不可能⼀步到位、⼀蹴⽽就。”⼈社部医疗保险司负责⼈表⽰,应避免因过分强调就医和结算的便利性⽽加剧就医⼈员向⼤城市、⼤医院过度集中,导致医疗费⽤过快增长,影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根据《意见》,异地安置退休⼈员将成为跨省异地就医费⽤直接结算的重点⼈群。⼈社部医疗保险司负责⼈称,按照规定,⽀付范围原则上可以执⾏居住地的 “三⽬录”范围,这样有利于异地安置退休⼈员居住地的医⽣根据平时习惯给异地安置退休⼈员诊治,也有利于避免因⽀付范围不同⽽增加参保⼈员负担;其次,⽀付⽐例执⾏参保地本地就医的⽀付⽐例,不执⾏转外就医⽀付⽐例。

  根据⼈社部的表述,优先解决异地安置退休⼈员跨省异地就医费⽤直接结算,是因为这部分⼈ “普遍年龄⼤、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问题对他们影响最⼤,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

统筹层级待提⾼

  统筹层级待提⾼

  事实上,不仅异地安置退休⼈员,城镇职⼯、城镇居民医保的异地就医结算的问题也由来已久,之所以⼀直未能完全打通,统筹级别较低是其关键原因。

  ⼀名卫计委内部⼈⼠曾对《每⽇经济新闻》记者直⾔,“由于各地的医保报销政策不⼀样,并且具体到省级、市级乃⾄县级,医保报销政策都有差异。在现有的统筹层级下,要先实现异地医保即时结算难度不⼩”。

  针对上述积弊,此次三部委在《意见》中明确表态,将“完善市级统筹,实现市域范围内就医直接结算”。

  下⼀步,三部委将以全⾯实现市域范围内医疗费⽤直接结算为⽬标,推进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先做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预算和筹资待遇政策、就医管理的统⼀和信息系统的⼀体化衔接,逐步提升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便利性。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地区,要同步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市级统筹。

  此外,对于已经实⾏市级统筹的地区,要进⼀步提⾼市级统筹质量。采取统收统⽀模式的,要明确地市和区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职责,落实分级管理责任;采取调剂⾦模式的,要规范调剂⾦的收取和调剂管理办法,以逐步实现制度政策、基⾦管理、就医结算、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的统⼀。有条件的地⽅要加快推进省级统筹。

  “异地就医问题主要是参保(合)⼈员医保费⽤结算的问题。推动基本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是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现在我们的思路,依旧是先从区域⼊⼿,区域内解决了之后,再扩⼤结算范围”。上述卫计委内部⼈⼠对记者说。

  根据记者了解,从2013年初开始,我国已有重庆、海南、陕西和安徽等多个省份先⾏试⽔异地医保即时结算。

  ⽬前的进展是,全国已经有80%以上的职⼯、城镇居民医保分别实现了市级统筹,海南、西藏等地已经实现了省级统筹。除此之外,新农合依旧以县级统筹为主。3项基本医保制度都已经基本实现了统筹区域范围内的就医即时结算,全国医保统筹步伐明显加快。

  同时,通过建⽴省级结算平台,积极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新农合90%的县(市、区),以及职⼯和城镇居民医保在多个省(市)已经实现了省域内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各地正在通过多种⽅式开展探索。

  不过,有分析⼈⼠直⾔,我国所有的社会保障体系都是属地管理。“⽬前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层级太低,到⽬前为⽌有很多省份的统筹层级还是在地市级,尽管有些省份已经统筹到省⼀级,但是这与⼈⼝在全国范围内流动的现实有着巨⼤反差”。

  下⼀步,在医保政策和待遇不统⼀的问题上,有关部委还将尽快统筹各地区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克服差异化的影响,规范统⼀医疗服务和药品报销⽬录、报销⽔平、结算⽅式等,为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和费⽤监管排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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