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省农业农村厅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2-06-23 13:45:0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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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农业农村厅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一、目标任务

  对全市30个省级产地环境预警监控点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监测,20xx年,我市重点监测水稻。

  二、实施范围

  全市范围实施,项目涉及分别为天目湖镇、戴埠镇、别桥镇、竹箦镇、上兴镇、南渡镇、社渚镇和溧城街办、昆仑街办、古县街办等。

  三、实施内容

  对30个省级产地环境预警监控点组织水稻及土壤采样化验。监测指标为:砷(水稻为无机砷)、镉、铬、汞、铅、铜、锌、镍等,采样机构从省重防办《关于公布20xx年江苏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检测机构名单的通知》(苏农重防办[20xx]16号)中公布的机构中选择,样品检测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20xx~20xx年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样吕承检机构名录的通知》(农生态评[20xx]2号)中选择,并做好检测结果上报录入等。

  四、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 6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6万元。经费主要用于采样、化验等。

  (二)明细预算。

  五、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时间自20xx年4月起至2021年3月止,实施进度如下:

  20xx年6月,编制《20xx年溧阳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20xx年7月-10月,根据省公布的采样、检测机构名录,选择采样、检测机构并签订采样、检测、保密、质控等相关协议。完成土壤、农产品样品采集及送检工作。

  20xx年10月-2021年3月,完成数据资料录入及上报,汇总及整理相关材料。

  六、实施管理

  (1)加强组织协调。在溧阳市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职,分工协作,合理推进全市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各镇农业农村工作局配合做好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的各项工作。

  (2)及时反馈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对项目进展及成效进行反馈,依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完成并报送资料及数据,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调查补贴拨付和财政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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